昆明市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目 录
(二)重点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抽样
(二)小区改造资金筹集渠道单一,改造费用分摊规则不明确,社会资本参与改造积极性不高
(五)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扎实,上报审批数据不准确,建设手续不完备
(五)夯实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建设手续齐全,上报数据准确无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通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基本解决城镇老旧小区建筑物破损,基础设施、公建设施缺失,物业管理不健全等问题,切实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实现“干净、宜居、平安、有序”的小区居住环境。
昆明市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报立项五华区2023年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投资估算67,463.91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财政实际下达并纳入评价的项目资金共计36,950.00万元,项目实际使用资金19,078.00万元,资金结转17,872.00万元,资金使用率51.63%。
2023年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主要整治范围为五华区大观、护国、龙翔、莲华、红云、黑林铺、丰宁、华山、普吉9个街道的部分老旧小区。
本项目内容分为小区庭院内部改造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小区庭院改造内容为:建筑外墙、建筑楼梯、供水、供电、道路、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架空线整理(或入地)、违法建设、绿化、照明、适老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单车棚、智能快件箱、智能信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围墙、活动室、室外宣传牌、公共晾晒区、公共卫生设施等。
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内容为:三线入地改造、小区周边路面提升工程改造、道路景观工程改造、小区周边道路雨污分流改造等。
二、重点绩效评价结论
五华区住建局2023年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得分82.43分,评价等级为“良”。
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合理,立项依据充分,预算配置合理,项目符合专项债券支持领域,专项债券申请额度规模与实际需要匹配,但也存在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绩效管理工作有待提高、资金使用率不高、专项债券信息填报不规范等问题。
项目对227个老旧小区的814个楼栋进行了改造,涉及改造小区居民25,502户,改造面积共计177.85万㎡,老旧小区改造验收程序合规,验收合格率为100%,项目实施过程中“一院一策”实施方案及工作报表报送及时、监督巡查及安全施工管理落实到位、群众信访投诉回复率达100%、未出现媒体重大负面舆情报道、未发生与项目相关的重大诉讼案件,但存在小区周边道路提升改造完工进度不达标的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老旧小区周边道路提升改造完工24条,尚有6条道路及圆通大桥的提升改造未完工,完工率为77.42%。
通过项目的实施,提升了城镇老旧小区和社区居住环境、设施条件和服务功能,居住条件改善满意度达93.56%;小区闲置空地得到有效利用;老旧小区周边道路通行能力提升满意度达93.33%;金盾里小区改造被评为省级城市更新示范项目,项目实施后的综合满意度为92.48%,增强了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但也存在社会资金参与度不高、后期管护机制不健全、专项债券预期收益的可实现保障程度不够等问题。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推行专家评审“一线工作法”,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率先推行“一院一策”方案专家评审“一线工作法”,评审会从会议室移至小区现场,现场踏勘、现场汇报、现场听取民意、现场评审的工作模式,让评审专家身处工作最前沿,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到位,及时了解改造小区一线情况,快速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使一线人员方向更明、信心更足、行动更有力。
(二)“联审联批联验”举措,为项目建设提供高效服务
整合审批环节,简化审批过程,提高工作效率。“联审”环节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等审批程序合并,有效减少手续,加快项目启动速度;“联批”环节精简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程序,使施工前准备工作更加高效;“联验”环节通过整合验收环节,减少后续验收步骤,确保工程质量,缩短改造工程周期。
四、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管理执行不到位,未经审批增加小区改造范围
大观街道办在专家评审及联合审批之后,增加了“佳华里2号”及“新闻路191号”小区改造,未执行专家评审及联合审批程序。
(二)小区改造资金筹集渠道单一,改造费用分摊规则不明确,社会资本参与改造积极性不高
资金筹集渠道单一,未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合理分摊改造费用,一是未督促水电专营管线产权单位出资参与共建;二是未明确使用居民专项维修基金或居民个人承担新增设施改造费用;三是社会投资人参与小区改造建设积极性不高,投资额较少。
(三)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小区改造成果不易长期保持
改造后的老旧小区业主,未建立健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的工作机制;社区居委会承接无物业管理小区的管护责任后,未制定“维修管护”“安全护卫”等相关制度,小区改造成果不易长期保持。
(四)未重视专项债券管理,预期收益保障程度不够
截止现场评价日,项目尚未成立运营维护团队,未制定运营维护方案,项目预期收益无法得到保障,专项债券偿债能力不足。
(五)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扎实,上报审批数据不准确,建设手续不完备
一是审批数据不准确。完成的小区整治建筑面积、小区楼栋改造数、小区改造户数与联合审批数有差异。二是建设手续不完备。道路改造开工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六)未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合同管理工作亟待加强
一是未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履约担保金或取得履约保函。二是道路改造工期滞后。三是个别老旧小区改造标段未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工。
(七)会计核算不规范,专项资金未设置专账核算
不同年度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未设置专账核算,多个年度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共用一个明细科目核算。
(八)绩效理念不强,绩效管理工作有待提高
五华区住建局及代建单位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不完整,绩效指标重点不突出,不利于绩效目标的管理和考核。
五、建议
(一)科学安排项目调研,重视项目变更管理
建议今后项目管理中,一是尽早部署安排调研工作,形成有含金量的可行性研研究报告。二是严格执行项目变更提出、评审、审批和实施环节的管理,重视变更影响评估工作。
(二)明确小区改造费用分摊规则,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改造
建议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合理分摊专营管线单位及小区居民的出资责任;引导社会资本投向老旧小区改造。
(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维持小区改造成果
一是引导小区业主召开业主大会,合法合规建立健全小区住宅维修资金制度。二是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入驻比例,统一物业服务标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强化专项债券收益管理,实现债券收益平衡
尽快制定专项债券项目运营维护方案,成立运营维护团队,压实预期收益运营管理职责,落实项目预期收益,保障专项债券还本付息需要。
(五)夯实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建设手续齐全,上报数据准确无误
一是建议今后项目开工前完善工程建设手续,落实监督管理职责。二是建立数据质量管理机制,明确小区改造数据采集、审核、分析和上报等环节的岗位的职责和任务。
(六)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一是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管理能力。二是加强工程管理,重点关注合同主体履约担保审核,三是加强合同执行过程的管理,强化合同执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七)加强业务技能培训,规范核算专项资金
一是加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定期对会计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二是调整账务,对不同年度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分别设置专账核算。
(八)增强绩效管理理念,促进绩效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设置明确合理的绩效目标,并将目标细化为重点突出、关联度高的绩效指标。二是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总结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高部门绩效水平。
昆明市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五发〔2021〕10号)、《五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五财〔2024〕25号)、《五华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五财〔2023〕34号),结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的要求,云南天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委托,于2024年5月至2024年8月对昆明市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支出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现将重点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的通知》(建办城〔2021〕50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 云南省财政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的通知》(云建更〔2022〕19号),《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昆建通〔2020〕183号),《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行)的通知》(五政办通〔2020〕54号)等文件,坚持政府引导,调动和激发城镇居民和相关单位积极性,按照先补齐短板、后改造提升的基本思路,重点完善城镇老旧小区的各类配套设施,优化功能、改善环境、提升档次,帮助老旧小区居民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通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基本解决城镇老旧小区建筑物破损,基础设施、公建设施缺失,物业管理不健全等问题,切实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实现“干净、宜居、平安、有序”的小区居住环境。
昆明市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五华区住建局”)根据上述政策依据,围绕部门职能职责,按照《关于对五华区2023年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五发改投资〔2022〕44号)申报五华区2023年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资金。
