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进一步促进五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要求,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和市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结合五华区实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本实施细则。
二、废止依据说明
制定《进一步促进五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细则(试行)》(五政规〔2020〕1号)依据的上位文件《云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交易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进行了修正,且该文件中“(八)落实奖励政策,深化推动五华区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建立五华区重点房地产、建筑业企业目录,加大奖励扶持力度,鼓励房地产企业与本地建筑业企业合作。”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此外,2024年12月31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昆明市实际,印发了适应新形势要求的相关指导性文件《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昆政办〔2024〕54 号),因此《进一步促进五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细则(试行)》(五政规〔2020〕1号)已与管理实际不符。
废止《进一步促进五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细则(试行)》(五政规〔2020〕1号)后,五华区房地产市场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昆政办〔2024〕54 号)文件规定开展。
三、废止程序说明
废止《进一步促进五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细则(试行)》(五政规〔2020〕1号)有关事项已于2025年8月1日在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开征求意见,且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专家论证会,就废止该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了专家意见,经过评估论证,参会专家均同意废止该文件。区人民政府按照《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在常务会前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并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和公平竞争审查意见。经2025年11月26日昆明市五华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12月5日发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