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政策。
(二)推进全区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开展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牵头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实施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发、农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三)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全区养老、失业、工伤、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措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对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进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执行全市统一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指导街道及社区、村委会就业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负责辖区内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
(四)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执行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辖区内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五)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组织区域内的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术多元化评价政策,核发并管理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六)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七)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审批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调整,拟订调整福利待遇方案并组织实施,执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辖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审核和发放退休证工作、养老保险参统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企业工资总额备案工作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工作。
(八)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审计科牌子)、法规和基金监管科、劳动关系和行政审批科、人事人才科、工资福利科、劳动纠纷调处科、劳动保障监察科(加挂信访科牌子);昆明市五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服务中心设在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2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7人(离休0人,退休47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稳住就业大局,实现就业服务能力新突破。
强化就业创业政策贯彻落实,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全区提供有效就业岗位3.10万个,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10万人。一是着力打造“乐业五华”就业品牌。2025年以来共举办各类主题线上线下招聘会、直播带岗活动21场次。二是升级“15分钟就业创业服务圈”建设。在布局15台1号求职机的基础上,7月21日在西南地区首批引进1000套“碰一碰,发职位”NFC标签卡,8月5日布全辖区各高校、小区、楼宇、商圈,支持手机“碰一碰”15秒内发布岗位信息,将就业岗位信息触角进一步延伸。截至目前,已服务企业1639家、求职者3107人次。三是推进“个十百千万”青年人才项目。已于8月6日通过省级验收,并于10月20日在昆明文理学院(龙泉小区)组织60余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开展求职能力实训营学员班,职场体验活动合并求职实训营开展,已于10月25日结营。
(二)健全社保体系,绘就增进民生福祉新画卷。
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确保全区参保覆盖率持续稳定在96.00%以上。
1. 深入开展精准扩面工作。以“社保活动进万家”为契机,开展“赴一城花约 享一生美好”蓝花楹等主题宣传活动,提高政策宣传精准度和触达率。五华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5.58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6.19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2.54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6.03万人,新增申领电子社保卡人数2.28万人。
2. 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有效保障全区7万余名离退休人员和工伤人员、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为2.3万名城乡居民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深化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改革。
3. 巩固拓展基金管理整治成果。开展社会保险基金日常巡查监督工作。常态化开展疑点数据核查追退工作,追回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多发待遇,切实守好群众“养老钱”。
(三)深化人才强区,推动人事人才管理新发展。
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精准把握“4+1”产业领域人才需求动态,优化区域人才引育政策体系。
1. 强化人才培育留用。在区委组织部指导下,开展《五华区2025年度紧缺人才目录》编制工作。以“蓝楹筑梦 智汇五华国际人才赋能五华区‘4+1’产业发展及创新创业”等主题活动为抓手,做好人才助推“4+1”产业发展工作。持续开展“个十百千万”大学生青年人才就业创业示范项目,搭建“翠湖青才”微信公众号项目线上运营平台,发布“翠湖青才说”“就业创业政策”“活动推广”等信息。签约12家就业创业基地,开展人才招聘会、青年文创集市、“村播小院”进社区等项目活动30余场。举办“春绽云岭 才润五华”专场招聘会,甄选提供多个高质量就业岗位;
2.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做好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和调配交流。推荐6人参与“兴滇英才”首席技师专项评审;选取杨德洪、张惠玲、沙俊杰三位非遗传承人作为银龄技师候选人;指导帮助辖区7家基层企事业单位设立云南省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审核推荐中高级职称申报人员2600余人,考核认定初级职称1000余人。
3. 搭建人才服务平台。创建五华区(北理)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园,升级打造云南省首个集创业孵化、就业服务、产教融合、生活配套于一体的综合性青年人才服务平台。云南(昆明五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纳入人社部重点联系产业园。
(四)加强源头治理,开创劳动关系保障新格局。
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升人社行政执法质量为抓手,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为目的,切实履行好人社管领域、管行业的维稳职责。
1. 持续整治欠薪问题。抓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六制一金一表”制度落实,强化欠薪源头治理和过程监管,全面畅通欠薪维权渠道,紧盯工程建设领域和农民工、环卫工人、国企职工等重点群体,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清单化解决欠薪问题。劳动保障监察接收办理各类案件已办结98%以上。维护了数千名劳动者工资、社保、劳动合同签订、休息休假、证件、职业介绍等方面合法权益。
2. 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完善“劳动争议仲裁+法律援助”机制,推动“五华区职工10分钟劳动维权服务圈”建设,引入工会社会力量,助力劳动纠纷多元调解提档增效。区仲裁院审限内结案率100.00%。劳动维权服务窗口服务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3. 强化部门协作联动。联合区法院在全省首创“裁执联动”机制,形成“调解仲裁+执行”一体化纠纷解决模式。自“裁执联动”机制实施以来,自动履行率由此前的41.00%提升至65.00%。
(五)聚焦工资福利,迈向保障职工权益新台阶。
紧扣政策落实、审批服务、动态管理三个关键环节,着力构建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的工资福利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服务质效。
1. 强化审批服务。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调资审批和工资管理工作,完成机关工人正常晋升岗位工资档次审批、机关工人2024年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审批工作;完成全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2025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事业单位6352名工作人员2024年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核定工作、事业单位6177名工作人员薪级工资正常晋升审批工作。落实基层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两个允许”,审批核增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2024年绩效工资75.71万元,用于发放在职34名人员的绩效工资。
2. 落实延迟退休政策。做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的学习和政策咨询解答工作,做好2025年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初审。
3. 加强权益保障。认真开展工伤认定,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完成11家单位《企业年金方案》的审核备案工作。
(六)强化人社服务,跑出优化营商环境新速度。
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工作,聚焦企业群众办事热点难点问题。
