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2022年申报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补助奖励公告
为持续扶持引导市场主体通过有序流转农用地,发展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按《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五发〔2022〕1号)和《五华区2021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方案》(五办通〔2021〕2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年度五华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申报对象
符合五华农业产业发展导向,产业业态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级相关政策,在五华区西翥街道辖区内流转相对连片的农地发展农业产业,土地流转合同从2022年1月1日计算,有效期限在五年及以上,且正常经营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种植大户。
二、 奖补标准
对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对集中连片流转土地地类为设施农用地、耕地、园地的,按照下列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流转土地中耕地、园地和设施农用地总面积在50亩及以上200亩以下的,按每亩400元予以奖励;
(二)流转土地中耕地、园地和设施农用地总面积在200亩及以上500亩以下的,按每亩600元予以奖励;
(三)流转土地中耕地、园地和设施农用地总面积在500亩及以上的,按每亩800元予以奖励。
奖励资金分两年兑付,每年各兑付50%,第二年未投产的将不再兑付剩余的50%奖励。
三、 奖补方式
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申报,通过逐级审核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给予兑付奖补。
四、 提交申报材料清单
(一)五华区2022年农村土地流转奖励申请表(附件1);
(二)流入方提供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单位的需同时提供相关组织机构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承诺书(附件2);
(四)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复印件(参照附件3);
(五)以土地三调为基础的流转土地示意图及面积统计表(无法提供的,后期配合指界、测绘,确认盖章)
上述所有复印件应清晰可辨,复印件上注明“经核对与原件一致无误”,并加盖申请人公章(自然人签名按手印)。
五、 申报时间、地点和程序
(一)时间:从2022年6月15日起到7月15日;其中6月30日和7月15日17:00为集中接收申报资料时间。
(二)地点:昆明市五华区农业农村局(龙泉路536号)311室;
(三)申报程序:
1. 提交资料。申请主体按照申报材料清单要求逐级审核后,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装(夹)订成册,报送至五华区农业农村局生产管理科;
2. 审核认定。区农业农村局职能科室对申报主体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形成书面意见,报请局领导民主审查决策、同意后实施;
3. 对外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五华区信息公开网进行对拟奖励主体、地块面积和金额等信息公示,公示期为5天;
4. 兑付奖励。公示无异议后,从9月起按照程序兑付相关奖励资金。
六、 其他事项
(一)之前已享受过五华区土地流转补助的农地不再接受重复申报奖励。但享受奖励的主体扩大经营规模,新增流转部分达到规定面积的,可以申报获得新增奖励。
(二)凡存在土地流转后未按经营计划实施,处于丢荒失管状态;土地流转后存在改变土地农业用途及严重损坏土地农业生产功能的;流转的土地存在严重矛盾纠纷和其他不适宜给予奖励等情形的,不纳入本次奖励范围。
(三)《流转土地示意图及面积统计表》,可由申报主体自行协调有资质测绘单位,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三调为基础提供相关数据。
(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为昆明市五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及电话:匡老师 周老师 0871-63620189)
昆明市五华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3日
附件1:五华区2022年农村土地流转奖励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