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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5177-202610-112509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10-26 16:49
名 称: 昆明市五华区统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昆明市五华区统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6-10-26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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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艳梅      审核:彭成      终审:张莹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的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施统计监督,主要有: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负责组织实施区委、区政府和省统计局、市统计局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计划、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和协调各街道办事处的统计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的区情区力普查;负责组织统计调查、社会经济调查、社会监测和统计执法;组织全区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统计单位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及年审工作;负责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审核;负责辖区统计调查项目审查及《统计登记证》核发。

(五)负责全区劳动工资统计联合审核工作。

(六)搜集、整理、提供全区的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收集、整理、提供外县区基本统计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研究。

(七)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积极培育和发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八)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区统计数据库体系。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省、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业务一科、业务二科、业务三科、综合核算科、城市调查科、法规科、统计执法监督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昆明市五华区统计局。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坚持实干为要,扎实推进各项党建工作

1.深化政治理论学习,积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员干部大会,集中组织学习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省、市、区经济和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等重要内容,党员干部的政治领悟力、判断力和执行力得到不断提升。

2.深入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基层“四风”10种隐形变异表现》《集中纠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饮酒问题8个整治重点》《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及经验》等相关内容,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并讲授专题党课。对照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相关要求认真查摆问题,共查摆出问题137条,具体为领导班子7条,班子成员15条,普通党员38条,关键岗位53条,年轻干部24条。截至目前以上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完成区委巡察整改工作。2025年1月1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指出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65个,并提出了意见建议12条。区统计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精心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共制定整改措施160条,于2025年4月10日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并认真总结整改经验,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

4.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贯穿统计局工作全过程,强化党风廉政工作职责,及时督促领导班子做到明责、定责、守责、履责。立足统计职能和机关岗位特点,督促各科室和统计站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填写《内部机构、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确保领导班子及科室负责人对廉政风险点全面掌握并有效防控。组织党员干部、中层干部、年轻干部及干部家属赴昆明市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增强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的底线意识,帮助领导班子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断锤炼党性修养。

5.坚持党建引领,深化业务协同。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共召开党组会33次,支委会10次,党员大会6次,主题党日活动10次,专题党课5次,同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组织生活会;推动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开展党建统计服务直通车“进街道、进社区、进企业”系列活动,深入街道及园区管委会、企业开展统计服务、统计法律法规宣讲活动共20余次,面向各街道、各部门征集解决统计服务需求80余项;将党建工作与统计重点任务挂钩,明确“党建引领业务、思想政治保障执行”的工作要求,成立服务业党建引领工作专班,开展一对一的统计服务工作,同时开展4场次服务业专题培训,进一步助力全区服务业招商引资工作。

(二)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统计服务精准度

1.强化统计数据监测,充分发挥“数库、智库”作用。强化超前服务意识,精准把握经济运行态势。动态调整工作思路,立足本地区、各专业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坚持事前预测预警与事后统计分析并重,提前编制经济预警分析报告,切实提升统计服务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前瞻性,全面提高统计服务效能;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加大对GDP十大支撑性指标及重点项目的监测力度,找准监测评价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强化系统思维,加强月度、季度指标跟踪监测,深入分析各行业领域经济运行情况,深入挖掘数据反映的经济增长潜力,确保统计分析兼具深度与广度;加强研判分析,提升监测分析的准确性和指导性,确保既能及时客观反映区域发展现状,又能为长远规划提供科学决策参考;及时提供统计资料,定期编制了《五华区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五华区主要经济指标》《五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统计年鉴》等统计资料,坚持统计数据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基本原则,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面向广大群众及时发布统计监测数据,并发布分析报告,让广大群众及时、真实、准确地了解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2.持续强化统计服务意识,切实发挥统计服务职能。聚焦服务领导决策,充分发挥统计专业优势,深入分析研判各行业发展态势,及时报送主要经济数据变动情况,强化经济前瞻性预测预警,建立月初分析、月中预测、月底预警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月度、季度、年度分析报告。编报统计信息专报28篇,获领导批示9篇;聚力服务部门工作,主动邀请相关部门及街道开展统计业务交流,创新推出“菜单式”精准服务,通过政策共研、数据共享、问题共商、机制共建,协同破解服务业招商引资、建筑业产值核算方法改革、行业界定标准执行等重点难点问题,累计开展部门业务培训15场次。联动相关部门强化对主要经济指标及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数据的动态监测、精准预警、深度分析与综合研判,积极推动跨部门数据融合互通与共享共用;着力服务调查对象,深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与业务指导,积极上门送服务,切实提升数据质量与统计效率,精准帮扶解决统计业务难题,包括指导企业完善统计电子台账、规范跨部门数据衔接流程、修正报表逻辑错误等。“四上”企业统计电子台账安装率达到92.70%,深入基层指导服务企业61次,组织集中培训20余场次,同步做好企业数据填报及入库退库业务指导工作。

