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采购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开展五华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公告
按照国家、省、市级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共五华区委 五华区人民政府 五华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五发[2019]5号)文件要求,为按时按质完成五华区年内西翥、普吉、红云、黑林铺、莲华、丰宁、大观、龙翔8个街道办事处、25个社区214个村民小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系列工作。决定对外采购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协助开展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工作。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技术单位报名参加。
一、 项目名称
五华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技术服务项目
二、 项目概况
1. 项目地点:五华区年内8个街道办事处、25个社区214个村民小组。
2. 采购数目:五华区8个街道办事处、25个社区214个村民小组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股权量化设置管理、成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证书打印等技术服务。
3. 采购预算:20万元。
4. 资金来源: 政府预算拨款。
5. 服务期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至10月30日。
6. 采购内容:详见附后的《五华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技术服务采购服务清单》。
三、 供货商条件和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合法经营范围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相关资料;
2、 具备项目团队成员在20人以上,项目团队组成人员具有相关会计财务、测绘工程、软件工程、农业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3、 近两年内有承担有2个及以上县(区)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股权量化设置管理、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及相关软件开发等工作项目经历,且项目实施和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4、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盖有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印鉴);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6、 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
四、 申报材料
(一)供货商需提供书面报价表(一式两份);
(二)供货商符合(1—6项)条件的证明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五、 申报时限
2020年6月30日16:00前递交申报资料
六、 申报地点
昆明市龙泉路536号,五华区红云办公区三楼301室
七、 其他事项
各供货单位的申报材料,五华区农业农村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综合评议各供货商情况,同时参考报价情况择优选择,并对外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进行采购。
八、 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时限日期。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614982
匡老师 158****2323
附件: 附件
昆明市五华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