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2026年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承接主体遴选公告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2026年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及《关于做好2026年昆明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高质量完成省级下达五华区1个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任务,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开遴选项目承接主体。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五华区2026年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承接主体遴选。
二、 项目概况
1. 实施地点: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具体选址由承接主体与街道协商确定,须符合产业集中、交通便利、辐射面广等要求)。
2. 建设目标:2026年11月15日前建成1个具备“六项基础功能+四项特色功能”的区级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50家以上,带动小农户300户以上。
3. 资金安排:省级财政扶持资金7万元,用于支持中心场地改造、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等。资金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验收结果拨付。
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完成全部建设及试运行任务,并通过省、市、区三级联合验收。
三、 承接主体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二)具备较强的农业技术服务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和可持续运营能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财务状况良好,能提供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及近一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相关证明)。
(五)信誉良好,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须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
(六)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团队、服务场所和设施设备(可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七)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四、 服务内容要求
承接主体须按照《五华区2026年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完成以下工作:中心场地选址、改造与功能分区;配置必要服务设施设备(如培训设备、初加工设备、信息化终端等);建立并运行农技推广、农资集配、农机服务、初加工仓储、产销对接、金融保险等六项基础服务;开展山地作物技术指导、农旅融合辅导、电商孵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四项特色服务;建立规范管理制度、服务标准及面向小农户的优惠机制;按时报送建设进展,配合各级验收评估。
五、 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并密封。
(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 承接主体基本情况介绍及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近一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3. 近6个月税收及社保缴纳证明;
4. 信用查询截图(“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5. 项目实施方案(含选址意向、功能布局、服务计划、资金使用计划、运营机制等);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六、 申报方式与时间
(一)递交地点: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536号五华区农业农村局303办公室。
(二)递交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2026年6月1日起至2026年6月5日17:00前,以收到时间为准)。
(三)递交方式:仅接受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逾期或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材料不予受理。
七、 遴选程序
区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重点考察主体实力、方案可行性、服务覆盖能力、可持续运营机制等),择优确定1家承接主体。评审结果将在五华区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服务合同。
八、 其他事项
(一)申报主体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遴选资格;已签订合同的,立即终止并追回资金。
(二) 区农业农村局保留对拟承接主体实地核查的权利。
(三)本公告在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mwh.gov.cn)同步发布。
(四)供应商认为公告内容、遴选过程或结果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在知道或应知权益受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九、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喻老师
联系电话:0871-68337739
特此公告。
五华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