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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5177-202510-103019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10-24 10:28
名 称: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普吉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部门决算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普吉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0-24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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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0200455201000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普吉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省、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依法履行区政府赋予的行政事务服务工作。

2.服务辖区经济发展,采集企业信息、促进项目发展、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

3.强化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城市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美化绿化等工作。

4.依法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滇池管理、劳动保障、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森林防火、防汛、防震、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等工作。

5.组织协调执法工作。逐步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组织协调行政执法工作,监督其他派出(派驻)到街道各类执法队伍的执法工作。

6.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发展服务。

7.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8.推进居民自治,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形成社区共治合力。

9.推动社区群众性文化、教育体育、科技科普以及卫生健康等服务事业的发展,组织开展好相关活动,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

10.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教育、住房保障、便民服务等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11.做好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相关工作,组织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工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九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基层党建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退役军人服务站)、平安法治办、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综合行政执法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区域发展服务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是: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普吉街道办事处。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9;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8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8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离休0人,退休24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党工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发挥党建统领、党建引领作用,按照区下达年度任务,压实责任细化措施,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发展创新为动力,团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坚定不移抓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坚定不移抓好土地收储、供应和项目建设。街道党工委将把征地拆迁供应工作作为全街道的中心工作、核心任务来抓。严格按照“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总要求,形成“部门有任务、人人有指标”工作体系,持续抓好项目建设和征拆迁工作,以优质项目扩大存量、提升增量,加快推动普东片区、钢板弹簧厂等城市更新改造项目。

2.坚定不移抓好产业培育、税收千万元楼宇打造。持续推动吾悦广场、云时代、绿地香树等商圈“多层次、多主题、多业态”的差异化、互补性发展,积极推进楼宇去空置化面积,促进辖区楼宇经济发展。进一步细化长效机制,做好招商引资工作,通过良好的服务创造特色,做亮优势,弥补劣势,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加快楼宇提质增效步伐,以核心区老旧楼宇提升改造和新区存量楼宇产业导入为工作着力点,强化楼宇企业服务走访,提升楼宇经济发展质量效益。依托已建、在建和规划楼宇资源,结合楼宇现状及各类型企业需求,做好优质楼宇新增改造,盘活整合闲置楼宇,积极做优做精楼宇载体。

3.坚定不移抓好企业存量,做好税收增量。结合扫楼行动,开展拟达规入统企业入库,做好重点企业服务工作,跟踪好重点企业,通过各项数据的摸排,挖掘一批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并及时入库;定期对库内企业进行梳理,整理出有退库风险的企业名单,及时对企业进行帮扶,争取后续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不退出统计库。做好新增税源培育工作,鼓励区外纳税企业税收转入经营地,积极与企业联系沟通协调,掌握税源变化,采取多项举措,为企业提供政策和信息支持,推进税收关系迁转工作有序开展。继续加强企业对接联系,并主动上门沟通动员,及时帮助入驻企业纾困解难,帮助达到规模以上企业申报入库。

4.坚定不移落实辖区矛盾纠纷化解及社会面稳控,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党建引领市域社会治理工作要求,创新社会治理模式,从源头上建立完善社会综合治理的制度机制,确保辖区社会面长期持续稳定。围绕区委、区委政法委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点人员稳控目标要求,树立动态管控思维,及时调整工作重点。严格落实重点人员“4+X”包保责任,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四到位”处理机制,切实落实“不讲条件,严防死守,盯紧看牢,确保天天见、不漏管、不失控”,掌握重点人员的思想动态,做好动态研判、做到动态管控,坚决落实零进京上访,确保重点人员稳控在辖区、化解在属地,及时处置到省、市、区上访、缠访、闹访。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普吉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收入合计48,058,998.6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342,805.48,占总收入的83.94%;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7,716,193.12,占总收入的16.0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817,464.47元,下降3.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93,205.55元,下降0.97%;其他收入减少1,424,258.92元,下降15.58%主要原因一是本部门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纪律要求,削减和取消低效无效支出;二是按照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统筹用于保障重点支出;三是财政资金紧张,项目指标执行情况缩减、项目资金难支出,导致部分项目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到位;四拆迁建设项目进度延缓,相关拆迁补偿及建设工程拨款减少,导致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普吉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支出合计48,719,131.02。其中:基本支出28,065,529.00,占总支出的57.61%;项目支出20,653,602.02,占总支出的42.3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6,936,272.04元,下降35.6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28,270.82元,增长2.66%;项目支出减少27,664,542.86元,下降57.25%主要原因一是本部门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纪律要求,削减和取消低效无效支出;二是按照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统筹用于保障重点支出;三是财政资金紧张,项目指标执行情况缩减、项目资金难支出,导致部分项目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到位;四拆迁建设项目进度延缓,相关拆迁补偿及建设工程拨款减少,导致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普吉街道办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065,529.00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265,609.24元,占基本支出的93.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99,919.76元,占基本支出的6.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普吉街道办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653,602.02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7,000,000.00

