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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5177-202605-108716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4-24 10:09
名 称: 关于普吉路以东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档案整理服务机构比选的公告

关于普吉路以东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档案整理服务机构比选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4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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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紫涵      审核:何杰      终审:孔玉

目前,普东(一期)征迁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提升档案整理、归档装订及档案保管利用工作质效,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根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及工作实际需要,拟择优确定档案整理服务机构开展普东(一期)档案资料整理,承担文书档案、基建档案等资料的分类、整理、编号、装订、录入、数字化扫描及归档入库等相关服务工作。

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普吉路以东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档案整理

二、 项目概况

(一)服务地点:五华区普吉街道区域发展服务中心。

(二)采购方式:内控综合比选。

(三)合同履行期限及投标要求:根据工作进度,按照合同约定拨付经费。

三、 参加比选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或有效的法人证明文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身份证明;

3. 具备履行本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 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四、响应文件的密封及递交

1. 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密封在一个外层包中,在外封上注明标识,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

2. 密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密封章;

3. 递交时间截止后,所收到的报价文件无论成交与否概不退还;

4.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42712时前(北京时间)递交报价文件(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5. 递交地点: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普吉街道办事处区域发展服务中心能建未来城13栋底商2)。


联系人:杨老师

监督电话:0871-6311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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