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五华区委办公室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三个听取”行动健全完善政企联系机制的通知
中共五华区委办公室 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深入开展“三个听取”行动健全完善
政企联系机制的通知
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昆明当好“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排头兵”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工作理念从管理向服务转变,持续提高政商沟通、涉企服务质效,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听取群众意见、听取企业家意见、听取服务对象意见“三个听取”行动,加强政企沟通协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搭建沟通平台、提升政企联系质效
结合区级领导、区级部门挂钩联系重点企业和重点民营企业等有关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密切与群众、企业家、服务对象的联系,认真细致听取意见,积极主动沟通协商,共同谋划推进工作,形成交流思想、传递关怀、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拓宽意见收集渠道。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灵活采用现场接待、实地调研、座谈交流、媒介互动、业务培训等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聚焦加强公共服务、解决“急难愁盼”,全面深入听取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生态环境、社会治安、城市建设,特别是企业关注的规划布局、产业发展、行政审批、要素保障、政策支持等方面问题诉求,充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年度计划完成情况,收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发展和经济指标持续平稳增长。按照工作难易程度、涉及范围宽窄、政策属性强弱等分门别类梳理,明确区分其属于“全局工作或部门任务、共性需求或个性诉求、政策措施或程序规范”等类型,形成具体的意见、建议、事项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整合各部门资源力量,系统梳理各类稳企、援企、惠企政策和服务内容,坚持政策找人、服务上门,通过包保走访、短信电话、座谈交流、培训研讨等方式和新闻媒体、政务大厅、政务平台、微博微信等载体,深入企业宣传中央、省、市出台的促进经济增长、扶持实体经济发展、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提升政策知晓率。结合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应用,根据企业所属行业、规模特色等主动精准推送政策,通报政府服务企业、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等有关举措,积极牵线搭桥,指导服务企业申报和用好、用足、用活各项扶持政策,引导企业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在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惠企政策落到实处,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实现政策服务从“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
(三)优化问题化解机制。坚持分级办理、分类化解,关注“用地用能、行政审批、财税政策、人才引培、投资融资”等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需求和反映的高频问题,尤其是因疫情影响和市场冲击出现的生产经营困难、要素不能正常保障等急迫问题,结合事项难易程度和部门职责权限,细化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要求,采取部门即办、分发交办、领导批办、专题会办等形式分级分类推进解决,并定期开展督导评估,及时发现梗阻隐患,迅速制定改进措施,着力避免工作偏差,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对属地和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应办尽办、能办即办;对合情合理、符合政策规定的共性问题,由区营商环境办或区级领导协调职能部门统筹处理,并注重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对较为复杂、确需一定时限的个性问题,由有关职能部门逐一解读政策,研究解决措施,提出工作意见。
(四)推进优化改革措施。坚持群策群力、精准优化,更多采取“企业点菜”方式推进改革、优化措施,探索将听取企业意见作为重大涉企政策制定的前置条件,通过现场办公、专题会议等多种方式,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帮助解决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协调办理项目备案、核准、环评等审批事项;帮助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新产品研发、新技术应用;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要支持和引导企业挖掘自身潜力,调整发展战略,积极培育新的增长点,努力营造亲商、护商的浓厚氛围,共同推动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升级政企联系模式
坚持“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通过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政企沟通协商,加强“蹲点式”、“会商式”、“台账式”、“回访式”管理服务,着力解决产业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企业关心关注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有力促进企业成长、产业发展。
(一)常态化建立政企沟通机制
1.贯彻落实区级领导、区级部门挂钩联系企业制度。对照《五华区重点企业联系服务表》明确的挂钩联系企业,按照区级领导每半年不少于1次、科级领导每半年不少于2次,区级责任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每季度不少于1次,加强对挂钩企业的走访联系,充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年度计划完成情况,收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把处理企业反映的问题作为挂钩联系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促进企业发展和经济指标持续平稳增长。
2.开展“企业接待日”活动。区级各部门每半月确定1天为企业接待日并向社会发布活动信息,围绕部门职能职责,安排专人搜集企业反映较为集中的专项领域诉求,并为企业答疑解惑。属于部门职权范围,能够当场告知的,应当场告知;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及时组织研究、提出解决诉求的具体意见。不属于部门职权范围的,转送有权处理的单位,并告知企业转送去向。