本项目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五华区2023年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五发改投资〔2022〕44号),项目投资估算67,463.91万元,资金由上级补助资金、社区居民和受益相关企业筹措及各级各类资金多渠道解决。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财政实际下达并纳入评价的项目资金共计36,950.00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3,900.00万元、区级财政资金5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33,000.00万元。具体见下表1。
表1:项目资金下达统计表
序号 | 下达年度 | 资金来源 | 下达文号 | 实际下达且纳入评价金额 (万元) | 实际支出金额 (万元) |
1 | 2023年 | 中央财政 |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建〔2023〕4号) | 2,261.46 | 2,261.46 |
2 | 2023年 | 中央财政 |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昆财建〔2023〕73号) | 1,638.54 | 1,638.54 |
3 | 2023年 | 区级财政 | 《关于下达五华区2023年第一批重点储备项目前期研究经费的通知》(五发改〔2023〕21号) | 50.00 | 50.00 |
4 | 2023年 | 地方政府专项债 | 《五华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额度的通知》(五财〔2023〕22号) | 33,000.00 | 15,128.00 |
合计 | —— | —— | —— | 36,950.00 | 19,078.00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五华区住建局、五华区建服中心及五华区大观、护国、龙翔、莲华、红云、黑林铺、丰宁、华山、普吉等9个街道办事处,收到本项目财政拨款36,950.00元,实际使用项目资金19,078.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本项目资金结转17,872.00万元,均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结转,资金使用率51.63%,详见附件3。
(1)绩效目标
根据《昆明市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绩效目标表》,预算申报时的绩效目标为:①五华区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涉及9个街道,33个社区,217个小区,总建筑面积约200.45万平方米。周边配套道路30条,1座桥梁。②改善城市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的整体竞争力。
(2)绩效指标
根据五华区住建局提供的项目预算绩效申报文件,本项目对应申报的项目绩效指标,五华区住建局设置了产出指标中:数量指标4个、质量指标1个、时效指标1个、成本指标1个;效益指标中:社会效益指标2个、生态效益指标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预算申报的绩效指标具体详见附件1-1。
鉴于五华区住建局项目预算申报时的绩效目标设置不完整,仅设置了数量及效果方面的目标,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与五华区住建局充分沟通后,重新梳理并细化了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具体如下:
(1)重点评价调整后的绩效目标
①严格按照方案完成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确保项目顺利开展及验收。一是完成224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共涉及824栋楼房、25248户居民、181.46万㎡整治建筑面积,完成小区周边30条道路及圆通大桥的三线入地及路面和道路景观提升改造;二是在提升改造过程中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定期进行项目点位巡检;三是认真执行信息报送工作,准确及时填报专项债监测数据和老旧小区改造统计报表,不出现受罚通报情况。四是不发生施工安全事故,信访投诉回复率达100%,不发生重大诉讼案件;五是督促项目工程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②全面提升老旧小区居住环境、设施条件和服务功能,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居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盘活利用小区低效和闲置空地,提升周边道路的通行能力;二是带动社会投资人及专营管线单位参与共建投资改造,居民参与出资改造的小区数量达60%以上;三是明确提升改造后的管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护措施。
③综合满意度达90%以上。
(2)重点评价细化和量化后的绩效指标
为了达到绩效指标能够体现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要求,对绩效目标进行了细化和量化,设置22个绩效指标,其中,从项目产出的数量、质量及时效方面设置了14个绩效指标,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及综合满意度方面设置了8个绩效指标,并且每个指标下细化了若干个评价点。
重点评价明确量化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详见附件1-2。
五华区住建局分别委托五华区大观、护国、龙翔、莲华、红云、黑林铺、丰宁、华山、普吉等9个街道办事处及昆明市五华区建设服务中心做为本项目的代建单位,具体实施项目的提升改造工作,本项目经五华区住建局、发改局、财政局、政务服务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水务局、生态环境五华分局等8个部门联合审批,项目划分为老旧小区改造25个标段及小区周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3个标段,共对五华区224个老旧小区、30条小区周边道路及圆通大桥进行提升改造,截止2023年12月31日,实际完成227个老旧小区改造并进行了联合审验、小区周边道路竣工24条,但未完成验收具体见下表2-1、2-2:
表2-1:五华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完成情况明细表
序号 | 代建部门 | 标段数 (个) | 小区数 (个) | 楼栋数 (栋) | 户数 (户) | 整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 主要工程内容 |
1 | 大观街道办事处 | 4 | 52 | 116 | 3627 | 21.56 | 建筑外墙、建筑楼梯、供水、供电、道路、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架空线整理(或入地)、违法建设、绿化、照明、适老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单车棚、智能快件箱、智能信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围墙、活动室、室外宣传牌、公共晾晒区、公共卫生设施等。 |
2 | 护国街道办事处 | 3 | 41 | 64 | 1593 | 13.17 | |
3 | 龙翔街道办事处 | 2 | 21 | 59 | 2067 | 14.18 | |
4 | 莲华街道办事处 | 2 | 17 | 68 | 1836 | 10.40 | |
5 | 红云街道办事处 | 1 | 4 | 29 | 857 | 6.24 | |
6 | 黑林铺街道办事处 | 2 | 21 | 55 | 1891 | 12.72 | |
7 | 丰宁街道办事处 | 2 | 16 | 77 | 2639 | 14.12 | |
8 | 华山街道办事处 | 3 | 46 | 141 | 3948 | 30.90 | |
9 | 普吉街道办事处 | 3 | 5 | 90 | 3342 | 22.86 | |
10 | 区建设服务中心 | 3 | 4 | 115 | 3702 | 31.70 | |
合计 | 25 | 227 | 814 | 25502 | 177.85 |
表2-2:五华区2023年老旧小区周边道路提升改造完成情况明细表
序号 | 代建部门 | 标段数 (个) | 道路数 (条) | 桥梁数 (条) | 道路名称 | 主要工程内容 |
1 | 区建设服务中心 | 1 | 7 | 钱局街、府甬道、西仓坡、染布巷(含仓园巷)、黄河巷、布珠巷、庆云街、威远街、端仕街、象眼街 | 三线入地改造、路面提升工程改造、道路景观工程改造、道路雨污分流改造等。 | |
2 | 区建设服务中心 | 1 | 8 | 国防路、新闻路、如安街、铁局路至华山南路、大柳树巷、云兴巷、南昌街、昆明走廊、民生街、柿花巷、小康大道 | ||
3 | 区建设服务中心 | 1 | 9 | 0 | 大富春街、小富春街、三合营路01及02、龙井街、靖国路、沿河路、南通街、菱角塘路、教兴路、圆通大桥 | |
合计 | 3 | 24 | 0 |
(五)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机构
项目组织实施单位为五华区住建局。
受托代建单位为五华区建服中心及五华区大观、护国、龙翔、莲华、红云、黑林铺、丰宁、华山、普吉9个街道办事处。
(2)机构职责
①五华区住建局负责协调推进项目实施,监督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完工后组织区属各部门进行联合验收、竣工决算审计、绩效自评、成果移交及后续管理等工作。
②代建单位职责,五华区建服中心及街道办事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成立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推进工作小组,专人负责工作推进,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强化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
(1)以“区级负总责、街道为主体”的原则,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相关副区长为副组长,24个区级部门为成员组成的五华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协调机制。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城镇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各项工作,对五华区城镇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作重大事项、重大财政开支进行研究。
(2)五华区住建局负责所实施2023年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的可研、总体设计、申请立项,并委托9个街道办事处和五华区建服中心做为代建单位,按照经审定的《昆明市五华区2023年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的招投标,确定“一院一策”设计、施工、造价、监理等服务单位。五华区住建局组织相关部门建立“一站式”联审联批工作机制,对设计、规划、施工方案进行联审联批,出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联合审批意见表》,由五华区建服中心和辖区9个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项目并支付进度款。
以区长为组长的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结合《云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云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升级工作导则》《昆明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制定了《五华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暂行)》《五华区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地方配套资金管理办法》,五华区住建局按照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收支审批流程、合同管理制度等,对项目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资金管理、合同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五华区住建局在对2023年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自评的工作中,设立了自评价工作组,自评报告中表述自评得分98分,未设等级。
五华区住建局在自评报告中未阐述自评结论。
五华区住建局在自评报告中提出了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项目改造资金筹集有限:资金筹措难,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除中央补助资金和区级资金外,省、市未配套资金,居民不愿出资,社会资本不愿进入,民间社会组织筹资困难。”
