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昆明市五华区博物总馆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藜光庐修缮工程项目经费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28 14:29
字号:[
大
中
小
]
编辑:张津南
审核:黄宇
终审:张纯然
关于对昆明市五华区博物总馆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藜光庐修缮工程项目经费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云财评审〔2016〕39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的要求及《五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预算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五财〔2025〕15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接受五华区财政局委托,于2025年5月至2025年8月对昆明市五华区博物总馆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藜光庐修缮工程项目经费开展绩效评价。
五华区博物总馆按照《五华区财政局关于反馈昆明市五华区博物总馆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藜光庐修缮工程项目经费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及整改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将重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公开。
昆明市五华区博物总馆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藜光庐修缮工程项目经费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