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局办、各直属单位、企业(公司):
《五华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五华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细则
(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交公路发〔2020〕2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40号)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21〕68号)要求,加快推进五华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进一步管理好、养护好农村公路,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结合五华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聚焦解决“四好农村路”发展中管好、护好的短板问题,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上下联动,符合农村特点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五华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提质增效、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更好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基本建成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政府投入带动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
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确保农村公路路长制区、街道、社区三级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社会监督公示率达到100%;农村公路管理率达到100%;农村公路列入管理养护率达到100%;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比例达到100%;年度养护工程里程总数比例不低于云南省公路基础数据库的6%;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8%;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推动路面技术状况评定自动化快速检测,县道和重要乡道评定频率每年不少于一次,其他公路在五年规划期内不少于两次。
到2025年,进一步巩固、提升改革成效,总结阶段性改革经验和不足,着力完备体制建设和财政投入机制,农村公路路况质量和服务水平逐年稳步提高,逐步实现五华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均衡化发展。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4%,路况质量自动化检测覆盖率达100%,无五类危桥、四类危桥低于6%,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能力较大提高;全面实行路面技术状况评定自动化快速检测。
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更好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完成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一)主体责任。区交通运输局是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街道办履职尽责,主要负责县道的养护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负责乡、村及库外公路的养护管理。
(二)能力建设。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沙朗道班设置为五华区农村公路应急养护中心和应急储备点。区委编办加强应急养护人员的编制保障,区财政局加强储备点的资金保障。
(三)资金保障。区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养护资金,做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
(四)完善路长制度。健全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路长制,区、街道、社区三级路长对区域内农村公路的管理负直接责任。区、街道两级设路长办公室,区级路长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承担农村公路“路长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工作,落实总路长的工作部署,负责各级路长的考核监督;街道路长办公室设在西翥街道办事处,负责乡、村及库外公路的管理工作,做好与区级路长办公室的协调沟通工作。完善农村公路路长制议事决策机制、督查巡查机制、奖惩机制。各级路长负责所挂牌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通过手机APP等电子信息软件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
(五)因地制宜开展养护工作。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地采用多种管理模式和工作运行机制,务求实效。社区要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组织好村道和库外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通过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公益岗位等方式,选聘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担任公路护路员,参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实现护路促就业,增收促发展的目标。
三、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成品油税费改革补助和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支持政策,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强化区级政府支出主体责任,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提供资金保障,同时,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除上级补助资金外,区级资金按不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并根据管理养护里程和养护成本变化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周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
(一)落实养护工程资金补助政策
区级支出责任总资金不低于省级财政补助的80%,所有补助应全部用于养护工程,不得列支日常养护、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等其他支出。
(二)落实日常养护资金补助政策
自2021年起,省、市、区三级公共财政一般预算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标准不低于: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21〕68号)五华区的省、市、区分担比例为:10%、0%、90%。库外公路日常养护的标准参照村道按每年每公里不低于3000元由区级配套。区级配套部分由区财政配备专项资金进行保障。
(三)落实专项养护资金补助政策
认真落实农村公路应急抢修工程,市级财政根据实际灾毁情况及年度统计数据每年在全市范围统筹安排1500万元。其余不足部分由区级财政统筹配备专项资金解决,确保道路正常通行。
全面开展“美丽公路”创建工作,2021年起,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80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区交通运输局按照每年目标创建县道“美丽公路”原则不低于20公里、西翥街道办负责每年乡村道“美丽公路”原则不低于10公里”的计划上报。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6〕205号)文件要求,由区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500万元资金用于隐患治理。
四、农村公路养护监督管理体系
积极落实农村公路养护保障资金,按要求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西翥街道办事处要对公共财政用于农村公路的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加强使用监管,严禁滞留、挪用养护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公共资金使用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应主动接受审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街道办要加强统筹和组织领导,制定街道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改革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认真抓好任务落实,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实施方案于2022年9月30日前抄送区交通运输局备案。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落实,重大情况及时报区人民政府。
(二)做好政策宣传。各相关单位要对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开展政策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宣传改革中的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改革工作的积极性,为改革工作营造浓厚氛围,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扎实开展试点。要围绕路长制试点创建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落实路长制有关工作。鼓励在创新投融资机制、美丽农村路、创新养护生产模式、信息化管理、政府考核、信用评价机制等方面开展探索研究。
(四)建立长效机制
1.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公路安全设施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交警、应急等职能部门要参与农村公路建设竣(交)工验收。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管,着力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将信用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2.加强路产路权保护。要强化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联动协管机制工作,建立健全“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切实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
3.创新农村公路投融资机制,探索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持范围,探索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机制,提高农村公路抗灾抢修能力
附件:区级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职责
区级部门及街道办事处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职责
单位名称 | 工作职责 |
区交通运输局 | 区交通运输局是全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和具体责任单位,负责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养护责任;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路况评定。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建议计划;筹措地方支出资金,争取上级公路养护资金并规范使用,确保专款专用;检查考核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组织审批除区行政审批局审批之外的养护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并组织交竣工验收。 负责五华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组织实施开展辖区内县道养护工程(包含:预防性养护、修复性养护、专项养护、应急养护、日常养护等)和乡道、村道、库外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中的大中修工程。组织统计辖区内农村公路灾毁,具体负责县道统计及审核街道办事处统计上报的乡道、村道、库外路的灾毁情况。 推动交通运输养护行业信息化和科技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县道和重要乡道评定频率每年不少于一次,其他公路在五年规划期内不少于两次。 |
区财政局 | 负责落实农村公路养护区级配套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并按照年度列入管理养护里程变化动态调整区级配套资金,按规定用好均衡性转移支付、税收返还等相关政策,负责资金拨付和绩效评价,指导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开设街道办公路养护预算科目,保证乡、村及库外公路养护资金。依法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进行审计。 |
区审计局 | 依法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成效。依法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进行审计。 |
区自然资源局 | 指导、协调五华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用地(养护应急中心、砂石料场、管理站所等)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公路沿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和治理等工作;审批管理中对公路建筑控制区按照公路管理有关法规执行。 |
交警一大队 | 负责做好农村公路交通执法工作,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道路管养职能部门开展排查、上报农村公路交通管控设施缺失、损毁等情况,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建议 |
市公安局五华分局 | 负责依法打击惩处盗窃、破坏、损毁交通安全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
区发展改革局 | 负责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重大项目立项工作。 |
区农业农村局 | 配合做好农村公路(村内户外)路段、路域环境治理;与交运部门配合做好机耕道路与农村公路的衔接工作。 |
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 依照公路管理有关法规协助省、市无线电监管部门开展农村公路沿线无线电台(站)的监督管理,配合区人武部协调沿线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项;配合区交通运输局开展有关智慧化建设项目工作,促进信息化与农村公路融合发展。 |
街道办事处 | 负责本街道办乡道、村道、库外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要确定专职工作人员,组织实施好乡道、村道、库外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组织实施开展乡道、村道和库外公路养护工程具体为:预防性养护、小修保养、应急养护(公路范围内对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的障碍物的清理;公路突发损毁的抢通、保通、抢修;突发的经判定可能危及公路通行安全的重大风险的处治)、日常养护、专项养护(美丽公路、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工程等),指导社区组织实施好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负责村道、乡道、库外公路日常养护工作的验收;负责配合区交通运输局开展辖区内其他养护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