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采购五华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书、牌匾和印章的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级有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部署,以及《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五华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五发〔2019〕7号)、《五华区农村集体产权股权量化设置管理指导意见》(五农产改组[2020]1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五华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经五华区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对五华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股东股权证书、合作组织牌匾和印章采购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货单位报名参加。
一、 项目名称
五华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书、牌匾和印章采购项目
二、 项目概况
(一)供货地点:五华区农业农村局(昆明市龙泉路536号)
(二)采购预算:项目预算137930元,具体详见下表:
(三)资金来源: 政府预算拨款
(四)服务期要求:自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10月30日
(五)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东股权证、农村(社区、小组)经济组织牌匾、农村(社区、小组)集体经济组织印章。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详细内容见下表:
(六)合同履行期限及投标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印刷和供货(具体以采购方委托为准),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供货商条件和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有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供货能力且有良好信誉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2018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2018年以后成立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5. 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6. 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本次采购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和中小企业。
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供货商须具有 《印刷经营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防伪技术产品) 。
2.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印章供货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昆明市各级公安机关核批的 《特种行业许可证》 ,经营范围包含有:公章刻制业务。
(四)供货商提供诚信承诺。供货商需对本次投标情况进行诚信承诺(详见附件3)。
四、 申报材料
(一)供货商需提供书面报价表(,附件1,一式两份);
(二)供货商条件和要求中(一)、(二)、(三)、(四)条件的证明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属于联合体投标的分别提交两套完整资料,并注明投标第一、第二主体单位。
五、 申报时间和时限
从对外公布之日起接受投标咨询,采购方于2020年8月6日14:00—16:00集中接收投标单位申报资料。
六、 申报地点
昆明市五华区农业农村局301室(昆明市龙泉路536号)
七、 其他事项
(一)凡是报名参加本次五华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书、牌匾和印章采购项目的供货商,需在 2020年8月5日 前按照相关技术参数提供样品参与投标报价,不提供样品的供货商投标后3天内没有提供货品样品或提供的货品不符合技术参数要求的,按不符合条件要求供货商处理。没有被采购选中的供货商,样品自行处理,费用自行承担。
(二)五华区农业农村局将审核并综合评议各供货商情况,以同等条件下“商品技术参数达标,质优价低中标”为基本原则,对报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主体,并对外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采购手续。
(三)本次采购中还没有明确的要求,以五华区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采购方答复要求为准。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614982
附件1 报 价 表
附件2 主要技术参数和要求
附件3 诚信承诺书
昆明市五华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