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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5177-202610-111859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10-08 10:11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决算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6-10-08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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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是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为属地党委和政府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提供支持,强化现场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在市级环境部门授权范围内依法承担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具体职责按照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环境影响评价与城市保护科、政策法规与宣传教育科、污染控制与自然生态保护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的三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常态长效。一是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五华区13项整改任务,已完成8项,达到序时进度5项;主办的187件投诉件办结率100%。同时,报请区政府出台矿山生态修复攻坚方案,确保辖区24个历史遗留矿山按期完成整改验收销号任务。二是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2021年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1项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完成了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交办的134件投诉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和验收销号。三是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投诉件80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反馈问题36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已完成整改的36项中,完成自查自验36项、市级验收25项。

(二)聚焦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制定2025年五华区春夏季、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发布空气预警、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各6次。配合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以五华区金鼎山国控站为试点,实施“昆明市主城区污染天气精细化溯源管控服务”项目,五华区成为全省率先搭建大气污染精细化管控平台的县区。2025年1—12月,五华区有效监测天数365天,其中优级天数233天,良级天数129天,轻度污染3天(臭氧2天,细颗粒物1天),未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数,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18%。PM2.5为19.5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较2024年同期降低(改善)5.22%。二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做好水质监测分析工作。发布9期水质通报、10次水质排查函,督促区级相关部门做好不达标水体的排查。2025年1—12月,五华区地表水省控断面3个Ⅱ类、1个Ⅲ类(“自卫村水库—自卫村水库坝中”断面,主要下降指标为总磷);市控断面3个Ⅱ类、1个Ⅲ类、1个Ⅳ类(“老运粮河—洪园居委会旁”断面,主要下降指标为氨氮)、2个断流。11个省、市河湖考核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同时,努力做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11个重点排口已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完成整治4个,完成市级复核验收1个,剩余7个排口正按时序推进中。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自卫村水库)环境监管,联合水务、街道等部门对水库周边污染源进行排查。2025年1—12月,自卫村水库平均水质为Ⅲ类。三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按照省级反馈建设用地问题清单,对五华区涉及的45个地块开展整改工作,同步报送自查记录表以及自查三联图。完成13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定为无污染地块,重点建设用地开发安全利用率达100%,全区土壤环境总体安全可控。做好4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昆药、鸿都、峰蓥、金盏)土壤隐患排查整治,监督指导云铜王家桥厂区停产搬迁后土壤污染调查治理工作。四是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监管。2025年1—12月,审核完成616家单位危险废物管理计划,490家单位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完成2024年申报登记。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备案制度,加强危险废物转移报批管理,杜绝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对2025年纳入规范化考核管理的12家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考核工作,考核达标率100%。五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牵头制定《西翥街道办事处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2025年全区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从2024年的86.87提升至100%。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五华区3个农村黑臭水体分别于2021、2022年完成整治,2024年完成区、市验收。今年以来,根据黑臭水体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定期开展自检自查,实现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

(三)聚焦生态环境业务提质增效,争取分局主责主业走在全市前列。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做好重点项目落地要素保障,主动上门帮扶指导。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完成环评审批登记表网上备案及审批环评报告表,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环评报告表,并办理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变更、重新申领等相关手续。二是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处理各类民生投诉案件。三是强化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支撑。完成2025年功能区噪声4个点位监测4次、城市区域噪声33个点位、交通噪声27个点位监测工作;完成五华区域内的沙朗河天生桥、红坡水库、翠湖湖心等13个断面140次地表水监测;完成1—12月逢雨必测pH、电导率、降水量及硫酸根等9种离子浓度共12项降水监测及大气降尘监测。同时,成功争取省级环保专项资金300万元支持五华区地下水专项监测能力提升项目,2025年12月已完成项目公开招标及合同签订,项目建成后可为全市、全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科学技术支撑。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下属三级单位,2025年度整体绩效自评由上级单位统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职责履行良好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本级)2025年度收入合计9,492,258.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50,551.28元,占总收入的69.0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941,706.92元,占总收入的30.99%。

与上年5,369,659.96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122,598.24元,增长76.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986,232.71元,增长155.4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136,365.53元,增长4.86%。主要原因是2025年增加了昆明市绿美春城美丽城市建设项目(一期)—翠湖小微水体治理项目资金及五华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本级)2025年度支出合计9,392,023.90元。其中:基本支出2,374,668.66元,占总支出的25.28%;项目支出7,017,355.24元,占总支出的74.7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5,286,804.78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105,219.12元,增长77.6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7,341.66元,增长9.57%;项目支出增加3,897,877.46元,增长124.9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2025年增加了昆明市绿美春城美丽城市建设项目(一期)—翠湖小微水体治理项目资金及五华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导致项目支出增加;我单位2025年在职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74,668.6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54,433.06元,占基本支出的90.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0,235.60元,占基本支出的9.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17,355.2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环境保护监察监测经费项目经费285,092.62 元,主要用于支付法律顾问费用及公平竞争费用、购买实验耗材、器具、气体费用、支付2025年法律顾问咨询费等。

昆明市绿美春城美丽城市建设项目(一期)—翠湖小微水体治理项目资金3,890,790.00元,主要用于购置昆明市绿美春城美丽城市建设项目(一期)—翠湖小微水体治理项目设备采购。

五华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项目经费2,841,472.62元,主要用于支付地下水专项监测站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经费、拨离退休人员补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临聘人员经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本级)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50,551.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9.75%。与上年相比增加3,986,232.71元,增长155.45%,完成年初预算的208.8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4,829.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0%,完成年初预算的65.24%。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缴纳部分202,399.20元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开支72,430.2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人员变动影响。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3,298.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0%,完成年初预算的122.43%。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缴纳部分109,925.8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缴纳部分84,906.78元及重特病医疗统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8,466.0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年中人员变动影响及社保基数调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895,198.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57.73%。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719,315.60元,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85,092.62元,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水体支出3,890,79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年中增加昆明市绿美春城美丽城市建设项目(一期)—翠湖小微水体治理项目资金。

11.城乡社区(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7,2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1%,完成年初预算的67.66%。主要用于缴纳单位承担部分住房公积金170,665.00元,支付购房补贴6,56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人员变动及基数调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291.40元,决算为26,293.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2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446.27元,下降43.74%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291.40元,决算为26,293.4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0.2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446.27元,下降43.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291.40元,支出决算为26,293.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2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446.27元,下降43.7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291.40元,决算为26,293.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2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5年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0,446.27元,下降43.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5年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本级)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0,235.60元,比上年减少19,308.95元,下降8.0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5年厉行节约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6,951.46元、邮电费11,226.23元、差旅费5,084.50元、委托业务费2,970.00元、工会经费2,808.00元、福利费43,6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293.41元、其他交通费用91,302.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本级)资产总额2,904,871.27元,其中,流动资产1,145,383.11元,固定资产1,759,488.1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34,966.4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60,921.0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11,663.4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11,663.4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如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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