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和改善相关待遇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的背景及过程
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基层治理需要,加强我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保持社区工作者队伍稳定性,吸引和培养社区建设优秀人才,针对我区社区部分职级社区工作者补贴待遇仍然低于兄弟县区的问题,五华区民政局牵头以《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昆组通﹝2021﹞52号)《建立村干部岗位补贴长效机制实施方案》(昆组通﹝2019﹞65号)和《五华区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五办通﹝2020﹞8号)为依据,经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区情实际,就优化和改善社区工作者待遇提出具体建议,形成了《五华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和改善相关待遇的实施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送审稿)》)。进一步拓宽社区人才来源,完善培养选拔机制,优化社区干部队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切实提高社区治理能力。经多轮征求街道社区、职能部门以及区级领导意见建议,修改形成今天上会的《实施方案(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送审稿)》分为“实施范围、实施内容、工作要求”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本次方案内容涉及社区工作者范围;第二部分从“调整现行补贴标准、完善福利保障体系、培育和吸引社工人才”三个方面提出10条具体措施;第三部分对落实方案、强化监管、经费保障及执行时间等进行了明确。
(一)在“调整现行补贴标准”方面。
1.调整基础补贴结构,增设生活补贴,按照“一般工作人员、副职、一肩挑”三类岗位划分,标准分别为300元/月、400元/月、500元/月。
2.调整年终考核绩效补贴,以调整后的基础补贴(岗位补贴+生活补贴)月发放标准为核算基数,按照“优秀”等次乘以基数1.5,“称职”等次乘以基数1.0核算发放。
3.在规范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上,加入了城市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主任待遇保障,城市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经招聘进入社区为民服务站工作的,可享受副职待遇,经费由财政承担。
4.对“村改居”社区小组误工补贴标准进行规范,即给予财政保障,又给予政策倾斜,按照“不低于区级财政补贴标准,不高于区级财政补贴标准的3倍”的原则,根据社区或小组自身实际情况按月发放误工补贴。
(二)在“完善福利保障体系”方面。
1.提出了社区工作者可享受春节、中秋两个节日和一个生日的节日慰问品。明确了社区工作者结婚生育、生病住院、去世或直系亲属去世的慰问标准。
2.对社区工作人员享受休假、免费体检福利,以及享受社会保险相关待遇进行再次明确。
(三)在“培育和吸引社工人才”方面。
1.提升专业化社工持证率。获得初级社会工作师的,职业资格补贴从200元/月调整为300元/月,获得中级社会工作师的,职业资格补贴从250元/月调整为400元。新增获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的,发放职业资格补贴800元/月。
2.注重培育区内和引进区外优秀社区人才,开展“五个先锋”创建活动,对获得先锋的社区工作者给予相应奖励,大力引进区外优秀社区人才并给予人才引进奖励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