五华区住建局在自评报告中提出了建议:“积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扩宽筹资渠道;提高居民主人翁意识,提高居民参与度,通过居民自筹捐资、房屋维修基金、小区公共收入等渠道筹集;鼓励以企业投资、捐资冠名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捐资或捐赠文体设施等。进一步解决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需求,强化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及深度,进一步提高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通过对2023年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进行评价,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2023年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本次绩效评价范围包括项目立项的合规性、前期工作准备充分性、资金投入情况、专项债券安排情况、绩效目标设立情况、专项债券管理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范性、项目组织管理规范性、项目实施情况及项目实施效果、项目实施后的管护情况及专项债券偿债能力可实现性、综合满意度等。
(二)重点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抽样
1、重点绩效评价原则:
(1)遵循客观公正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不受主观因素和个人偏见的影响。
(2)遵循科学规范原则,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确保评价结果准确可靠。
(3)遵循公开透明原则,评价过程和结果应向相关人员公开,接受监督和质疑。
(4)遵循绩效导向原则,突出对工作成果和效益的评价,激励被评价对象不断提高绩效水平。
(5)遵循分类评价原则,根据不同部门、项目的特点和目标,制定有针对性的评价标准和方法,以保证评价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1)绩效评价指标
重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本次评价工作的核心,为建立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我们紧紧围绕工作目标,根据《五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五财〔2024〕25号),结合了项目的特点制定重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重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有三级指标,一级指标4个(决策、管理、产出和效益),二级指标15个(项目立项、前期工作、资金投入、专项债券安排、绩效目标、专项债券管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项目组织管理、建设产出数量、建设产出质量、建设产出时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三级指标44个,其中:共性指标21个、个性指标23个。具体详见附件2。
(2)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
决策指标权重为15%;管理指标权重为15%;产出指标权重为40%;效益指标权重为30%。具体详见附件2。
(3)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到。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结合本次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的具体情况,为确保重点评价工作的真实可靠,本次重点评价主要通过审阅资料、现场调研、实地评价、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方法进行评价。
(1)审阅资料
从被评价部门收集与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数据,形成重点绩效评价的基础资料,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具体为:
①对单位上报的自评报告进行认真审阅,核实绩效自评工作是否按要求完成,评价完成的效果和质量。
②收集重点绩效评价的基础数据,审阅单位填报的预算完成情况表、资金使用情况、各类业务统计数据,对异常事项通过实地调查、原始凭证查阅等进行核实。
③查阅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业务档案等相关会计资料,检查预算执行情况、资金拨付执行情况、资金使用规范情况、支出情况及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等是否存在违规现象。
(2)现场调研
通过调研,进一步了解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及绩效目标申报和实现情况,结合项目特点制定评价指标体系。
(3)问卷调查
通过现场调查与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寻求完善相关政策和项目实施的建议,着重对项目产出和效果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为项目实施效果提供定性与定量评价的依据。
(4)数据分析
依据项目设立时的预算申报文件、预算批复下达文件,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项目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结合开展的问卷调查,评价项目预期效果和效益实现程度。
(1)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等作为评价的标准。
(2)历史标准。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其他标准。参照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资料、要求等作为评价标准。
本次项目评价针对资金管理及项目完成情况,制定以下抽样原则并形成抽样结果。
(1)抽样原则
①项目代建单位抽样比例=100%;
②抽取代建单位改造小区数量占该代建改造小区数量的比例>30%。
(2)抽样结果
①老旧小区改造
2023年小区改造涉及227个老旧小区,由五华区9个街道办事处和五华区建服中心负责代建老旧小区改造,根据抽样原则,抽样结果如下:
表3:老旧小区改造抽样表
序号 | 代建单位 | 抽样小区名称 | 抽取的改造小区数 | 抽取的改造楼栋数 | 抽取的改造户数 | 抽取的改造面积数 | ||||
抽样改造小区数(个) | 抽样数占代建实施数比(%) | 抽样楼栋数(栋) | 抽样数占代建实施数比(%) | 抽样户数(户) | 抽样数占代建实施数比(%) | 抽样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 抽样数占代建实施数比(%) | |||
1 | 大观街道办事处 | (1)省供销社宿舍、(2)部队宿舍(三合营25号)、(3)三合营4号院、(4)三合营9号院、(5)三合营13号院、(6)三合营15号院、(7)瓦仓北路76号、(8)瓦仓庄47号院、(9)(省人大宿舍)国防路154号、(10)瓦仓西路18号附一号左侧、(11)瓦仓西路18号附一号右侧、(12)西昌路532号、(13)西昌路564号、(14)西昌路566号、(15)西昌路588号、(16)西昌路590号、(17)瓦仓庄1号院、(18)瓦仓庄2号院、(19)瓦仓庄6号院、(20)国防路81号院 | 20 | 38.46 | 55 | 47.41 | 1350 | 37.22 | 8.8091 | 40.86 |
2 | 护国街道办事处 | (1)大柳树巷1号、(2)大柳树巷3号、(3)端仕街54号、(4)端仕街55号、(5)青年路300号、(6)青年路302号、(7)威远街115号、(8)威远街154号、(9)威远街64号、(10)兴华街11号、(11)兴华街19号、(12)兴华街21号、(13)兴华街25号 | 13 | 31.71 | 26 | 40.63 | 533 | 33.46 | 4.475807 | 33.98 |
3 | 龙翔街道办事处 | (1)茭菱公寓、(2)茭菱路364号院、(3)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宿舍、(4)云南省农机研究所宿舍、(5)云南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宿舍、(6)云南省审计厅宿舍、(7)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宿舍 | 7 | 33.33 | 26 | 44.07 | 819 | 39.62 | 7.3827 | 52.06 |
4 | 莲华街道办事处 | (1)教场中路198、(2)教场中路204、(3)教场中路208、(4)教场中路43、(5)昆明市轧钢厂生活区、(6)无缝钢管厂宿舍 | 6 | 35.29 | 32 | 47.06 | 892 | 48.58 | 5.45 | 52.40 |
5 | 红云街道办事处 | (1)火电小区、(2)云南齿轮厂山下生活区 | 2 | 50.00 | 19 | 65.52 | 619 | 72.23 | 4.536 | 72.74 |
6 | 黑林铺街道办事处 | (1)云汽实业生活区、(2)云汽实业生活区(山下生活区)、(3)云汽实业生活区(小山生活区)、(4)昆明联谊橡胶厂生活区、(5)团钢一部(南侧生活区)、(6)团钢一部(北侧一生活区)、(7)团钢一部(北侧二生活区)、(8)玻纤厂 | 8 | 38.10 | 28 | 50.91 | 1255 | 66.37 | 5.89 | 46.29 |
7 | 丰宁街道办事处 | (1)春建司干警宿舍、(2)水科所家属区、(3)西山区政府宿舍、(4)向阳新村、(5)学府小区 | 5 | 31.25 | 54 | 70.13 | 1783 | 67.56 | 9.5723 | 67.77 |
8 | 华山街道办事处 | (1)翠湖北路18号、(2)翠湖北路50号、(3)翠湖北路62号、(4)东风西路488号(园林小区)、(5)东风西路490号、(6)华山南路34号、(7)华山南路64号、(8)华山南路66号、(9)华山南路74号、(10)华山西路66号、(11)华山西路78号、(12)螺峰街11号、(13)院螺峰街35号、(14)院冶金研究院住宿区、(15)园西路85号 | 15 | 32.61 | 60 | 42.55 | 1916 | 48.53 | 12.6812 | 41.04 |
9 | 普吉街道办事处 | (1)云纺纺织集团云纺新生活区、(2)云南冶炼厂云冶生活区 | 2 | 40.00 | 53 | 58.89 | 2140 | 64.03 | 14.26 | 62.42 |
10 | 五华区建设服务中心 | (1)春晖二期、(2)月牙塘小区 | 2 | 50.00 | 89 | 77.39 | 2970 | 80.23 | 26.6 | 83.91 |
合计 | 80 | 35.24 | 442 | 54.30 | 14277 | 55.98 | 99.657107 | 56.04 |
对10个代建单位均进行了抽样,抽取代建单位达到100%全覆盖;抽样点涉及老旧小区改造数80个,占全部改造小区总数的35.24%;抽样点涉及老旧小区改造楼栋数442个,占全部改造楼栋总数的54.30%;抽样点涉及老旧小区改造户数14277个,占全部改造户总数的55.98%;抽样点涉及老旧小区改造建筑面积99.657107万平方米,占全部改造建筑面积总数的56.04%。
②老旧小区周边道路改造
该部分鉴于其资金支付均由代建单位五华区建服中心直接支付至受托单位,业务仅涉及五华区建服中心,因此,该实施内容不存在抽样点的选择,项目资金检查达到100%全覆盖。
我们按照以下程序和完成时间节点要求,开展相关的评价工作,具体见表4。
表4:重点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及内容情况表
序号 | 工作步骤 | 工作内容 | 完成节点 |
1 | 内、外部培训 | 工作内容:参加财政局绩效科组织的见面沟通会、组织内部人员培训。 完成程度要求:掌握绩效科本次对评价的总体要求,完成“五财〔2024〕25号文学习。 | 2024年5月10日 |
2 | 部门前期调研 | 工作内容:到被评价部门,对接人员、收集资料、了解资金基本情况。 完成程度要求:按部门项目支出调研资料清单收集资料。掌握绩效目标、指标,项目申请、批复过程等情况。 | 2024年5月25日 |
3 | 编制方案 | 工作内容:结合调研内容,编制重点评价方案,并完成“重点评价指标体系”设置工作。 完成程度要求:完成重点评价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重点评价指标体系、调查问卷等附件。 | 2024年6月5日 |
4 | 方案征求意见 | 工作内容:方案先征求被评价部门意见,修改后报绩效科审核。 完成程度要求:方案定稿由绩效科审核确定。 | 2024年6月12日 |
5 | 实地评价 | 工作内容:进行实地重点评价。 完成程度要求:对于现场重点评价所需的数据、资料进行收集、整理,调研访谈、问卷调查。 | 2024年7月30日 |
6 | 汇总分析,评分 | 工作内容:复核底稿,汇总评价得分。 完成程度要求:完成重点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问题汇总表及各种附表。 | 2024年8月5日 |
7 | 重点评价报告撰写(初稿) | 工作内容:撰写重点评价报告。 完成程度要求:撰写完成重点评价报告初稿,并在公司内部进行稽核、讨论、修改、形成初稿。 | 2024年8月10日 |
