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莲华银鹏科技有限公司“6·11”一般触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按照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对全市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规定,昆明市五华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开展了五华莲华银鹏科技有限公司“6·11”一般触电事故(以下简称:“6·11”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形成本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总体情况
(一)评估工作组
2026年4月23日,由五华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区司法局、市公安局五华分局、莲华街道办事处、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的评估工作组,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委派员参加,开展该起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
(二)评估工作过程
评估工作组秉持依法依规、实阅文件和走访核事求是、精简效能原则,严格对照事故调查报告,综合运用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评估期间,工作组听取了银鹏科技有限公司的汇报,详细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实地查看了事故现场情况。评估工作组会同专家组对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查找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防范措施落实工作的不足,最终形成评估结论。
(三)关于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五华区应急管理局已对银鹏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万XX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五华区应急管理局已对银鹏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银鹏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万XX已全额缴纳罚款。
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银鹏科技有限公司严格按照“6·11”事故调查报告中整改和防范措施,针对事故暴露的突出问题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召开安全生产形势专题会议和全体职工会议,对事故进行深刻分析和警示教育。二是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检自查,重点排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作业平台、漏电保护、线路绝缘、手持电动工具等关键环节。三是聘请相关专家对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现场安全检查,重点强化触电防范、防护用品使用、应急处置等内容。四是在昆明市五华区应急管理局督促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临时用电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监督使用。五是加强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和巡查,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与现场安全监护,杜绝违章作业。
三、综合评估意见
评估组通过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核查等方式,针对“6·11”事故的发生原因及事故后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开展评估工作。经评估,银鹏科技有限公司之前工作中存在未监督员工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标准的手持电动工具,未监督落实公司安全管理规定,未对照明线路开关等存在漏电风险的设备设施装设保护装置,未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线路进行安全检查和管理,开工前未及时排查和发现现场潜存的漏电安全等隐患都给予了较好的解决。
通过对事故调查处理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综合评估,评估工作组认为:五华莲华银鹏科技有限公司“6·11”一般触电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已按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建议进行处理;事故单位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措施,符合事故整改评估要求。
五华区“6·11”事故调查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