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区餐饮行业选址负面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7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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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大观街道、莲华街道、龙翔街道、黑林铺街道、护国街道、丰宁街道、华山街道、红云街道:
为进一步巩固餐饮业污染物排放整治工作成果,从源头上进行管控,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五华区餐饮行业选址负面清单(禁止建设区)》《五华区餐饮行业选址负面清单(重点管理区》。负面清单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严格按照负面清单所列禁止建设区和重点管理区的审批流程,依法进行审批管理。
2022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五华区餐饮行业选址负面清单》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