8 | 报告征求意见及修改完善 | 工作内容: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初稿)提交被评价部门征求意见;报绩效科审核。 完成程度要求:在充分考虑反馈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重点评价报告。 | 2024年8月20日 |
9 | 出具评价报告 | 按规范要求出具重点绩效评价报告(正式稿)。 | 2024年8月30日 |
五华区住建局2023年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得分82.43分,评价等级为“良”。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表5:
表5:重点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决策 | 15.00 | 12.98 | 86.53% |
管理 | 15.00 | 12.03 | 80.21% |
产出 | 40.00 | 34.23 | 85.58% |
效益 | 30.00 | 23.19 | 77.30% |
合计 | 100.00 | 82.43 | 82.43% |
各代建单位得分情况如下表:
表6:各代建单位重点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序号 | 代建单位名称 | 总分 | 评分等级 |
1 | 五华区建服中心 | 83.48 | 良 |
2 | 大观街道办事处 | 89.18 | 良 |
3 | 护国街道办事处 | 89.16 | 良 |
4 | 龙翔街道办事处 | 90.41 | 优 |
5 | 莲华街道办事处 | 88.96 | 良 |
6 | 红云街道办事处 | 93.22 | 优 |
7 | 黑林铺街道办事处 | 86.39 | 良 |
8 | 丰宁街道办事处 | 76.08 | 中 |
9 | 华山街道办事处 | 87.24 | 良 |
10 | 普吉街道办事处 | 82.88 | 良 |
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合理,立项依据充分,预算配置合理,项目符合专项债券支持领域,专项债券申请额度规模与实际需要匹配,但也存在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绩效管理工作有待提高、资金使用率不高、专项债券信息填报不规范等问题。
项目对227个老旧小区的814个楼栋进行了改造,涉及改造小区居民25,502户,改造面积共计177.85万㎡,老旧小区改造验收程序合规,验收合格率为100%,项目实施过程中“一院一策”实施方案及工作报表报送及时、监督巡查及安全施工管理落实到位、群众信访投诉回复率达100%、未出现媒体重大负面舆情报道、未发生与项目相关的重大诉讼案件,但存在小区周边道路提升改造完成数量仅完成77.42%。
通过项目的实施,提升了城镇老旧小区和社区居住环境、设施条件和服务功能,居住条件改善满意度达93.56%;小区闲置空地得到有效利用;老旧小区周边道路通行能力提升满意度达93.33%;金盾里小区改造被评为省级城市更新示范项目,项目实施后的综合满意度为92.48%,增强了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但也存在社会资金参与度不高、后期管护机制不健全、专项债券预期收益的可实现保障程度不够等问题。
2023年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共涉及22个绩效指标,在该等指标中共有44个评价点,其中,完成28项,未完成16项,完成率63.64%。完成情况具体如下表:
表7: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绩效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说明 | 指标实现情况 | 完成情况说明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产
出 | 建
设
产
出
数
量 | 完成老旧小区改造面积 | ≥181.46万㎡ | 老旧小区整治建筑面积是否完成181.46万㎡。 | 未完成 | 除五华区建服中心、莲华街道办、华山街道办3个代建单位未完成小区整治建筑面积计划外,其余7个代建单位均已完成。 |
完成改造老旧小区数 | ≥224个 | 老旧小区改造是否完成224个小区。 | 已完成 | 2023应完成老旧小区改造224个,实际完成227个。 | ||
完成老旧小区楼栋改造数 | =824栋 | 老旧小区改造楼栋是否完成824栋。 | 未完成 | 除华山街道办未完成小区改造楼栋数计划外,其余9个代建单位均已完成。 | ||
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户数 | ≥25248户 | 老旧小区改造户数是否达到25248户。 | 未完成 | 除华山街道办未完成小区改造户数计划外,其余9个代建单位均已完成。 | ||
完成老旧小区周边道路提升改造数 | =30 | 是否完成老旧小区周边30条道路提升改造。 | 未完成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已完成24条道路提升改造,未完成钱局街、黄河巷、布珠巷、国防路、昆明走廊、小康大道6条道路提升改造,完工率为80%。 | ||
=1 | 是否完成圆通大桥提升改造。 | 未完成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圆通大桥提升改造未完工。 | |||
监督巡查落实情况 | 每周 | 项目开工后是否每周进行1次项目点位巡查,并形成巡视检查记录。 | 已完成 | 项目按周完成了点位巡查,并形成巡视巡检记录。 | ||
每月25日前 | 项目开工后是否每月25日前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报表和下月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表。 | 已完成 | 项目自开工后各月25日前均取得了施工方上报的月度报表。 | |||
每月 | 项目管理方是否每月向发包人上报单位工程计划完成报表、工程计划报表、工程形象进度报表。 | 已完成 | 项目自开工后各月均取得了项目管理方上报的月度报表。 | |||
产
出 | 建
设
产
出
质
量 | 安全施工达标 | 达标 | 是否制定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 已完成 | 项目制定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
达标 | 项目发包单位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督促施工方落实各项安全施工制度,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 已完成 | 项目代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督促施工方落实了安全施工制度。 | |||
未发生 | 老旧小区改造及周边道路提升工程是否未发生安全事故。 | 已完成 | 截至现场评价日,2023老旧小区改造及周边道路提升工程未发生安全事故。 | |||
项目宣传到位 | ≥80% | 服务对象对本项目的知晓率是否大于等于80%。 | 已完成 | 服务对象对本项目的知晓率达87.33%,但丰宁及普吉街道办知晓率未达标,分别为50%及63.33%。 | ||
≥3种 | 项目宣传是否使用了多种渠道,宣传形式大于等于3种。 | 已完成 | 项目通过报刊、视频、专题报道、现场宣传等多种线上线下形式开展了宣传。 | |||
舆情情况 | 100% | 信访投诉回复率是否达到100% | 已完成 | 项目信访投诉回复率达到100%。 | ||
未出现 | 是否未出现媒体重大负面舆情报道。 | 已完成 | 截至现场评价日,项目未出现媒体重大负面舆情报道。 | |||
未发生 | 是否未发生与项目相关的重大诉讼案件。 | 已完成 | 截至现场评价日,未发生与项目相关的重大诉讼案件。 | |||
项目验收规范性 | 完整 | 项目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资料是否齐全。 | 已完成 | 项目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资料齐全。 | ||
规范 | 项目验收时是否组织了施工单位、施工质量检测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工程造价单位、参建单位、居委会(业委会或居民代表)、工程质量监管单位等八类单位或个人共同参与验收。 | 已完成 | 项目验收时组织了施工单位、施工质量检测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工程造价单位、参建单位、居委会(业委会或居民代表)、工程质量监管单位等八类单位或个人共同参与验收。 | |||
验收合格率 | =100% | 老旧小区改造初步验收合格率是否达到100% | 已完成 | 2023老旧小区改造初步验收合格率为100%。 | ||
=100% | 老旧小区改造最终验收合格率=100% | 已完成 | 2023老旧小区改造最终验收合格率为100%。 | |||
产
出 | 建 设 产 出 质 量 | 验收合格率 | =100% | 小区周边道路提升改造初步验收合格率=100% | 未完成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小区周边道路提升改造的3个标段均未完成初步验收。 |
=100% | 小区周边道路提升改造最终验收合格率=100% | 未完成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小区周边道路提升改造的3个标段均未完成最终验收。 | |||
建
设
产
出
时
效 | “一院一策”实施方案报送及时性 | 2023年5月20日前 | 各街道办“一院一策”改造方案的申报时限是否在2023年5月20日前完成。 | 已完成 | 各街道办“一院一策”改造方案申报及时。 | |
及时 | 各街道办“一院一策”改造方案的修改时限是否在专家评审结束3天内完成,并重新报送至五华区建服中心。 | 已完成 | 各街道办“一院一策”改造方案的修改报送及时。 | |||
项目推进工作报送情况 | 及时 | 项目开工后各街道办是否根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信息监管平台”报表要求按周(月)报频次向五华区住建局报送了项目实施进度。 | 已完成 | 项目开工后各街道办标段均按规定频次上报了项目实施进度。 | ||
及时 |
| 已完成 |
| |||
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性 | 及时 | 老旧小区改造中莲华街道办的两个标段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在2023年6月30日完工,其余23个标段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在2023年9月30日完工。 | 未完成 | 五华区建服中心、莲华街道办、黑林铺街道办、普吉街道办4个代建单位负责的老旧小区改造标段未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工。 | ||
≤180天 | 小区周边道路提升改造的3个标段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开工后180天完工。 | 未完成 | 道路提升改造的3个标段开工日期分别为2023.7.1、2023.7.25、2023.7.18,三个标段均未按照合同约定180天的工期完工。 | |||
产 出 | 建设产出时效 | 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性 | 及时 | 老旧小区改造及周边道路提升改造两个部分是否均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最终验收。 | 未完成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小区周边道路提升改造未完成最终验收。 |
效
益
| 社
会
效
益 | 群众居住条件有改善 | ≥80% | 通过问卷调查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后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的满意度是否大于等于80%。 | 已完成 | 通过问卷调查认为老旧小区居住条件改善的满意度为93.56%。 |
完成 | 现场查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是否完成了《“一院一策”改造方案》审批的提升改造内容。 | 已完成 | 通过现场查看未发现与“一院一策”审批改造方案不符的提升改造内容。 | |||
闲置空地有效利用 | 达标 | 项目是否严格按照“一院一策”审批方案实施,盘活利用低效和闲置空地空房、合理规划小区场地。 | 已完成 | 通过现场查看未发现场地及闲置房利用未按照“一院一策”审批方案进行提升改造的情况。 | ||
道路提升改造有成效 | ≥80% | 通过问卷调查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后道路通行能力得到提升的满意度是否大于等于80%。 | 已完成 | 通过问卷调查认为项目实施后道路通行能力得升的满意度为93.33%。 | ||
到位 | 现场查看道路提升改造工作是否存在提升改造不到位的情况。 | 已完成 | 通过对已提升改造完工道路进行现场查看,未发现提升改造不到位的情况。 | |||
小区改造示范引领作用 | ≥1个 | 2023老旧小区改造实施的示范项目至少1个入选云南省《2023年全省城市更新示范项目》。 | 已完成 | 金盾里小区改造被评为省级城市更新示范项目。 | ||
经 济 效 益
| 社会资金参与情况 | ≥60% | 老旧小区居民参与出资改造的小区数量占全部改造小区比例≥60%(130个小区)。 | 未完成 | 2023老旧小区改造均无小区居民参与出资情况。 | |
完成 | 带动社会投资人及专营管线单位参与共建投资改造。 | 未完成 | 丰宁、普吉、黑林铺街道办代建的老旧小区改造标段无社会投资人或专营管线单位参与共建投资。 | |||
可持续影响 | 偿债能力可实现性 | 完成 | 组建了专业运营维护团队,或者制定了组建专业运营维护团队方案。 | 未完成 | 项目未成立运营维护团队,未制定运营维护方案。 | |
