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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5177-202307-718436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6-16 09:35
名 称: 关于《五华区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关于《五华区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6-16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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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意见》出台的意义

规范集群注册登记管理进一步释放住所(经营场所)资源,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助于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创业就业成本,着力解决企业住所缺乏、办公场所紧缺、经营成本不足等问题,对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大力支持创业创新载体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管理办法》出台的依据

本《管理办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和《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云政办规〔202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五华区实际,制定《昆明市五华区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昆明市五华区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包括总则、托管机构登记集群企业登记、托管机构与集群企业义务、监督管理、行业自律、附则等38

该《管理办法》明确了集群注册、托管机构、集群市场主体、住所托管服务的定义,集群注册的住所(经营场所)禁止范围,托管机构应配合相关监管部门对集群市场主体进行监督管理工作,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要求等项目。

四、制定《管理办法》的程序

制定《管理办法》先后经过了调研起草、研讨会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符合《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云南省政府令212号)的规定。

五、《管理办法》有效期

本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实施周期为三年,由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原文链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五华区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相关解读:一图读懂《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五华区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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