1. 强化行政审批。办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4家、劳务派遣机构29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1家,特殊工时审批备案86家,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123件(C类人才)。
2. 健全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开展“一把手”走流程9次,服务企业13家;“企业接待日”4次,服务企业2家;“政企同心谈”11次,服务企业39家,及时发现并解决企业办事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10个。
3. 加快数字人社建设。探索RPA机器人、AI人工智能与人社服务结合,强化政策宣传、服务民生、维护权益、化解矛盾能力,热线接通率达95.00%,人社政务服务好评率达99.99%。
4.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宣传活动,行政诉讼案件法定代表人出庭率达到100.00%。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20,510,533.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83,155.42元,占总收入的99.8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7,378.00元,占总收入的0.1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781,145.48元,下降26.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637,298.48元,下降24.9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43,847.00元,下降84.0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20,671,205.42元。其中:基本支出11,685,184.62元,占总支出的56.53%;项目支出8,986,020.80元,占总支出的43.47%。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199,338.48元,下降25.8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95,279.27元,下降9.2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五机编〔2024〕20号,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撤销,参公编制由编办收回,9名参公人员转隶至区人社局局机关及区公就中心、区社保中心。因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减少,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6,004,059.21 元,下降40.0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就业见习工作于2024年10月移交至区公就中心,区人社局于2025年1月完成2024年8-10月见习生活补贴后,不在承担就业见习补贴拨付工作,故就业见习项目资金减少。
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685,184.62元。其中: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171,083.31元,占基本支出的95.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4,101.31元,占基本支出的4.4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986,020.80元。其中:
1.区级财政拨款项目经费资金共计4,236,133.80元,主要用于:在劳动监察执法办案补助经费项目方面抓实日常案件办理,在辖区牵头开展农民工工资问题“安薪行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等专项行动,组织开展申报创建“无欠薪”企业、项目部创建活动;完善“劳动争议仲裁+法律援助”机制,推动“五华区职工10分钟劳动维权服务圈”建设,加强劳动争议纠纷诉源治理;支付微信公众号运维费用,维护区人社局公众号正常运营;租用光纤一条,保障区人社局正常办公;拨付就业见习补助资金,保障就业见习大学生生活补助按时发放;聘请专业律师应对法律诉讼,提高区人社局在法律诉讼中的胜诉率,降低法律风险,保障区人社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开展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保障考试顺利进行。
2.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经费4,561,837.00元,用于拨付基层专干、就业见习大学生及“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
3.其他资金项目经费197,265.00元,主要用于拨付2024年基层专干考务经费及2025年国考笔试考务经费、支付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经费、作为存量资金上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83,155.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9%。与上年相比减少6,637,298.48元,下降24.4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根据五机编〔2024〕20号,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撤销,参公编制由编办收回,9名参公人员转隶至区人社局局机关及区公就中心、区社保中心。因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减少,人员经费减少;2.就业见习工作于2024年10月移交至区公就中心,区人社局于2025年1月完成2024年8-10月见习生活补贴后,不在承担就业见习补贴拨付工作,故就业见习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5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年初无此项预算;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收到上级下达需转拨至滇越技工学校的学生资助补助资金54,000.00元,该资金无法进行年初预算,以上级拨付为准。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907,042.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31%,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0%。主要用于开支保障部门正常运行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三支一扶”人员经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经费及开展事业单位招聘,五华区区属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科依法行政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等项目工作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就业见习补助资金及“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资金的上级补助部分以上级下达资金为准,无法进行年初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800,678.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1%。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21,43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118.00元,决算为3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94.27元,下降73.7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118.00元,决算为39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4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94.27元,下降73.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118.00元,支出决算为3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94.27元,下降73.7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118.00元,决算为39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2.4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劳动保障监察的机要通信车辆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度减少1,094.27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94.27元,下降73.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劳动保障监察的机要通信车辆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度减少1,094.27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劳资矛盾靠前预防、靠前处置、就近、快捷地解决,达到定纷止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4,101.31元,比上年减少217,602.68元,下降29.74%,主要原因是根据五机编〔2024〕20号,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撤销,参公编制由编办收回,9名参公人员转隶至区人社局局机关及区公就中心、区社保中心。因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减少,人员经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1,394.00元、水费16,787.25元、电费31,842.31元、邮电费33,655.74元、差旅费19,718.00元、维修(护)费7,400.00元、福利费111,556.7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20,2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157.23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85,384.28元,其中,流动资产32,727.03元,固定资产43,373.7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9,283.47元(净值),其他资产0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6,648.4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128,547.0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