效
益 | 可
持
续
影
响 | 偿债能力可实现性 | 完成 | 项目预期偿债收入11项中政府可享有的项数比重。 | 未完成 | 除小区外侧道路由国资停车位收费外其余预期偿债收入可实现的保障程度不够。 |
完成 | 项目预期偿债收入金额中政府可享有的金额比重。 | 未完成 | 除小区外侧道路由国资停车位收费外其余预期偿债收入可实现的保障程度不够。 | |||
老旧小区及周边道路管护可持续情况 | 完成 | 老旧小区改造是否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 | 未完成 | 施工单位移交至社区管理的小区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的工作机制。 | ||
完成 | 小区周边道路提升改造是否明确了相关管护期限及管护责任,是否制定了项目实施后的管护措施及相关办法。 | 已完成 | 小区周边道路提升改造明确了管护期限及管护责任,制定了项目实施后的管护措施及相关办法。 | |||
满意度 | 综合满意度 | ≥90% | 问卷调查设计了针对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居民、社会群众、代建单位、部门职员的调查问卷。 | 已完成 | 通过问卷调查项目综合满意度为92.48%,但丰宁及普吉街道办综合满意度未达标,分别为70.75%及88%。 |
本次重点绩效评价得分82.43分,评价等级为“良”;部门自评得分为98分,未设评价等级。通过重点评价与自评的对比分析,二者存在以下差异:
(1)自评价的程序:部门成立了自评价小组开展自评工作,从“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产出效益”3个维度设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工作,未阐述评价结论,未收集相关佐证材料。
(2)重点评价的程序:重点绩效评价通过前期调研,从“决策、管理、产出、效益”4个维度设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重点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实地收集佐证资料后,在分析核实评价资料的基础上得出评价结论。
(1)自评价的内容:自评报告评价资金范围仅为中央财政预算下达资金9,505.72万元,从“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产出效益”3个维度进行指标设置,自评报告对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产出效益三个方面的完成情况进行了分析,但未做出自评价结论。
(2)重点绩效评价的内容:评价资金范围包括财政实际到位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区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共计36,950.00万元,重点绩效评价根据年初预算申报、项目立项及实施的相关资料,结合五华区财政局对重点绩效评价的要求,将项目实施情况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4个维度细化、量化具体评价指标进行评价。重新梳理了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方面的3个绩效目标,细化量化了22个指标,并围绕该等指标进行重点评价。同时,从项目立项、前期工作、资金投入、专项债券安排、绩效目标、专项债券管理、资金管理、组织管理全方位的开展项目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且综合结论从项目立项、前期工作、资金投入、专项债券安排、绩效目标、专项债券管理、资金管理、组织管理、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15个方面进行评述。
(1)自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了3个一级指标和14个二级指标,并对每个二级指标进行分值设定,总分值100分,自评分值为98分,未设定评定等级,部分指标无佐证材料。
(2)重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了4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和44个三级指标共93个评价点及指标值,并对每个三级指标按重要性水平进行分值设定,总分值100分,经对每个指标进行评分,计算出总得分82.43分,评定等级为“良”,每个指标的评分均有佐证材料。
决策情况包括项目立项、前期工作、资金投入、专项债券安排和绩效目标五个方面,从评价得分情况看,决策指标分值15分,评价得分12.98分,得分率86.53%,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项目立项下设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2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3.5分,实际得分3.5分,得分率100%。
(1)立项依据充分性:指标分值2分,实际得分2分,得分率100%。依据《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暂行)的通知》(五政办通〔2020〕54号)、《关于五华区2023年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五发改投资〔2022〕44号)、《昆明市五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五华区2023年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道路部分)初步设计的行政许可决定书》(五行审决定〔2024〕6号)等政策设立,与五华区住建局职责范围相符,项目立项政策依据充分。
(2)立项规范性:指标分值1.5分,实际得分1.5分,得分率100%。五华区住建局作为项目组织实施单位,编制了《五华区2023年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五华区2023年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等文件,并取得了五华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及水务局等部门分别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道路部分初步设计、项目用地选址、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可行性研究、绩效评估、集体决策,立项程序规范。
前期工作下设前期工作、准备充分性2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2分,实际得分1.98分,得分率99.00%。
(1)前期工作:指标分值1分,实际得分1分,得分率100.00%。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报批在计划时间2022年11月20日前完成,达到了专项债券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
(2)准备充分性:指标分值1分,实际得分0.98分,得分率98.00%。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符合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和程序;但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开工前未能取得施工许可证。
资金投入下设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争取上级资金情况3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4分,实际得分3.5分,得分率87.50%。
(1)预算编制科学性:指标分值2分,实际得分2分,得分率100.00%。项目按照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年度预算,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与工作任务匹配。
(2)资金分配合理性:指标分值1分,实际得分1分,得分率100.00%。项目编制了年初预算,资金分配按照合同及经审核通过的付款申请支付资金,项目资金支付与实际情况相适应。
(3)争取上级资金情况:指标分值1分,实际得分0.5分,得分率50.00%。项目获批中央财政预算资金9,265.72万元,占项目批复金额的13.73%,争取上级资金占项目批复估算金额的13.73%,五华区住建局争取上级资金达标,但未制定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的目标任务,未明确由专人负责。
专项债券安排下设项目与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及方向匹配性、项目申请专项债券额度与实际需要匹配性2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1分,实际得分1分,得分率100.00%。
(1)项目与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及方向匹配性:指标分值0.5分,实际得分0.5分,得分率100.00%。本项目符合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通知》的重点关注领域。本项目债券于2023年3月发行并进行了公告。
(2)项目申请专项债券额度与实际需要匹配性:指标分值0.5分,实际得分0.5分,得分率100.00%。根据云南省政府网站发布的《2023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一至八期)发行结果公告》,项目专项债券已成功发行,债券名称:“2023年云南省市政基础设施专项债券(一期)——2023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五期)”,发行规模53.14亿元,发行期限10年期,本项目分配债券额度3.3亿元,与专项债券实施方案一致。
绩效上期下设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2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4.5分,实际得分3分,得分率66.67%。
(1)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分值3分,实际得分2分,得分率66.67%。扣分原因及说明:该项目所设绩效目标不完整,仅设置了数量及效果方面的目标,缺少项目产出质量及时效等方面的目标,绩效指标不全面,不利于绩效目标的考核。
(2)绩效指标明确性:指标分值1.5分,实际得分1分,得分率66.67%。扣分原因及说明:绩效指标基本细化、清晰、可衡量,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计划数基本对应,但绩效指标设置不全面,未考虑专项债券相关的绩效指标等问题。
管理情况包括专项债券管理、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组织管理三方面。从评价得分情况看,管理指标分值15分,评价得分12.03分,得分率80.21%,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专项债券管理下设项目收入成本及预期收益合理性、项目年度收支平衡或项目全生命周期预期收益与专项债券规模匹配性、专项债券期限结构合理性3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3分,实际得分2.5分,得分率83.33%。
(1)项目收入、成本及预期收益合理性:指标分值1分,实际得分0.5分,得分率50.00%。扣分原因及说明:实地评价发现,截止建设期结束,五华区住建局尚未成立运营维护团队,未制定运营维护方案,专项债券方案测算的预期收益中,除小区外侧道路停车位收入由国资停车收费外,其余物业费、小区内机动车停车费、非机动车停车费、广告位出租、滑板场场地出租、运动场地出租、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服务、非机动车充电桩服务、商业外摆摊位租金、快递柜及自动售货机占用费等10类预期收入预计不可实现,项目预期收益无法得到保障,专项债券偿债能力不足。
(2)项目年度收支平衡或项目全生命周期预期收益与专项债券规模匹配性:指标分值1分,实际得分1分,得分率100.00%。按照《专项债券实施方案》项目总债务本息保障倍数为1.15,项目年度收支平衡,项目全生命周期预期收益与专项债券规模匹配。
(3)专项债券期限结构合理性:指标分值1分,实际得分1分,得分率100.00%。本项目建设期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运营期为2024年至长期,因专项债券和市场化融资期限小于运营期,因此,本项目取计算期2023年至2036年,专项债券期限结构确定合理。
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下设自筹资金到位率、资金使用率、资金使用合规性3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4分,实际得分2.97分,得分率74.29%。
(1)自筹资金到位率:指标分值1分,实际得分0.27分,得分率27.14%。本项目除专项债券资金以外应到位资金34,463.9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9,317.52万元,自筹资金到位率为27.04%,自筹资金到位率未达标。
