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局办、各直属单位、企业(公司):
经清理,2020年4月10日印发的《进一步促进五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细则(试行)》(五政规〔2020〕1号),因多处内容已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和当前工作实际,部分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上级相关文件规定不一致。为维护法制统一,深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经2025年11月26日昆明市五华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该文件,现予公布,废止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