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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5177-202205-535993 主题分类: 政策指引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5-26 13:38
名 称: 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费政策

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费政策

发布时间:2022-05-26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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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施恒      审核:王丽      终审:王淑芳

一、执行政策依据

  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下达的《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费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

二、缓缴政策行业范围

    缓缴政策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失业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

注:1、缓缴只涉及单位部分,个人部分仍需要按月缴纳;

2、如果今后政策有调整,我局将严格执行最新政策。

三、政策时效

    缓缴费款所属期最长至2023年4月,参保单位原则上应在缓缴期满后一个月内补清缓缴的失业保险费款。

四、办理流程及资料

    五华区参保企业可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单位公章到所属参保地街道办事处柜面进行办理。

五华区各街道办事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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