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昆明市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依据全区城乡发展总体规划,研究拟定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等方面的近期发展计划、年度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
3.负责辖区范围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全区房产测绘、评估和经纪等中介机构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自主申请及上级部门安排的房屋安全鉴定。
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物业行业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负责辖区物业行业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街道办事处开展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物业矛盾纠纷调处等相关工作;负责依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归集、监管、审核辖区范围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负责管理权限范围内直管公房的管理、修缮和改造工作;负责编制上报辖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年度计划,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负责审核发放全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的廉租住房租赁租金补贴;负责开展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服务及复审工作。
6.负责辖区范围内房地产及建筑行业的管理服务工作。
7.负责做好全区建设领域科技进步、科技创新及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
8.负责政府投资类房建、市政等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9.负责辖区权限范围内农村危房改造,村镇基础设施指导及建设工作。
10.开展辖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城镇建设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及震后应急抢险工作;负责进行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负责综合协调辖区震后重建。
11.负责对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液化燃气行业、瓶(罐)装液化燃气供应站(点)进行管理;协助做好辖区燃气管道的建设、管理及服务工作。
12.负责管理权限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消防、安全生产及建设工程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消防审验工作。
13.负责以区为主体的城市排水管网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城市排水管网系统的运行维护;负责辖区权限范围内排水管网建设的技术审查和城市排水许可的审批、批后监管;负责辖区城市排水管网专项整治方案的组织实施。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加挂审计科牌子)、政策法规科、房屋和物业管理科、房地产及建筑市场管理科、项目建设科、综合科(加挂人防科牌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及消防审验科。
所属单位1个,是昆明市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昆明市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2人(离休0人,退休5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低保人员和分散供养人员实物配租“应保尽保”。
从落实辖区低保人员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住房解困,实现“实物配租应保尽保”工作。
(二)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机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支持。
建立了“联审联批”方式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审批驶入“快车道”;积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与多家金融机构沟通保障性租赁住房金融支持措施和方式,为企业、国有投资平台等投资主体提供更为有效的金融支持。在房源筹集方面探索了四种创新模式:一是引导国有平台公司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与烂尾楼化解相结合;二是转化建成闲置房源;三是利用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转化;四是支持园区企业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截至目前,五华区申报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计划共计4071套,各项项目持续推进。
“十四五”期间,中央层面持续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支持力度,五华区累计争取上级补助资金9585.9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8785.99万元,分别用于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城市危旧房改造;另获省级保障性租赁住房奖补资金800万元。
(三)多措并举申请上级资金。
2025年区住建局申请到三类资金共计34026万元,并获得市级奖补资金178万元。
一是申报2025年两重领域超长期国债资金项目5个,申请金额合计31740万元,其中昆明市五华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被列入第二批“两重”建设项目清单,计划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7800万元。
二是申报城市更新专项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4个,申请金额合计38150万元,其中3个项目本专项中央预算内资金拟支持总规模7226万元,分别为五华区普吉路以东片区城中村改造和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一期)3023万元、五华区昭宗片区城中村改造和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一期)3871万元及五华区豹子头城中村改造和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一期)332万元。
三是地方政府专项债申请到9000万元,分别是五华区普吉路以东片区城中村改造和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一期)1500万元、五华区昭宗片区城中村改造和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一期)2500万元、五华区城中村改造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5000万元,4个项目正在审核中。
(四)编制项目上位规划方案,高效有序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配合市级部门编制《昆明市地下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24-2028年)》,牵头编制《昆明市五华区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2025-2027年)》等上位规划方案,并将谋划包装项目纳入上述规划方案,为项目提供规划保障。
(五)坚持法规学习宣传与执法实践相结合,创新执法监管方式
针对城市化中住宅小区内违规隔断出租的现象日益增多现像,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市住建部门指导帮助下联合五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五华区红云街道办事处、美璟欣城物业管理公司多方合力,完成五华区美璟欣城C1栋2603室违规隔断出租整改工作,成为住宅违规隔断出租查被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全省住建部门参考借鉴。
(六)以点代面高效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
一是试点带动,在昆建通〔2021〕226号文件出台前,五华区已有大量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需求,五华区积极探索,充分利用党建引领、红色物业等模式选取试点小区,推进加装电梯工作,同时以点带面形成示范效应,在全区进行推广。二是民主协商,健全各小区物委会、业委会的协商议事机制,积极搭建“居民议事亭”“楼院小坝会”“圆桌会”等多元主体参与的共商共议共治平台,并建立街道、社区、物业管理纠纷调解组织体系,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三是高效审批,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严格贯彻昆建通〔2021〕226号文件精神,按照审批流程实行部门联动、简化审批,在街道初审完成后积极牵头联动各部门现场踏勘及会审,加快审批时限。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5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86,823,016.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823,016.2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33,582,626.73元,下降90.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32,380,626.73元,下降90.5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202,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减少2024年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五华区排水管网清污分流及综合管廊配套工程专项经费、2024年第二批次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等项目资金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681,701,281.86元。其中:基本支出8,605,434.08元,占总支出的1.26%;项目支出673,095,847.78元,占总支出的98.7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40,867,162.08元,增长100.0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930,293.66元,下降31.35%;项目支出增加344,797,455.74元,增长105.0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一是其他人员支出减少,基本支出减少;二是使用结转五华区排水管网清污分流及综合管廊配套工程专项经费、五华区2024年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专项经费等项目资金,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05,434.0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878,863.11元,占基本支出的91.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26,570.97元,占基本支出的8.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73,095,847.7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3,144,100.00元。