3.开展“政企同心谈”活动。区级涉企重点部门特别是区发展和改革局、五华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化和旅游局等重点产业链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行业、分区域筛选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定期不定期组织座谈交流(每季度至少1次),汇总收集企业提出的政策需求、问题诉求以及重点关注的内容,围绕营商环境、要素支撑、政策落实等突出共性问题,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集中会商,面对面听取企业诉求,现场进行回应和解答,提高沟通交流和化解问题的质效。
4.开展“营商会客厅”活动。主动承办市级“营商环境会客厅”活动,积极发挥五华科创“营商环境观察站”作用,分专题组织政府部门、商会、企业、金融机构等,邀请各级领导干部在“营商环境观察站”进行座谈,搭建政银企交流、政策宣传、问题收集的营商环境共建共享平台,帮助企业解决困扰发展的主要矛盾和重大问题。广泛收集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对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面对面倾听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点对点答复并现场会办。对能够解决的问题,第一时间帮助解决;对需要区级或更高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可操作的工作建议,及时报区委、区政府统筹研究。疑难问题可适时由政府领导为主的区级领导带队,深入实地调研摸清实际情况,面对面答复并现场会办。
(二)制度化推进政企沟通协商
1.优化升级“营商服务专员”队伍。进一步扩大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在服务投资建设项目的基础上,把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列为服务对象,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帮办代办服务范围。建立网格化审批服务网络,各部门审批专职指导员信息互通,建立网格化清单,形成网格化服务机制,将涉及的所有审批事项和部门均纳入网格并实施动态管理。对纳入帮办代办服务的企业,制定一企一册的个性化服务清单,结合电话沟通、微信群组、邮箱等多种形式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及时掌握企业发展动态,快速响应企业合理诉求;主动上门服务企业,掌握企业的难点和堵点,着力减少企业跑腿上门,有效引导企业用足用好政策。
2.建立实行涉企政策制定(修订)会商制度。坚持“重点政策广泛咨询、专业政策定向咨询、一般政策个别咨询”的原则,在涉企政策制定(修订)的事前、事中、事后阶段,积极与政策关联性强的有关企业家、商(协)会负责人充分沟通协商。事前,通过实地调研、走访恳谈、问卷调查、大数据分析等形式,“问政于企、问策于民”,精准掌握企业政策需求;事中,通过座谈、听证、信函、网上征集意见等方式,对政策的科学性、可行性及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事后,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读工作,扩大政策知晓度,主动接受企业家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推动政策兑现到位、落实见效。同时,加强政策执行效果跟踪评估,认真听取企业、社会公众评价意见和完善建议,对确需调整的政策,按程序及时优化完善。
3.建立实行服务企业评价制度。深入开展走访联系,了解企业情况,倾听企业呼声,及时发现和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区级各部门每月到企业服务不得少于1次,帮助企业争取国家、省、市政策资金支持,落实区级配套政策等。围绕挂钩联系、解难帮扶、职责履行、效能提升、企业满意等方面,每年开展1次“民营企业评价政府职能部门”工作,通过线上方式(也可视情况结合走访、调研等线下方式)进行抽样调查,征求企业对职能部门评价意见。全面落实“好差评”工作,严格落实省、市差评整改工作要求,确保差评件第一时间查收、第一时间督办、第一时间整改,实现差评件整改完成率和按时整改率均达100%。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差评整改情况随机回访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差评整改情况随机回访工作要求,加强对受理部门差评回访核实和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政务服务以评促改、以评优服。
(三)规范化搭建政企沟通桥梁
1.健全政企沟通协商平台。近期,对区营商环境服务热线与12345热线、云南省网上营商环境投诉平台等加强联动,为企业提供免费咨询、投诉监督等服务。中期,建立健全区级部门联网联动机制,整合发挥区投资服务中心、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各类平台作用,及时收集、受理企业反映的营商环境问题、意见建议及其他诉求。长期,推行“互联网+政务”新模式,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强大数据技术应用,通过小程序、APP等方式,探索建立集成“反映情况、收集问题、发布政策、提供咨询、申报项目、上传数据”等涉企服务功能的综合性政务服务“云平台”,“一站式”快速响应和解决企业需求。
2.规范涉企政务服务流程。建立健全营商环境问题和企业诉求“常态收集、分类交办、协调会商、跟踪督办”闭环处理工作机制。贯彻落实《五华区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五华区优化营商环境回访制度》,定期召开营商环境监督员座谈会,听取营商环境监督员对五华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切实帮助市场主体解决问题,及时总结提炼、复制推广部分领域的改革举措。将回访工作与当前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服务市场主体、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等相结合,统一部署、有机衔接,从全局着眼,统筹推进,把回访工作成果转化为推进市场主体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路径。区营商环境办根据诉求、问题涉及部门多少及复杂程度,采取“一般问题部门办理、复杂问题联合会商、重点问题领导协调、重大问题专题会办,以及办理情况定期督导回访”的方式,分级分类推进解决。区营商环境办加强跟踪,适时组织问题落实“回头看”,对办理滞后、工作不力的单位部门,及时督办、定期通报。
3.加强涉企工作培训交流。将涉企工作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范围,围绕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等工作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培训涉企干部特别是企业专员、项目管家,通过理论学习、互动讨论、现场教学等方式,讲清政策要求、讲透方式方法、讲好实践经验,着力提升服务企业能力。根据企业需求,结合全区产业发展方向,围绕政策导向、经济走势、前沿技术等主题,举办企业管理、技术创新、智能制造、数字化转型等专题培训活动,助推企业用好惠企政策、持续发展壮大。加强学习交流,综合运用理论教学、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现场观摩、案例教学、情景模拟、实践锻炼等形式,分类别、分对象、分领域组织相关干部参训,提升干部服务企业、企业把握政策的能力。
