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我区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10名。
二、遴选对象
(一)在昆明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的普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从事法学教学、法学研究的教师、研究人员。
(二)在昆明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在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
三、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务等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专业影响力;其中,从事法学教学或法学研究的应当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执业律师应当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
(四)熟悉区情、社情、民情和党委、政府、国有企业工作规则,近5年来受聘担任过2家区级以上国家机关或区属以上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对党委和政府工作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具有一定处理经验,并能够及时提供法律意见;
(五)受聘担任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业法律顾问期间未出现过失,给国家财产和党委政府形象造成损害;
(六)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七)严格遵纪守法,遵守《五华区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未受过刑事处罚,执业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八)不存在执业冲突,有代理区政府及所属部门行政诉讼经验的。
根据五华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先从行政管理及行政执法、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及投融资、土地房屋征收和城中村改造、建设工程、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等领域遴选法律顾问。每个律师事务所原则上限报1人,可携1至2名辅助承办团队或人员进行报名。
四、服务事项:
法律顾问履行下列职责:
(一)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三)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党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四)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五)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六)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8日—2023年2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电话报名,联系电话 :0871-63624278。
请有意参与选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电话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提交报名材料
1.提交时间:报名成功后于2023年2月13日-2月15日。
2.提交地点:昆明市五华区小屯路805号五华区司法局二楼法律事务科。
3.报名材料:(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3)《昆明市五华区法律顾问报名表》(请报名人员自行下载,辅助承办人员或团队的也需填报),一式两份并经所在单位推荐同意;(4)身份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5)专业证明(学者提供职称证明、律师提供执业证书);(6)荣誉证明(荣誉证书、发表的学术作品等);(7)能够证明符合遴选条件的相关资料。
报名材料请以书面形式密封,在规定时间未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
(三)评审
对符合条件的,由五华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综合考虑其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业界的影响和个人执业操守等因素,提出拟聘人选名单。
(四)公示
拟聘人选名单在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聘任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候选人,经报批同意后予以聘任,聘期3年。
六、其他事项
报名者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对违反本公告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
附件:昆明市五华区法律顾问报名表
五华区司法局
2023年2月8日
附件:昆明市五华区法律顾问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