3.着力抓好企业出入库工作,有效夯实统计基础。圆满完成全区856户(不含高新区)规模以上(限额以上)在库单位的联网直报平台报表报送工作。分行业看:建筑业259家、服务业196家、批发业113家、零售业83家、住宿业47家(含个体经营户1家)、餐饮业122家(含个体经营户35家)、工业36家;持续强化与各行业主管部门、街道的协同联动,着力优化统计库结构,加强对入库企业及项目的服务指导,严格入库材料审核把关,扎实推进重大项目、企业入库工作。2025年1—11月,五华区月度入库单位共48家(其中2月批次13家),按行业分别为:工业2家、建筑业2家、批发业4家、零售业6家、住宿业9家、餐饮业15家、服务业10家。2024年度入库单位61家,按行业分别为:工业1家、批发业12家、零售业6家、住宿业1家、餐饮业24家、服务业17家。

4.切实履行统计调查职能,扎实做好民生领域调查监测。为全面了解五华区城乡居民收入、消费及其他生活状况,更好地满足研究制定城乡统筹政策和民生政策的需要,每月完成150户居民的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为及时、准确反映五华区城乡劳动力资源、就业和失业人口的总量、结构和分布情况,每月完成400户居民的劳动力入户调查;着力做好农民工监测调查工作,完成100户居民的市民化进程调查、10户农民工监测季度调查;全力做好消费品价格调查工作,真实、客观反映市场价格变动趋势,每月完成ICP、CPI共1200余个规格品的价格采集工作;同时,做好企业采购经理、小微企业、时间利用调查等调查工作。

5.高质量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按照省、市统计局部署,2025年4月印发了《五华区统计局关于成立五华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五统发〔2025〕21号),组建成立工作协调小组。印发了《五华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内设工作组职责分工》(五人调办﹝2025﹞1号),明确职能分工和工作部署。制定细化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经费预算,择优选聘“两员”261人,及时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建筑物标绘、调查小区划分培训和“两员”业务培训;完成抽样调查工作,根据《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方案》和国家、省、市人口调查办公室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全区10个街道、93个社区居委会的边界确认、建筑物标绘和调查小区划分,共标绘23755个建筑物,划分调查小区2168个。截至目前,完成建筑物及住房单元核实,核实确认建筑物881个,住房单元15461个,完成了2831户、7009人的入户登记调查工作,共核实出生人口38人、死亡人口24人。计划于12月底前完成行职业编码、质量验收工作。

6.有序筹备第四次农业普查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第四次农业普查组织架构成立普查领导小组,确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并做好普查人员、普查物资、普查经费、普查宣传等前期保障工作。