1.社会建设综合项目经费13,640.00元,主要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区服务提升及基层治理能力建设等相关工作开展。

2.临商税补助项目经费164,472.00元,主要用于辖区零散商户税收征管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3.综治工作项目经费22,200.00元,主要用于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平安建设宣传及重点人群服务管理等基层治理日常事务的开展。

4.农业工作项目经费2,000.00元,主要用于辖区农村事务管理、农业政策宣传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基础性工作落实。

5.林业工作项目经费235,084.36元,主要用于辖区生态林管护、森林防火宣传及巡查、病虫害防治等林业生态保护与管理工作实施。

6.城乡社区工作项目经费237,886.58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社区基础设施维护、人居环境改善等项目建设与管理。

7.政府机构工作项目经费39,602.00元,主要用于政府日常运转的事务性支出,包括会议组织、公文处理、政务公开及基层调研等工作的必要经费支持。

8.民政工作项目经费579,281.21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城乡低保发放、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民生保障工作的开展。

9.社保工作项目经费239,707.61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参保登记、待遇发放及社保卡管理等服务工作。

10.共产党工作项目经费41,535.00元,主要用于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内活动开展及党建阵地维护等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切实保障基层党建工作正常运转。

11.人大工作项目经费19,295.00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大代表履职活动、代表联络站运行、人大会议组织及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等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12.卫生工作项目经费93,6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公共卫生宣传、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支持、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及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

13.为民服务工作项目经费86,992.00元,主要用于支持社区便民服务活动的开展、居民诉求响应机制建设及基层服务设施维护。

14.武装工作项目经费144,256.64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及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15.拆迁工作项目经费2,339,296.47元,主要用于拆迁工作涉及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房建设、拆迁区域安全维护及后续土地整理等相关支出

16.其他预算收入项目经费4,632,026.77元,主要用于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及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等特殊情况的资金需求,以及征地拆迁补偿款发放。

17.城管执法中队非税经费329,011.92元,主要用于城管执法装备维护、执法车辆运行保障、市容环境巡查管控及违法建设治理等日常执法工作的必要支出。

18.综治流管队伍项目经费315,485.00元,主要用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出租屋安全隐患排查、社会治安巡查防控及重点区域综合治理等工作的日常运行保障。

19.民政事务员补助项目经费 10,800.00元,主要用于民政事务员工作补贴发放。

20.市级企业军转干部解困金补助项目经费29,657.60元,主要用于缓解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

21.专业人大代表工作站建设补助项目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代表工作站办公设备购置、阵地规范化建设及代表履职档案管理信息化提升。

22.老旧小区改造补助项目经费5,260,0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更新、建筑外立面修缮、绿化环境提升、加装电梯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改造。

23.2023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第二批)专项项目经费 49,904.00元,主要用于支持基层文化活动室建设、群众性文体活动组织、非遗传承保护及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培训,提升社区居民精神文化生活质量。

24.物管项目经费91,120.00元,主要用于办事处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支出。

25.综治维稳工作项目经费207,499.39元,主要用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人员稳控管理、重大节点安保维稳及应急处突能力建设。

26.2023年应付未付项目经费1,460,434.63元,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度因财政资金调度紧张而暂缓支付的各类项目尾款及人员补贴。

27.党政综合项目经费222,152.99元,主要用于保障党政机关日常运转所需办公经费信息化建设支出,支持基层党建活动开展和党组织工作条件改善。

28.2024年基层公共文化项目预算项目经费367,76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社区文化节、文艺汇演等群众性文化活动。

29.专项调查项目经费809,222.76元,主要用于开展辖区内人口结构、就业状况及社会民生领域专项调查工作。

30.政协参政议政项目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政协委员调研考察、提案办理及参政议政活动开展。