4.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聚集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提升,围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权力监督,围绕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狠抓作风建设,围绕营造透明诚信的法治环境促进制度完善,聚焦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和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重点是各街道、各部门“一把手”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聚焦各街道、各部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的主体责任,聚焦营商环境各指标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行政审批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事业单位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的监管责任。打造“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专区”,围绕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在主动服务中见“亲”,在政商交往中见“清”,集营商环境投诉、办不成事咨询、投资服务代办、惠企政策落实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专区。
三、强化保障措施、压实政企联系责任
(一)细化完善工作机制。区级各任务牵头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进一步细化方案、完善机制,明确听取意见、政企沟通的工作措施、责任分解、开展方式等,确保相关工作有组织、有措施、有成效,真正把为民为企的服务理念变成便民利企的具体行动。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身体力行,带头走访、拜访企业家,全面真实地听取企业发展情况和诉求,真心实意地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推进压实工作责任。把听取意见、政企沟通工作纳入营商环境考核,采取跟踪监测、实地调研、专题协商、重点调度等方式,加强对各涉企部门的督促指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涉企部门相关活动开展情况,每季度末月(3月、6月、9月、12月)1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区营商环境办(区政务服务局)。
(三)营造良好宣传氛围。通过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多角度报道听取意见、政企沟通活动情况,多渠道展示服务企业的做法成效,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处处彰显营商环境”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五华区深入开展“三个听取”行动健全完善政企联系机制主要任务清单
附件
五华区深入开展“三个听取”行动健全完善政企联系机制主要任务清单
主要任务 | 区级牵头单位 | 完成时限 | ||
一、搭建沟通平台、提升政企联系质效 | (一)拓宽意见收集渠道 | 1.全面深入听取群众关心、企业关注的问题诉求,形成具体意见、建议、事项清单。 | 区营商环境办牵头 区级有关部门具体负责 | 2023年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
(二)加强政策宣传解读 | 2.系统梳理各类稳企、援企、惠企政策和服务内容,宣传解读、精准推送和指导用好政策。 | 区营商环境办、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牵头 区级有关部门具体负责 | 2023年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 |
(三)优化问题化解机制 | 3.针对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需求和反映的高频问题,尤其是因疫情影响和市场冲击出现的困难问题,细化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要求,分级分类推进解决。 | 区营商环境办牵头 区级有关部门具体负责 | 2023年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 |
(四)推进优化改革措施 | 4.建立和落实涉企政策,制定会商、定期培训交流等机制,探索将听取企业意见作为重大涉企政策制定前置条件。 | 区营商环境办、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牵头 区级有关部门具体负责 | 2023年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 |
二、完善工作机制,升级政企联系模式 | (一)常态化建立政企沟通机制 | 5.贯彻落实区级领导、区级部门挂钩联系企业制度。按照区级领导每半年不少于1次、科级领导每半年不少于2次,区级责任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每季度不少于1次,加强对挂钩企业的走访联系,充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年度计划完成情况,收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 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牵头 区级有关部门具体负责 | 2023年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
6.开展“企业接待日”活动。区级各部门每半月确定1天为企业接待日并向社会发布活动信息,围绕部门职能职责,安排专人搜集企业反映较为集中的专项领域诉求,并为企业答疑解惑。 | 区营商环境办牵头 区级有关部门具体负责 | 2023年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 ||
7.开展“政企同心谈”活动。区级涉企重点部门特别是区发展改革局、五华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区科工信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化和旅游局等重点产业链牵头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定期不定期组织座谈交流(每季度至少1次),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集中会商、现场解答企业反映的突出共性问题。 | 区发展和改革局、五华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区政务服务局等涉企重点部门牵头 区级有关部门配合 | 2023年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 ||