(三)聚焦统计监督职能,切实加强统计法治建设

按照省、市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的实施方案》的重点任务分工的文件要求,细化明确防治统计造假的各项工作职责。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防治统计造假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科级领导干部培训和干部日常教育培训,不断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体责任意识,将依法统计、真实统计作为统计局重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在领导干部和职工心中,真正认识到“以数谋私、数字腐败”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组织完善了《五华区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约谈制度》等常态长效机制,对行业主管部门及单位内部人员依法统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组织制定了《五华区统计局统计违法问题线索内部移交工作制度》《五华区统计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对日常报数存疑的45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形成内外统计监督闭环,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健全完善统计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形成防治统计造假工作合力,强化统计造假追责问责纪法衔接。加强干部监督执纪,严格遵守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领导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区委组织部发函的131名拟任职考察科级领导干部进行意见回复;认真组织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加强源头数据自检自查,严格依规纠正统计督查、执法检查及数据核查中发现的统计数据失察问题,预计在今年底完成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四)深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夯实基层统计力量

加强基层统计调查队伍建设,指导各街道办事处、社区按照对应的基本单位数量、人口规模匹配相适应的统计调查人员,目前全区共118个社区均已配备统计调查人员;逐步推动统计调查规范化建设,指导街道实现“八有八化”,社区、企业“四有四化”;完善各项统计工作管理机制。制定了《昆明市五华区统计局党组会议事规则》等21项制度,各项统计工作得到了规范和明确;增强统计干部队伍素质。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市、区举办的各类培训59场次,市统计局举办的“统计大讲坛”4场次,省统计局、市统计局举办的各类培训24场次,有效提高统计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建立“三张清单”,提升统计水平。全面深入查摆统计局在思想认识、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的主观问题18个,形成“问题清单”;对标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和提出的工作要求,以及盘龙区统计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统计局的优秀工作经验,查找差距9个,形成“差距清单”。逐条逐项对照查找出来的问题和分析出来的差距,展开专题研讨,高标准制定改进提升措施40条,形成“措施清单”,目前,已对照“措施清单”逐条整改完毕,全体干部职工统计工作能力显著增强。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5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5年度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也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五华区统计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11,782,451.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64,591.30元,占总收入的95.6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560.00元,占总收入的0.6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40,300.00元,占总收入的3.7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83,846.99元,下降11.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53,731.99元,下降12.12%;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7,675.00元,下降1.71%。主要原因是:因单位今年减少购买社区统计调查服务经费、专项调查经费、导致本年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华区统计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11,867,910.30元。其中:基本支出10,618,391.30元,占总支出的89.47%,项目支出1,249,519.00元,占总支出的10.5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84,852.54元,下降10.4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535.53元,增长0.05%;项目支出减少1,390,388.07元,下降52.66%;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因单位今年减少购买社区统计调查服务经费、专项调查经费等项目经费支出,导致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五华区统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18,391.3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254,462.90元,占基本支出的96.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3,928.40元,占基本支出的3.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五华区统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49,519.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行政运行39,800.00元,主要用于驻村干部工作经费、驻村干部艰苦边远地区津贴、驻村干部生活补贴。

2.专项统计业务591,959.00元,主要用于购买社区统计调查服务。

3.统计抽样调查527,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住户调查、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

4.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13,200.00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统计监测调查工作。

5.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77,560.00元,主要用于偿还企业欠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华区统计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64,591.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91%。与上年相比减少1,553,731.99元,下降12.1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原因是2025年减少购买社区统计调查服务经费、专项调查经费,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32,051.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9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公用经费以及项目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支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05,978.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购买本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重疾险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686,503.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购买本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重疾险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3,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发放开展农业农村统计调查监测补贴。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26,85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内部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无“三公”经费安排及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无“三公”经费安排及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上年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上年无此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上年无此项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五华区统计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3,928.40元,比上年减少192,037.99元,下降34.5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福利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04,141.54元、福利费39,78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73,47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513.86元等行政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五华区统计局资产总额480,095.03元,其中,流动资产420,209.76元,固定资产59,285.2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0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1,577.7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076.1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昆明市五华区统计局2025年部门决算公开

昆明市五华区统计局2025年度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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