(2)资金使用率:指标分值1分,实际得分0.9分,得分率90.00%。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金使用率51.63%,其中: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率为45.84%,其他预算资金使用率为100.00%,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率较低,具体见下表:
表8: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代建单位 | 专项债券资金 | 除专项债券以外的其他预算资金 | ||||
实际下达 | 实际支出 | 资金使用率 | 实际下达 | 实际支出 | 资金使用率 | ||
1 | 区建服中心 | 29,564.00 | 11,692.00 | 39.55% | 1,271.00 | 1,271.00 | 100.00% |
2 | 大观街道办 | 558.00 | 558.00 | 100.00% | 373.00 | 373.00 | 100.00% |
3 | 丰宁街道办 | 338.00 | 338.00 | 100.00% | 227.00 | 227.00 | 100.00% |
4 | 黑林铺街道办 | 305.00 | 305.00 | 100.00% | 204.00 | 204.00 | 100.00% |
5 | 红云街道办 | 49.00 | 49.00 | 100.00% | 280.00 | 280.00 | 100.00% |
6 | 护国街道办 | 316.00 | 316.00 | 100.00% | 210.00 | 210.00 | 100.00% |
7 | 华山街道办 | 760.00 | 760.00 | 100.00% | 525.00 | 525.00 | 100.00% |
8 | 莲华街道办 | 244.00 | 244.00 | 100.00% | 243.00 | 243.00 | 100.00% |
9 | 龙翔街道办 | 340.00 | 340.00 | 100.00% | 227.00 | 227.00 | 100.00% |
10 | 普吉街道办 | 526.00 | 526.00 | 100.00% | 390.00 | 390.00 | 100.00% |
合计 | 33,000.00 | 15,128.00 | 45.84% | 3,950.00 | 3,950.00 | 100.00% |
从上表中可知,专项债券资金除五华区建服中心使用率为39.55%外,其余代建单位均为100%。除专项债券以外的其他预算资金使用率各代建单位均达标。
(3)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分值2分,实际得分1.8分,得分率90.00%。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用途,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但会计核算不规范,除五华区住建局、五华区建服中心及红云街道办外,其余8个街道办未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本项目设置专账核算。
项目组织管理下设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管理规范性、项目工期进度管理、专项债券项目信息管理规范性、“一院一策”实施流程完整5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8分,实际得分6.56分,得分率82.00%。
(1)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分值2分,实际得分2分,得分率100.00%。五华区住建局及各代建单位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一院一策”实施方案等相关制度和项目工作导则,项目管理制度基本健全。
(2)项目管理规范性:指标分值1.5分,实际得分1.3分,得分率86.67%。项目合同、验收报告等资料齐全,但存在未严格执行合同及“一院一策”实施流程不完整的情况,如:除五华区建服中心外,其余9个代建单位未严格执行合同收取履约担保金或取得保函。
(3)项目工期进度管理:指标分值1分,实际得分0.32分,得分率32.00%。扣分原因及说明:改造工期进度管理不达标,部分标段超出计划日期开工,如:五华区建服中心、大观、护国、龙翔、黑林铺、丰宁、普吉7个代建单位负责的老旧小区改造均超出规定开工日期10天以上。
(4)专项债券项目信息管理规范性:指标分值1.5分,实际得分1分,得分率66.67%。项目按照规定在云南省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系统中进行录入和更新,并在“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等平台上进行了公开。但专项债券监测系统内填写支出金额为3.3亿元,实际支出金额为1.51亿元,填报信息与实际支出不一致。
(5)“一院一策”实施流程完整:指标分值2分,实际得分1.94分,得分率97.00%。项目每个老旧小区改造均开展了民意调查,小区改造均制定了“一院一策”改造方案,但存在未经审批增加小区改造范围的情况,如:大观街道办增加改造佳华里2号、新闻路191号两个小区,未执行专家评审及联合审批程序。
产出情况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和产出时效三方面。从评价得分情况看,产出指标分值40分,评价得分34.23分,得分率85.58%,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建设产出数量下设完成老旧小区改造面积、完成改造老旧小区数、完成老旧小区楼栋改造数、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户数、完成老旧小区周边道路提升改造数、监督巡查落实情况6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18分,实际得分15.54分,得分率86.33%。
(1)“完成老旧小区改造面积”指标分值3分,实际得分2.59分,得分率86.33%;“完成改造老旧小区数”指标分值3分,实际得分3分,得分率100.00%;“完成老旧小区楼栋改造数”指标分值3分,实际得分2.85分,得分率95.00%;“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户数”指标分值3分,实际得分2.9分,得分率96.67%;“完成老旧小区周边道路提升改造数”指标分值3分,实际得分1.2分,得分率40.00%。项目改造老旧小区数及改造小区户数达标,分别完成227个小区及25,502户,但老旧小区改造面积及改造楼栋数量未达标,分别完成177.85万㎡及814栋,完成率为98.01%及98.79%;应完成30条小区周边道路及圆通大桥提升改造,实际仅完成24条道路改造,未达到目标要求。上述指标未完成的主要原因为:①数据统计错误,联合审批环节的改造面积、楼栋数、户数统计数据不准确,导致计划数与实际完成数不一致;②改造调研不够深入,将危房、公房、有自主改造计划的单位产权房纳入了改造计划,导致个别小区无法开展改造提升工作;③未经审批增加小区改造范围,导致计划数与实际数不相符。具体见下表:
表9-1:项目完成情况表
序号 | 代建单位 | 改造老旧小区数(个) | 差异原因 | 小区改造户数(户) | 差异原因 | ||||||
计划数 | 实际完成数 | 实际较计划差异 | 完成率(%) | 计划数 | 实际完成数 | 实际较计划差异 | 完成率(%) | ||||
1 | 区建服中心 | 4 | 4 | 100.00 | 3,530 | 3,702 | 172 | 104.87 | 数据统计错误 | ||
2 | 大观街道办 | 50 | 52 | 2 | 104.00 | 未经审批增加小区改造范围 | 3,591 | 3,627 | 36 | 101.00 | 未经审批增加小区改造范围 |
3 | 丰宁街道办 | 16 | 16 | 100.00 | 2,639 | 2,639 | 100.00 | ||||
4 | 黑林铺街道办 | 21 | 21 | 100.00 | 1,891 | 1,891 | 100.00 | ||||
5 | 红云街道办 | 4 | 4 | 100.00 | 857 | 857 | 100.00 | ||||
6 | 护国街道办 | 41 | 41 | 100.00 | 1,593 | 1,593 | 100.00 | ||||
7 | 华山街道办 | 45 | 46 | 1 | 102.22 | 数据统计错误 | 4,120 | 3,948 | -172 | 95.83 | 危房、公房及有自主改造计划的单位产权房无法实施 |
8 | 莲华街道办 | 17 | 17 | 100.00 | 1,618 | 1,836 | 218 | 113.47 | 数据统计错误 | ||
9 | 龙翔街道办 | 21 | 21 | 100.00 | 2,067 | 2,067 | 100.00 | ||||
10 | 普吉街道办 | 5 | 5 | 100.00 | 3,342 | 3,342 | 100.00 | ||||
合计 | 224 | 227 | 3 | 101.34 | 25,248 | 25,502 | 254 | 101.01 |
表9-2:项目完成情况表
序号 | 代建单位 | 小区改造面积(万㎡) | 差异原因 | 小区楼栋改造数(个) | 差异原因 | ||||||
计划数 | 实际完成数 | 实际较计划差异 | 完成率(%) | 计划数 | 实际完成数 | 实际较计划差异 | 完成率(%) | ||||
1 | 区建服中心 | 32.31 | 31.70 | -0.61 | 98.12 | 数据统计错误 | 114 | 115 | 1 | 100.88 | 数据统计错误 |
2 | 大观街道办 | 21.36 | 21.56 | 100.96 | 未经审批增加小区改造范围 | 113 | 116 | 3 | 102.65 | 未经审批增加小区改造范围 | |
3 | 丰宁街道办 | 14.12 | 14.12 | 100.00 | 77 | 77 | 100.00 | ||||
4 | 黑林铺街道办 | 12.72 | 12.72 | 100.00 | 55 | 55 | 100.00 | ||||
5 | 红云街道办 | 6.24 | 6.24 | 100.00 | 29 | 29 | 100.00 | ||||
6 | 护国街道办 | 13.17 | 13.17 | 100.00 | 64 | 64 | 100.00 | ||||
7 | 华山街道办 | 32.78 | 30.90 | -1.88 | 94.27 | 危房、公房及有自主改造计划的单位产权房无法实施 | 167 | 141 | -26 | 84.43 | 危房、公房及有自主改造计划的单位产权房无法实施 |
8 | 莲华街道办 | 11.74 | 10.40 | -1.33 | 88.63 | 危房、公房及有自主改造计划的单位产权房无法实施 | 56 | 68 | 12 | 121.43 | 数据统计错误 |
9 | 龙翔街道办 | 14.18 | 14.18 | 100.00 | 59 | 59 | 100.00 | ||||
10 | 普吉街道办 | 22.85 | 22.85 | 100.00 | 90 | 90 | 100.00 | ||||
合计 | 181.46 | 177.85 | -3.62 | 98.01 | 824 | 814 | -10 | 98.79 |
(2)监督巡查落实情况:指标分值3分,实际得分3分,得分率100.00%。项目监督巡查落实情况达标,各代建单位按周完成了点位巡查,并形成巡视巡检记录,施工方及项目管理方上报月度报表及时。
建设产出质量下设安全施工达标、项目宣传到位、舆情情况、项目验收规范性、验收合格率5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14分,实际得分12分,得分率85.71%。
(1)安全施工达标:指标分值3分,实际得分3分,得分率100.00%。项目制定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督促施工方落实了各项安全施工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发生安全事故,安全施工达标。
(2)项目宣传到位:指标分值2分,实际得分2分,得分率100.00%。五华区住建局通过报刊、视频、专题报道、现场宣传等多种线上线下形式,开展了项目宣传,服务对象对本项目的知晓率达87.33%,项目宣传达到预期目标。
(3)舆情情况:指标分值3分,实际得分3分,得分率100.00%。项目信访投诉回复率达到100%,未出现媒体重大负面舆情报道,未发生与项目相关的重大诉讼案件。
(4)项目验收规范性 :指标分值2分,实际得分2分,得分率100.00%。项目验收资料齐全,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分别组织了施工单位、施工质量检测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工程造价单位、参建单位、居委会、工程质量监管单位共同参与验收,项目验收规范。
(5)验收合格率:指标分值4分,实际得分2分,得分率50.00%。老旧小区改造验收合格率为100%,但五华区建服中心负责代建的道路提升改造未完成验收。
建设产出时效下设“一院一策”实施方案报送及时性、项目推进工作报送情况、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性3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8分,实际得分6.69分,得分率83.63%。
(1)“一院一策”实施方案报送及时性:指标分值2分,实际得分2分,得分率100.00%。各街道办“一院一策”改造方案均于2023年5月20日前完成申报,并在专家评审结束3天内完成修改及报送工作。
(2)项目推进工作报送情况:指标分值3分,实际得分3分,得分率100.00%。项目开工后各街道办按要求及时向五华区住建局报送了项目实施进度报表;五华区住建局向市级报送改造计划、改造进展、改造效果及项目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报告及时。
(3)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性:指标分值3分,实际得分1.69分,得分率56.33%。项目存在完工不及时的情况,具体为:①五华区建服中心、莲华街道办、黑林铺街道办、普吉街道办4个代建单位负责的老旧小区改造标段未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其中:五华区建服中心超过规定验收期9天、莲华街道办超过规定验收期59天、黑林铺街道办超过规定验收期18天、普吉街道办超过规定验收期16天。②道路改造工期滞后,五华区建服中心负责道路提升改造的3个标段均未按照合同约定180天的工期完工,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三个标段均未验收。