31.代表工作项目经费48,725.00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大代表履职培训、视察调研、议案建议办理及代表联络站日常运行。

32.文化站免费开放省级专项项目经费1,4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文化站日常免费开放所需的基本运营支出。

33.中央补助老旧小区第二批改造项目经费1,740,0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建筑节能改造、供水供电管网更新及适老化改造。

34.2024年中央免费开放配套项目经费 16,665.00元,主要用于支持文化站免费开放所需的水电、设备维护及人员基本支出。

35.2023年严重精神患者监护人补助项目经费7,200.00元,主要用于向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发放监护补助。

36.2024年免费开放市级补助项目经费1,6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文化站免费开放期间的日常运营。

37.日间照料站项目经费93,801.28元,主要用于支持社区日间照料站的日常运营,包括人员工资、设施维护、老年人餐饮服务及文化娱乐活动开展。

38.流管补助项目经费106,320.00元,主要用于支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39.2024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经费109,840.00元,主要用于支持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图书资源更新及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建设。

40.2024年中央免费开放(第二批)补助项目经费3,990.00元,主要用于支持文化站免费开放期间的日常运维。

41.信访救助项目经费170,000.00元,主要用于对生活困难的信访群众实施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42.常态化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市级补助项目经费9,2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社区环境卫生整治、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宣传及迎检考评等相关工作。

43.文化站免费开放市级补助项目经费1,6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文化站免费开放期间的日常运行。

44.文化站2023年免费开放补助项目经费26,024.00元,主要用于支持文化站免费开放期间的水电费、设备维修及基本人员支出。

45.续购买社区统计调查服务项目经费159,372.00元,主要用于持续开展社区基础数据采集、社情民意调查及民生项目成效评估。

46.流管人员项目经费93,940.81元,主要用于支付流动人口专管员的工资及日常管理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普吉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00,6367.3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12%。与上年相比减少757,733.65元,下降1.86%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920,057.77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79%,完成年初预算的86.4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绩效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纪律要求,削减和取消低效无效支出,二是部分项目因进度调整未完全执行到位,三是年中追加预算未纳入年初预算基数所致。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893,245.2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3%,完成年初预算的122.84%主要用于社区公共安全保障工作,包括治安巡逻、群防群治队伍建设、重点区域监控维护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根据治安形势变化和上级部署,追加了重点区域技防建设及应急处突专项经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78,78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完成年初预算的157.38%主要用于社区文化宣传工作、群众文体活动组织及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维护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文化站专项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656,758.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64%完成年初预算的91.89%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数量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导致实际缴费金额与预算存在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57,096.12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4%,完成年初预算的90.69%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数量变动及医保缴费政策调整,导致实际支出与预算基数产生偏差。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751,742.44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8%,完成年初预算的65.64%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保障及社区环境整治、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因工程进度影响,资金支付周期延长,导致实际支出未达预期。

12.农林水(类)支出1,988,822.61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7%,完成年初预算的86.89%主要用于林草管护、森林防火及水务防汛工作保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林草管护及防汛工程项目施工周期后移,相关资金支付相应延迟。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159,862.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40%,完成年初预算的696.85%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测算偏低,且年中调整了缴费比例,导致实际缴存金额大幅高于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9,416.00元,决算为49,061.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6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2078.76元,增长81.8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9,416.00,决算为49,061.3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70.6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2,078.76元,增长81.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9,416.00,支出决算为49,061.33,完成年初预算的70.6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2,078.76元,增长81.8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9,416.00,决算为49,061.33,完成年初预算的70.68%;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我部门未对公务用车辆进行保养及维修,本年度统一对公务用车辆维修保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大幅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2,078.76,增长81.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我部门未对公务用车辆进行保养及维修,本年度统一对公务用车辆维修保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大幅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应急处突及森林防火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普吉街道办事处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99,919.76比上年减少156,438.59,下降8.00%主要原因一是本部门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纪律要求,削减和取消低效无效支出;二是按照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统筹用于保障重点支出;三是财政资金紧张,机关运行经费指标执行情况缩减,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未能及时拨付到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普吉街道办事处资产总额34,877,290.73元,其中,流动资产26,307,192.63元,固定资产8,516,143.5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21.00元(净值),其他资产53,333.52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44,780.01,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421,576.36。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51,296.2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99,396.2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86,44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86,44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监督索引号53010200455201111

普吉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普吉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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