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五华区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五政办通〔2018〕112 号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81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17〕1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 依据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81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17〕15号)
三、改革目标
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总结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护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机制体制为动力,“十三五”期间,重点解决农业灌溉用水效率不高、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不合理、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管护不到位的问题;以高效节水项目建设区为重点,力争用8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农业水价改革目标。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改革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基本实行,可持续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基本建立,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基本实现改革目标。
四、政策措施与上级的异同、特点
我区严格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17〕15号)编写本方案,对五华区的各项任务进行了明确分工。
五、实施步骤及进度安排
按照高效节水项目建设区和农业水价改革示范项目区分类型推进农业水价改革。
(一)明确水权阶段(2018年开始至工作结束)。
(二)确定水价阶段(2018年开始至工作结束)。
(三)典型示范阶段(2018年至2019年)。
(四)逐步推广阶段(2019年—2022年)。
原文链接:http://www.kmwh.gov.cn/c/2018-11-21/5022488.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