效益情况包括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四个方面。从评价得分情况看,效果指标分值30分,再评价得分23.19分,得分率77.3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社会效益下设群众居住条件有改善、闲置空地有效利用、道路提升改造成效、小区改造示范引领作用4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10分,实际得分10分,得分率100.00%。
(1)群众居住条件有改善:指标分值4分,实际得分4分,得分率100.00%。项目实施后老旧小区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服务对象对老旧小区居住条件明显改善的感受满意度达93.56%,达到预期目标。
(2)闲置空地有效利用:指标分值1分,实际得分1分,得分率100.00%。项目按照“一院一策”审批方案实施,盘活利用低效和闲置用地用房、合理规划小区场地,老旧小区利用低效和闲置的用地用房得到有效利用。
(3)道路提升改造成效:指标分值4分,实际得分4分,得分率100.00%。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后道路通行能力得到提升的满意度达93.33%,经现场查看,未发现提升改造不到位的情况。
(4)小区改造示范引领作用:指标分值1分,实际得分1分,得分率100.00%。2023老旧小区改造实施的金盾里小区改造被评为云南省《2023年全省城市更新示范项目》。
社会资金参与情况:指标分值4分,实际得分1.4分,得分率35.00%。社会资本出资共建意愿低,财政资金压力较大。老旧小区改造均无小区居民参与出资,丰宁、普吉、黑林铺街道办代建的老旧小区改造标段无社会投资人或专营管线单位参与共建投资。
可持续影响下设偿债能力可实现性、老旧小区及周边道路管护可持续情况2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6分,实际得分2.29分,得分率38.17%。
(1)偿债能力可实现性:指标分值3分,实际得分0.29分,得分率9.67%。扣分原因说明:项目建设期已结束,未严格按照专项债券实施方案成立运营维护团队,未制定运营维护方案,项目预期收益无法得到保障,专项债券偿债能力不足。
(2)老旧小区及周边道路管护可持续情况:指标分值3分,实际得分2分,得分率66.67%。老旧小区改造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由施工单位移交至社区管理的老旧小区,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的工作机制。
综合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实际得分9.5分,得分率95.00%。项目综合满意度为92.48%,满意度达到预期目标。本次重点绩效评价分别对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居民、社会群众、代建单位、部门职员四类对象设置调查问卷,共收回有效问卷350份,达到满意的问卷324份。分别按50%、20%、15%、15%的权重计算后,综合满意度为92.48%。问卷调查满意度情况见下表:
表10:项目满意度情况表
序号 | 预算单位 | 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居民满意度 | 社会群众满意度 | 代建单位满意度 | 部门职员满意度 | 综合满意度 |
1 | 区建服中心 | 92.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96.00% |
2 | 大观街道办 | 96.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98.00% |
3 | 丰宁街道办 | 80.00% | 60.00% | 25.00% | 100.00% | 70.75% |
4 | 黑林铺街道办 | 92.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96.00% |
5 | 红云街道办 | 96.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98.00% |
6 | 护国街道办 | 92.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96.00% |
7 | 华山街道办 | 100.00% | 60.00% | 100.00% | 100.00% | 92.00% |
8 | 莲华街道办 | 96.00% | 80.00% | 100.00% | 100.00% | 94.00% |
9 | 龙翔街道办 | 100.00% | 80.00% | 100.00% | 100.00% | 96.00% |
10 | 普吉街道办 | 100.00% | 40.00% | 100.00% | 100.00% | 88.00% |
综合满意度 | 94.40% | 82.00% | 92.50% | 100.00% | 92.48% |
有效问卷分析如下:
(1)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居民250份有效问卷,满意问卷236份,满意度94.40%。从有效问卷对10个问题的反馈结果看:
①84.00%的受访人员对老旧小区改造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表示知晓;16.00%的受访人员知晓程度不够,主要原因系:不清楚小区周边道路提升改造与老旧小区改造系同一个改造项目。
②90.80%的受访人员认为改造提升施工过程对生活及工作产生的影响可以承受;9.20%的受访人员不能承受该影响。
③98.80%的受访人员对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后的小区居住条件感到满意;1.20%的受访人员认为改善不明显。
④92.40%的受访人员觉得老旧小区改造后的小区周边环境设施感到满意;7.60%的受访人员认为小区的环境卫生或安全设施建设方面还有待完善。
⑤91.60%的受访人员认为通过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设施改造后,小区空置用地得到了合理利用;8.40%的受访人员认为小区闲置场所的利用率还有不足,主要原因系:认为小区内尚有部分边角地带没有得到规划,仅进行了粉刷或垃圾清理。
⑥99.60%的受访人员接受过小区改造前民意调查;0.40%的受访人员没有接受过小区改造前事前民意调查。
⑦74.00%的受访人员了解小区“一院一策”长效管理机制;26.00%的受访人员不清楚小区“一院一策”长效管理机制,主要原因系:对小区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工作机制不了解或部分人员认为不应由其个人缴纳住房维修费用。
⑧95.20%的受访人员对小区周边道路提升改造完成后的道路通行能力感到满意;4.80%的受访人员仍然对小区周边道路提升改造完成后的道路通行能力不满意,主要原因系:老旧小区周边停车位较少,导致小区内外部车辆停放混乱影响通行。
⑨99.20%的受访人员没有发现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完成后又重复开挖;0.80%的受访人员发现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完成后有重复开挖情况。
⑩96.80%的受访人员对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作成果给予满意评价;3.20%的受访人员给予一般评价。
(2)社会群众50份有效问卷,满意问卷41份,满意度82.00%。从有效问卷对10个问题的反馈结果看:
①84.00%的受访人员对老旧小区改造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表示知晓;16.00%的受访人员知晓程度不够。
②84.00%的受访人员认为改造提升施工过程对生活及工作产生的影响可以承受;16.00%的受访人员不能承受该影响。
③80.00%的受访人员认为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需要小区居民共同出资完成改造是合理的;20.00%的受访人员认为共同出资改造不合理,主要原因系:个人可支配资金太少,无法参与出资建设。
④90.00%的受访人员觉得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形成的区域文化和街区特色感到满意;10.00%的受访人员认为项目提升改造后彰显的区域文化和街区特色程度不够。
⑤82.00%的受访人员觉得老旧小区改造后的小区周边环境设施感到满意;18.00%的受访人员认为小区的环境卫生或安全设施建设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
⑥94.00%的受访人员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五华区住建局及街道办事处的组织协调工作感到满意;6.00%的受访人员对项目实施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评价一般。
⑦88.00%的受访人员接受过老旧小区改造的民意调查;12.00%的受访人员没有接受过老旧小区改造的民意调查。
⑧82.00%的受访人员对小区周边道路提升改造完成后的道路通行能力感到满意;18.00%的受访人员仍然对小区周边道路提升改造完成后的道路通行能力不满意,主要原因系:老旧小区周边道路车辆乱停乱放问题严重。
⑨92.00%的受访人员没有发现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完成后又重复开挖;8.00%的受访人员发现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完成后有重复开挖情况。
⑩88.00%的受访人员对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作成果给予满意评价;12.00%的受访人员给予一般评价。
(3)代建单位工作人员40份有效问卷,满意问卷37份,满意度92.50%。从有效问卷对10个问题的反馈结果看:
①92.50%的受访人员知晓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关乎百姓生活的重要民生工程,对推动城市更新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7.50%的受访人员对项目改造提升的意义认识程度不够。
②90%的受访人员了解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实施内容;10%的受访人员对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实施内容了解程度不够。
③92.50%的受访人员对自己的工作职责较为了解;7.50%的受访人员对自己的工作职责了解程度不够。
④92.50%的受访人员对为本项目提供服务单位的专业胜任能感到满意;7.50%的受访人员对为本项目提供服务单位的专业胜任能力的满意度一般。
⑤80.00%的受访人员了解小区“一院一策”长效管理机制;20.00%的受访人员不清楚小区“一院一策”长效管理机制。
⑥92.50%的受访人员认为多种渠道宣传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内容有必要;7.50%的受访人员认为必要性一般。
⑦82.50%的受访人员知晓老旧小区改造需要多渠道筹措资金;17.50%的受访人员部分知晓。
⑧90.00%的受访人员认为老旧小区“一院一策”的综合改造方案推广实施适合老旧小区改造实际情况;10.00%的受访人员认为“一院一策”方案与实际情况的契合程度一般,主要原因系:前期排查工作时间太紧,已制定改造方案的个别小区未能实施改造。
⑨90.00%的受访人员了解项目联审联批工作内容;10.00%的受访人员基本了解项目联审联批工作内容。
⑩92.50%的受访人员对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作成果给予满意评价;7.50%的受访人员给予基本满意评价。
(4)部门工作人员10份有效问卷,满意问卷10份,满意度100.00%。从有效问卷对10个问题的反馈结果看:
①100%的受访人员知晓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关乎百姓生活的重要民生工程,对推动城市更新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②100%的受访人员对自己的工作职责完全明确。
③100%的受访人员对本项目代建单位人员的工作能力感到满意。
④90%的受访人员认为代建单位按照工作方案履行职责到位;10%的受访人员认为代建单位工作职责履行基本到位。
⑤100%的受访人员完全了解小区“一院一策”长效管理机制。
⑥100%的受访人员认为多种渠道宣传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内容有必要。
⑦90%的受访人员知晓老旧小区改造需要多渠道筹措资金;10%的受访人员部分知晓。
⑧100%的受访人员认为老旧小区的改造内容遵循了“先基础、后提升”的改造原则。
⑨90%的受访人员了解项目联审联批工作内容;10%的受访人员基本了解项目联审联批工作内容。
⑩90%的受访人员对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作成果给予满意评价;10%的受访人员给予基本满意评价。