1.昆财农〔2022〕198号2022年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经费19,000,000.00元,主要用于通过实施庭院小区及市政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从而恢复片区清水通道功能,打开雨水相关排口,实现引清入滇,降低片区排水压力,提升水质净化厂污水处理效能。
2.昆财建(2024)106号2024年五华区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32,000,000.00元,主要用于为进一步解决庭院小区燃气管道和其他配套设施破损老化、不完善等问题,确保燃气管道施工安全、高效,提高燃气用户安全性,对五华区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
3.五华区司法行政中心建设项目专项经费800,000.00元,主要用于改善和完备政法基础设施进行的重点项目进行建设。
4.五发改投资〔2025〕5号五华区城中村改造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前期经费284,100.00元,主要用于完善城中村改造区域给水、燃气、雨水、污水、电力、通信、中水管道等。降低片区漏损率,显著提高片区供水稳定性和安全性,确保居民和企业的正常用水需求。同时,优化水资源配置,提升城市供水系统的整体效能和可靠性。削减清水汇入污水系统,显著提升污水收集与处理效能,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优化管网运行水位,提升设施安全可靠性,提升区域污水管网系统弹性和韧性;促进水资源的循环利用,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消除积水点,提升区域外排能力,显著提高雨水收集与排放能力,有效缓解城市内涝问题。提升设施安全可靠性,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保障排水系统的安全性,优化城市水循环,增强城市防洪减灾的整体能力。提升区域燃气供给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障居民和企业的日常用气需求,促进清洁能源的普及利用,助力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5.五华区九条道路综合管廊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加强城乡绿化美化工作,提升城乡环境品质,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6.五发改投资〔2025〕7号五华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前期经费60,000.00元,主要用于对五华区范围内排水管网、排涝通道、泵站健康度进行详细认真排查,优先针对排水能力不足的雨水管、系统缺失不足的管网进行补充建设,同时对泵站抽排能力、设施老化损坏的进行排查,对无法满足功能要求的雨水泵站进行更新改造,从而提高排水管网的服务能力。具体目标为新建14条雨水管道(总长7090米)、新建17座小型排涝泵站、新建5个调蓄池(总容量4.8万立方米)、修缮25个小区庭院雨水管道、改造396个排水管道节点等。
7.五华区2023年购房补贴保障资金5,963,840.35元,主要用于做好五华区2023年购房补贴资金筹集和资金保障工作,住房保障351户,依照审批支付的进度要求,将所需资金拨付至购房补贴专户,专项用于兑付五华区2023年购房补贴。
8.五财〔2024〕38号五华区排水管网清污分流及综合管廊配套工程专项经费249,927,438.33元,主要用于开展排水管网清污分流及综合管廊配套工程,有效提升主城区雨水系统的排涝能力,解决因排水管网不完善、雨污分流不彻底导致的城市内涝问题。
9.五财〔2024〕43号2024年项目建设(第二批次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资金94,560,000.00元,主要用于改造小区312个,改造建筑面积232.42万平方米,对周边14条道路及3处交通节点进行提升改造;通过对老旧小区的改造,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城市整体竞争力及群众满意度。
10.五财〔2024〕38号五华区2024年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专项经费249,540,000.00元,主要用于改造小区312个,改造建筑面积232.42万平方米,对周边14条道路及3处交通节点进行提升改造;通过对老旧小区的改造,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城市整体竞争力及群众满意度。
11.昆财债〔2025〕40号202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十五至十七)经费10,00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单笔50万元以下拖欠100%清偿;完成已经法院判决生效但未执行到位拖欠100%清偿;其他项目欠款按签订减免协议评判优先级次顺序陆续清偿。欠款清偿笔数比例达50%以上,欠款清偿金额比例达15%以上。
12.昆财建〔2025〕80号超长期特别国债(第一批)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资金3,9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5年五华区住宅老旧更新电梯367台(第一批)。通过项目的实施,逐步解决使用年限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群众更新改造意愿强烈的电梯更新改造。
13.五财预总〔2025〕5号昆财债〔2025〕40号202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十五至十七)资金3,243,409.19元,主要用于完成单笔50万元以下拖欠100%清偿;完成已经法院判决生效但未执行到位拖欠100%清偿;其他项目欠款按签订减免协议评判优先级次顺序陆续清偿。欠款清偿笔数比例达50%以上,欠款清偿金额比例达15%以上。
14.五华区司法行政中心建设项目专项资金800,000.0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改善和完备政法基础设施进行的重点项目进行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229,607.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16%。与上年相比减少99,974,035.92元,下降59.09%,完成年初预算的471.5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44,157.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4%,完成年初预算的93.3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及抚恤金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3,589.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9,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4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工程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相关项目经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9,368,723.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87%,完成年初预算的413.70%。主要用于政府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相关项目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283,137.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8%,完成年初预算的2,085.8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及老旧小区改造;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相关项目经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昆明市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昆明市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6,570.97元,比上年减少333,473.97元,下降31.46%,主要原因是一般公用经费、工会经费、食堂运行经费、离退休及特殊人员福利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0,574.65元、水费5,620.90元、电费7,380.00元、邮电费9,324.00元、差旅费16,326.00元、维修(护)费17,496.00元、培训费4,194.00元、委托业务费390,720.00元、福利费59,796.00元、其他交通费用161,02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114.42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昆明市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583,627,138.30元,其中,流动资产56,044,122.11元,固定资产1,551,997.4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46,340,200.59元,无形资产86,583,169.12元(净值),其他资产1,293,107,649.03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3,854,819.1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1789.3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