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华区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意义
为规范集群注册登记管理,进一步释放住所(经营场所)资源,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助于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创业就业成本,着力解决企业住所缺乏、办公场所紧缺、经营成本不足等问题,对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大力支持创业创新载体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管理办法》出台的依据
本《管理办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和《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云政办规〔202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五华区实际,制定《昆明市五华区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昆明市五华区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包括总则、托管机构登记、集群企业登记、托管机构与集群企业义务、监督管理、行业自律、附则等共七章38条。
该《管理办法》明确了集群注册、托管机构、集群市场主体、住所托管服务的定义,集群注册的住所(经营场所)禁止范围,托管机构应配合相关监管部门对集群市场主体进行监督管理工作,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要求等项目。
四、制定《管理办法》的程序
制定《管理办法》先后经过了调研起草、研讨会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符合《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云南省政府令212号)的规定。
五、《管理办法》有效期
本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实施周期为三年,由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