8.开展“营商会客厅”活动。主动承办市级“营商环境会客厅”活动,积极发挥五华科创“营商环境观察站”作用,邀请各级领导干部在“营商环境观察站”进行座谈,广泛收集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对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面对面倾听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点对点答复并现场会办。 | 区营商环境办牵头 区级有关部门配合 | 2023年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 ||
(二)制度化推进政企沟通协商 | 9.优化升级“营商服务专员”队伍。建立网格化审批服务网络,形成网格化服务机制,将涉及的所有审批事项和部门均纳入网格并实施动态管理。对纳入帮办代办服务的企业,制定一企一册的个性化服务清单,主动上门服务企业,掌握企业的难点和堵点,着力减少企业跑腿上门,有效引导企业用足用好政策。 | 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 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 2023年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 |
10.建立实行涉企政策制定(修订)会商制度。在涉企政策制定(修订)的事前、事中、事后阶段,积极与政策关联性强的有关企业家、商(协)会负责人充分沟通协商。 |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财政局 牵头 区级有关部门配合 | 2023年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 ||
11.建立实行服务企业评价制度。区级各部门每月到企业服务不得少于1次,帮助企业争取国家、省、市政策资金支持,落实区级配套政策等。每年开展1次“民营企业评价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全面落实“好差评”工作,实现差评件整改完成率和按时整改率均达100%。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差评整改情况随机回访工作机制加强对受理部门差评回访核实和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政务服务以评促改、以评优服。 | 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牵头 区级有关部门配合 | 2023年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 ||
(三)规范化搭建政企沟通桥梁 | 12.健全政企沟通协商平台。近期,加强对区营商环境服务热线与12345热线、云南省网上营商环境投诉平台等联动,为企业提供免费咨询、投诉监督等服务。中期,建立健全区级部门联网联动机制,整合发挥各类企业服务平台作用,及时收集、受理企业反映的营商环境问题、意见建议及其他诉求。长期,推行“互联网+政务”新模式,探索建立综合性政务服务“云平台”,“一站式”快速响应和解决企业需求。 | 区营商环境办、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牵头 区级有关部门具体负责 | 2024年底前 并长期坚持 | |
13.规范涉企政务服务流程。贯彻落实《五华区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五华区优化营商环境回访制度》,定期召开营商环境监督员座谈会,听取营商环境监督员对五华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切实帮助市场主体解决问题,及时总结提炼、复制推广部分领域的改革举措。将回访工作与当前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服务市场主体、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等相结合,统一部署、有机衔接,从全局着眼,统筹推进,把回访工作成果转化为推进市场主体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路径。 | 区营商环境办牵头 区级有关部门具体负责 | 2023年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 ||
14.加强涉企工作培训交流。将涉企工作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范围,综合运用理论教学、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现场观摩、案例教学、情景模拟、实践锻炼等形式,分类别、分对象、分领域组织相关干部参训,提升干部服务企业、企业把握政策的能力。 | 区委组织部牵头 区级有关部门具体负责 | 2023年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 ||
15.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聚集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提升,围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权力监督,围绕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狠抓作风建设,围绕营造透明诚信的法治环境促进制度完善。打造“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专区”,围绕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在主动服务中见“亲”,在政商交往中见“清”,集营商环境投诉、办不成事咨询、投资服务代办、惠企政策落实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专区。 | 区纪委区监委、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 区级有关部门具体负责 | 2024年底前 并长期坚持 | ||
三、强化保障措施、压实政企联系责任 | (一)细化完善工作机制 | 16.区级各任务牵头部门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进一步细化方案、完善机制,明确听取意见、政企沟通的工作措施、责任分解、开展方式等。 | 区级各任务牵头部门具体负责 | 2023年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
(二)推进压实工作责任 | 17.把听取意见、政企沟通工作纳入营商环境考核,加强对各涉企部门的督促指导。区级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每季度末月(3月、6月、9月、12月)10日前,报送至区营商环境办(区政务服务局)。 | 区营商环境办牵头 区级有关部门具体负责 | 2023年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 |
(三)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 18.全方位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多角度报道听取意见、政企沟通活动情况,多渠道展示服务企业的做法成效。 | 区委宣传部、区营商环境办牵头 区级有关部门具体负责 | 2023年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
区级有关部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督监管局、区统计局、区信访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税务局、区气象局、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