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五华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向社会公布昆明市五华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统计数据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来制作、获取并以一定形式记录和保存的政府信息数据。《五华区统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可在昆明市五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mwh.gov.cn)下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的,请与五华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西路1号;联系电话:0871——63623971)。
一、总体情况
(一)总体公开说明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自身职能,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与职能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通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队伍素质、提升网站管理维护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公开水平,积极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一是积极做好五华区政府门户网站统计栏目更新工作,及时将能向、应向大众公布的信息及时公布,向社会公众提供内容详实、通俗易懂的统计信息。传达统计权威声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着力打造服务型政府良好形象。
二是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得出、报得准、可核查”,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规范作用。完善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按照信息保障制度规范管理,强网络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正常高效运转。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三是积极配合省市做好“互联网+政府热线”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热线电话管理,“96128”和“12345”专线有专人分管、专人接听。
(三)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工作组织实施,专人落实各项具体工作的工作机制,责任到人,工作层层压实。
二是建立信息审核制度。对要发布什么样的信息,什么信息必须发布,什么样的信息在什么时候发布,发布在什么平台,以什么样的形式发布,都事先进行审核,建立拟稿人自审,业务分管领导复审,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专人发布的程序,严把审核关,对公开信息审核程序不到位,签批手续不全的,不得予以接收和公开。
三是建立保密审查机制。我局确定1名负责同志履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报区政府办备案。对2020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公开内容,科学规划网站改版建设。为适应机构改革后的新情况新变化。建立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信息化条件下统计工作中的保密工作,做到不失密、不泄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共发布区政府网相关栏目信息72条。官方公众号98条。
(二)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按照各级部门关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制度要求,在“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栏目下及时公示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主动公开在履职过程中需要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工作。
(三)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有关工作的要求,做好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和同步上线工作,全面核查本部门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检查实施清单及本部门基本信息,重点核查事项未认领、事项重复、子项缺失、行政检查子项未列入“双随机、一公开”、部门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正确等情况,完成核查并修改完善。积极主动对接咨询省、市业务主管部门,获取业务指导支持,本着 “实事求是”原则,依据工作实际情况开展监管并及时上报监管和曝光信息。建立了标准统一的监管事项一张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推动依清单规范监管,实现清单之外无监管。
(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我局通过五华区政府门户网站、“昆明五华发布”微博及微信公众号以及“五华统计”微信,及时将我区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及五华区经济运行情况向大众告知。2020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反映和社会重大关切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29663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也未收到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及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举报、投诉。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没有发生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0年五华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新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相对单一;二是存在政府信息公开不够严谨、不够及时;
(二)改进情况
1. 目前,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有限,主要是官方网站和官方公众号。公开形式单一,访问浏览量低。2021年我局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公开载体形式,拓展公开内容,多渠道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 2021年将更多运用数字化、图片图表、视频等方式,增强解读效果。进一步聚焦人民群众关切,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3. 提高认识,重点学习《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围绕“人、财、物”进行公开,使群众获取和使用信息,及时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