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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5177-202605-109294 主题分类: 灾害事故救援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5-28 14:36
名 称: 五华小康大道境界广场“6·2”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五华小康大道境界广场“6·2”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6-05-28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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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洁涛      审核:余俊      终审:胡波


按照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对全市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规定,昆明市五华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开展了五华小康大道境界广场6·2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6·2”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形成本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总体情况

(一)评估工作组

20231222日,五华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区司法局、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五华分局、红云街道办事处组成的评估工作组,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委派员参加,开展该起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

(二)评估工作过程

评估工作组秉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精简效能原则,严格对照事故调查报告,综合运用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和走访核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评估期间,工作组听取了昆明琪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汇报,详细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实地查看了事故现场情况。评估工作组会同专家组对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查找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防范措施落实工作的不足,最终形成评估结论。

(三)关于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行政处罚追究落实情况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五华区应急管理局已对昆明琪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五华区应急管理局昆明琪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昆明琪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吕XX已全额缴纳罚款

2.责任企业内部相关处理情况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五华区应急管理局天津金城铭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五华区应急管理局天津金城铭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责令其进行改正。

天津金城铭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陈X已全额缴纳罚款。

二、责任单位对事故中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情况

昆明琪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加强了建筑工程施工领域的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现场施工管控,进一步加大公司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力度,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全面补齐安全管理短板,有效防范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三、总体评估意见

昆明琪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严格按照“6・2”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全面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教育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严格执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持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改善。

四、评估结论

评估组通过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核查等方式,针对 “6・2” 事故的发生原因及事故后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开展评估工作。经评估,昆明琪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已全面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岗前培训,督促作业人员掌握岗位安全知识和规范操作技能。持续强化施工现场日常巡查监督,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问题,坚决制止各类违章作业行为。对高处、临边等危险作业区域严格落实专人旁站监护制度,规范现场作业安全管控流程。

五华小康大道境界广场 “6・2”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所涉行政处罚已全部执行到位,涉事相关责任追究依法落实;事故责任单位已完成事故暴露问题整改,并逐项细化落实安全防范管控措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现场安全管控、全员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施工作业规范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符合事故整改评估要求。


五华区6·2”事故调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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