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2025年度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分配方案
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昆明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第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分配及运营管理的通知》(昆政办〔2016〕23号)文件精神,按照辖区低保人员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住房解困,实现“实物配租应保尽保”的工作原则,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订实施方案。
一、分配房源
本轮配租的房源是2024年-2025年度腾退收回的廉租住房,均已完成维修整理,具备入住条件,房源为幸福家园24套(其中20套为两室一厅)、华福苑17套(其中4套为两室一厅)、华景苑65套(其中一室一厅55套)、王家桥博众花园66套(均为一室),共计172套房源。
二、配租原则
本次配租参照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摇号选房办法,通过摇号方式,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摇号确定住户选房顺序。申请家庭按顺序号在可选房源范围内依次选房,选房后不得调换。
本轮廉租住房以“户”为单位,家庭人员组成以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及监护人为准。一人户不得选择二室一厅的户型。
三、申请人条件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申请人配租条件:申请家庭经廉租住房联合评审会议取得保障资格并领取廉租住房补贴的家庭。
(二、)申请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优先选房(分配):
①、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
②、军烈属;
③、伤残军人;
④、两参人员;
⑤、市级以上劳动模范;
⑥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
⑦、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通知》(云人社发〔2013〕154号)等政策文件,五华区区医疗保险管理局确定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子宫癌、肝癌、胰腺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非霍奇金淋巴瘤、终末期肾病(尿毒症)、重性精神病、血友病、急性心肌梗死、脑梗死、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脑出血20种疾病列入重大疾病保障病种范围。
(二)不得申请本次配租的家庭:
1、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因离异失去自有或者共有住房未满3年(含3年)的;
2、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拥有私有住房或享受福利性住房未满3年(含3年)的;
3、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转让原有住房未满3年(含3年)的;
4、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已经享受过其他保障性住房政策的;
5、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已配租过廉租住房,后自行放弃或被腾退的。
6、其他不具备申请条件的。
(三)申请人需提交材料
1、《五华区廉租住房申请表》,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内容,并在申请表背面责任告知书相应位置签字、摁手印。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准备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明
①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复印件1份;
②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1份;
(2)婚姻证明
①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或者民政部门出具的已婚证明复印件1份;
②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离婚证明(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复印件1份;
③丧偶的,提供原结婚证复印件1份死亡证明复印件1份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特殊类型证明材料
①属劳动模范的,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1份;
②属烈属的,提供《革命烈士证明书》复印件1份及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1份;
③属伤残军人的,提供《残疾军人证》复印件1份;
④属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1份;
⑤属两参人员的,提供《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证》(复印件1份);
⑥重大疾病范围内的,提供证明材料、检测报告须经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提供复印件1份。
四、摇号、配租及注意事项
本次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参照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选房的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最终确定申请家庭选房顺序号。
区住建局根据摇号结果,组织申请家庭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选房。申请家庭需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根据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
注意事项:申请家庭未按时参加选房的视为缺席,在选房结束后有房源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补选房。
其余申请人按照选房顺序号进行递补选房,直至房源选完为止。
五、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本次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媒体和公众的监督,对举报投诉的骗取廉租住房保障及违规使用廉租住房的行为,将及时处理并公布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附:五华区2025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分配流程
昆明市五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