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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5177-202101-356246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7-09-15 16:09
名 称: 五华区促进残疾人及重度残疾人直系亲属职业培训扶助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五华区促进残疾人及重度残疾人直系亲属职业培训扶助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09-15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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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促进残疾人及重度残疾人直系亲属职业培训扶助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 办法出台背景

为提高我区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推动残疾人就业扶贫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和稳定残疾人家庭就业,结合本区残疾人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 相关名词解释

1. 本办法所称职业培训,是指以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和促进残疾人家庭就业为目的的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职业能力培训等。

2. 职业技能培训本办法中特指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以考取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和培训机构颁发的结业证为目的的培训。

3. 创业培训是指向愿意自主创业的残疾人提供相关知识与技能,并颁发相应证书的培训。

4. 职业能力培训包括职业适应性训练、在岗培训、定向岗位培训。

三、 办法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具有本区户籍、在劳动年龄段(男18-55周岁、女18-50周岁)有就业能力和就业需求,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和重度(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残疾人的直系亲属。

(二)培训方式

1. 残疾人及重度残疾人直系亲属可免费参加区残联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的各类职业培训、区残联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委托其他培训机构或与用人单位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职业能力或创业培训。

2. 因特殊需要,残疾人及重度残疾人直系亲属可根据就业需要,自主参加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具有培训资质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必要条件

1. 参加培训达到90%出勤率且通过职业资格业考试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结业证后,方可按文件规定享受相关补贴。

2. 凡未经批准擅自参加培训,或经批准参加培训但没有取得资格证的,不得享受任何补贴,且培训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办理流程

(一)培训及补贴的申请。残疾人或残疾人直系亲属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残协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材料;

(二)审批及资金发放。社区签注意见后报街道办事出残联审核,报区残联审批,区残联审批后发放相应补助。

四、 其他说需要说明的事项:

原则上每名残疾人及重度残疾人直系亲属最多享受3次培训补助,且每次申请补助的时间间隔必须在一年以上。

五华区促进残疾人及重度残疾人直系亲属职业培训扶助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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