五华区住建局在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在“一院一策”方案专家评审环节率先推行了“一线工作法”,由建筑、景观、市政等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将评审会从会议室移至老旧小区现场,以现场踏勘、现场汇报、现场听取民意、现场评审的工作模式开展“一院一策”方案审查,强化工作效果,该做法让评审专家身处工作最前沿,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到位,不但能及时了解改造小区一线各方面情况,快速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还能使一线人员因专家的现场指导而方向更明、信心更足、行动更有力。
五华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用了“联审联批联验”工作模式,通过整合审批环节,简化审批过程,提高了工作效率。“联审”环节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等审批程序合并,有效减少了繁琐的手续,加快了项目启动的速度;“联批”环节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的程序进行了精简,使得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更加高效,避免了不必要的等待和重复工作;“联验”环节通过整合验收环节,减少了后续验收的繁琐步骤,确保了工程质量的同时,也缩短了整个改造工程的周期。这种创新的工作方式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还为居民带来了更快更好的生活环境改善。
大观街道办负责代建的老旧小区改造一标段及三标段在专家评审及联合审批之后,分别增加了“佳华里2号”及“新闻路191号”小区改造,该新增改造两个小区的行为,未补充执行必要的“一院一策”专家评审及五华区住建局等8个行政管理部门联合审批程序,项目管理执行不到位。
(二)小区改造资金筹集渠道单一,改造费用分摊规则不明确,社会资本参与改造积极性不高
老旧小区改造的资金筹集渠道单一,未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合理分摊改造费。一是未督促水电专营管线产权单位出资参与共建,本项目涉及的小区改造均未取得专营管线单位出资共建;二是未明确使用居民专项维修基金或居民个人承担新增设施改造费用,本项目改造小区居民均未参与出资;三是社会投资人参与小区改造建设积极性不高,投资额较少,丰宁、普吉、黑林铺三个街道办代建的老旧小区改造标段未取得社会投资人参与投资,其余小区改造标段多为电动车智能充电建设,单项投入金额仅为万元左右。
改造后的老旧小区业主,未建立健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的工作机制;社区居委会承接无物业管理小区的管护责任后,未制定“维修管护”“安全护卫”等相关制度,导致小区改造成果不易长期保持。
截止现场评价日,项目尚未成立运营维护团队,未制定运营维护方案。结合小区改造完成后的实际情况判断,专项债券方案测算的预期收益中,除小区外侧道路停车位收入由国资停车收费外,其余物业费、小区内机动车停车费、非机动车停车费、广告位出租、滑板场场地出租、运动场地出租、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服务、非机动车充电桩服务、商业外摆摊位租金、快递柜及自动售货机占用费等10类预期收入预计不可实现,项目预期收益无法得到保障,专项债券偿债能力不足。
(五)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扎实,上报审批数据不准确,建设手续不完备
一是审批数据不准确。五华区建服中心、莲华街道办、华山街道办、大观街道办4个代建单位完成的小区整治建筑面积、小区楼栋改造数、小区改造户数与联合审批数有差异,具体原因为:(1)上报数据有误,涉及大观街道办负责改造的“部队宿舍(三合营25号)小区”改造面积验收较审批多0.2万㎡、“省供销社宿舍小区”改造楼栋数验收较审批多3个;五华区建服中心负责改造的“月牙塘小区”改造楼栋数验收较审批多1个;莲华街道办负责改造的“昆明市轧钢厂生活区”改造楼栋数验收较审批多1个。(2)将危房、公房以及有自主改造计划的单位产权房纳入了改造计划,实际无需实施改造,涉及五华区建服中心负责改造的“十四冶生活区”改造面积验收较审批少0.61万㎡;华山街道办负责改造的“冶金研究院住宿区(含林勘院)”改造面积验收较审批少1.88万㎡;莲华街道办负责改造的“昆明市轧钢厂生活区”改造面积验收较审批少1.33万㎡。
二是建设手续不完备。五华区建服中心负责道路提升改造的3个标段开工实施前均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一是未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履约担保金或取得履约保函。除五华区建服中心已收取履约保证金及保函、红云街道办未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不需收取外,其余8个代建单位未严格执行合同收取履约担保金或取得保函,共涉及金额1,160.10万元,其中:大观街道办涉及189.65万元、丰宁街道办涉及115.18万元、黑林铺街道办涉及103.80万元、护国街道办涉及107.45万元、华山街道办涉及258.70万元、莲华街道办涉及83.13万元、龙翔街道办涉及115.65万元、普吉街道办涉及186.54万元。
二是道路改造工期滞后。五华区建服中心负责道路提升改造的3个标段均未按照合同约定180天的工期完工,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三个标段均未验收。
三是五华区建服中心、莲华街道办、黑林铺街道办、普吉街道办4个代建单位负责的老旧小区改造标段未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其中:五华区建服中心超过规定验收期9天、莲华街道办超过规定验收期59天、黑林铺街道办超过规定验收期18天、普吉街道办超过规定验收期16天。
除五华区住建局、五华区建服中心及红云街道办外,其余8个代建单位未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不同年度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分别设置专账进行核算,实际工作中仅设置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款”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经费”等明细科目,形成多个年度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在同一个明细科目核算。
五华区住建局及代建单位年初预算申报时,设定的绩效目标不完整,绩效指标重点不突出,且与绩效目标衔接度不高,指标与目标脱节,不利于绩效目标的管理和考核;绩效自评工作中,虽设置评价指标和分值进行评价,但个性指标设置不足,自评报告的佐证材料不全。
建议在今后项目管理中,一是尽早部署安排调研工作,成立专门的调研小组,科学合理地将调研工作“串连”或“并联”起来,既明确个体分工,又强调团队协助,发挥众人之智,利用众人之力,促进调研的全面、有序进行,根据调研结果分析拟定各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形成有含金量的可行性研研究报告。二是严格执行项目变更提出、评审、审批和实施环节的管理,重视变更影响评估工作,避免项目进度延误、成本超支等风险的发生。
建议在以后年度的老旧小区改造费用总额中,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分摊改造费用,一是明确专营管线等责任(产权)单位应分摊的改造费用,小区公共部分内的水、电、气、通信等线路、管网和设备改造费用,应由相关责任(产权)单位承担;二是按照小区居民专项维修基金可承担的范围,科学确定小区居民应承担的改造费用,按照新增改造设施是否为有偿使用等管理方式,确定是否由小区居民出资建设;三是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为社会投资人提供更具实用性的信贷服务,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规范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老旧小区改造。
一是引导小区业主召开业主大会,合法合规建立健全小区住宅维修资金制度,从专项资金的归集、使用、续筹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规范小区管养资金。二是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入驻比例,统一物业服务标准,强化街道办、社区、业主委员会对物业服务质量的监管作用,建立规范有序的长效管理机制。
尽快制定专项债券项目运营维护方案,成立运营维护团队,压实预期收益运营管理职责,按照专项债券实施方案对应小区改造成果逐一落实项目预期收益,运营过程中重视资产管理及运营效率,确保高效运作和收益如期实现,保障专项债券还本付息需要。
(五)夯实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建设手续齐全,上报数据准确无误
一是建议在今后实施的项目开工前完善工程建设手续,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使项目建设合规合法,避免受到相关审批部门对未批先建行为的处罚。
二是建立完善的数据质量管理机制,制定规范的数据填报采集流程,明确老旧小区改造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数据分析和数据上报等环节的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和任务,对每一个环节进行严格的监控和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和漏洞。
一是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管理能力。要加强领导干部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强化风险教育,定期举办与合同管理方面的讲座、培训,将相关法律意识入脑入心。
二是加强工程管理。明确项目建设相关方的管理责任和权利,从项目计划、质量控制、风险控制等方面加强工程管理,创建顺畅的沟通渠道,及时传递项目信息,保证项目进度和质量。
三是加强合同执行过程的管理。严格执行合同收付款管理,重点关注合同主体履约担保审核,强化合同执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一是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加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会计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加强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配合,形成有效的监督体系。
二是按照《政府会计准则第7号—会计调整》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调整,对不同年度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分别设置专账核算。
一是申报预算时根据部门项目立项资料,设置明确合理的绩效目标,并将目标细化为重点突出、关联度高的绩效指标,确保指标与目标相对应,并能够体现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利于对绩效目标的管理和考核。
二是在绩效自评时,规范编制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应有必要的附件依据,作为评价的佐证材料。此外,部门应结合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项目支出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
三是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总结好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促整改、补短板,促进绩效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以提高部门绩效水平。
本项目无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附件:1-1.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表
1-2.重点绩效评价绩效目标表
2.重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3.抽样点资金使用情况表
4.抽样点发现问题汇总表
5.调查问卷结果汇总表
6.重点绩效评价相关数据信息表
7.绩效自评报告
8.重点绩效评价报告意见反馈表(部门)
9.重点绩效评价报告意见反馈采纳情况表(部门)
10.重点绩效评价报告意见反馈表(科室)
11.重点绩效评价报告意见反馈采纳情况表(科室)
H1.附件1-2:昆明市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重点绩效评价绩效目标表
H2.附件2:昆明市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H3.附件3:昆明市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抽样点资金使用情况表
H4.附件4:昆明市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抽样点发现问题汇总表
H5.附件5:昆明市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调查问卷结果汇总表
H7.附件7:昆明市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H11.附件11: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意见反馈采纳情况表(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