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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15177-202603-106844 主题分类: 机构年检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3-05 10:43
名 称: 五华区民办教育机构申请设立办事指南

五华区民办教育机构申请设立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6-03-05 10:43     
字号:[ ]

为规范民办教育机构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五华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事指南。本指南适用于在五华区范围内申请设立民办教育机构的举办者。申请人应按照流程顺序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材料真实、齐全、合规,并积极配合审批机关的实地考察与审核工作。如有疑问,可致电相应部门进行咨询。


五华区教育体育局:(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4号楼202室

电话:0871-64108035;


五华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东寺街114号五华图书馆4楼414室

电话:0871-63334975;


五华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西路1号五华区行政中心604室

电话:0871-63623804。



五华区民办教育机构审批流程图


备注①:房屋用途不能为住宅,不能在学校内举办;办学场地要求在4层及以下,招收不满14周岁中小学生的,只能设置在3层及以下,有2个及以上疏散通道;

备注②:拟租用房屋产权合法;产权人证照齐全;

备注③:举办者持身份证件到教体局出具预核名函,营利性机构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非营利性机构到民政局核准;

备注④:竣工验收报告,或具备B级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消防验收意见书,或消防检测评价报告;

备注⑤:体育类培训机构颁发办学许可证;文化艺术类和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颁发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核表。

附件:

序号

材料名称

是否提供模板

需提供

类型

备 注

1

培训机构设立申请表

原件

举办者为组织的,加盖单位公章,举办者为个人的,签字并按手印。

2

举办民办教育机构申请表

原件

报告中所填写内容要与其他资料保持一致。

3

名称核准文件

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营利性机构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非营利性机构在民政部门办理,名称中应含有“昆明市五华区XXX培训学校”字样。

4

验资报告

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实缴不少于30万元(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5

举办者有效身份证明、无犯罪证明、征信报告

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举办者是社会组织或企业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征信报告;举办者(投资者)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近6个月内无犯罪记录证明、近6个月内征信报告。

6

从业人员材料

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近6个月内无犯罪记录、近6个月内征信报告、有效期内健康证、相关从业资质证明;

2. 行政负责人:身份证、近6个月内无犯罪记录、近6个月内征信报告、有效期内健康证、无违法办学证明及相关从业资质证明、专职承诺书、校园长资格证或3年以上相关教育管理经验证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明,年龄不超过70周岁,应为专职,且不得兼任其他组织或培训机构的行政负责人;

3. 教学教研人员:身份证、近6个月内无犯罪记录、有效期内健康证、与培训内容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职业(专业)能力证明、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明;

4. 急救人员:身份证、近6个月内无犯罪记录、急救证书(培训内容为体育、舞蹈类等有危险培训项目的提供);

5. 财务人员:身份证、近6个月内无犯罪记录、会计师资格证;

6. 其他人员:身份证、近6个月内无犯罪记录。

7

章程

原件

应包含名称、办学地址、法定代表人、校长、董(理)事会成员、监事;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办学层次、组织机构、办学规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管理制度、招生对象;党的建设;决策机构产生方式、人员构成、任职期限、议事规则;机构资产数额、来源、性质、股份比例及收益分配;章程修改、终止处理等。

8

场地产权证明、租赁合同

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1. 提供场地产权证明和所有者身份证明材料,租赁或借用场地办学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承租人非产权人的,需提供从产权人至培训机构所有的租赁合同或委托协议)。

2. 不得选用居民住宅、学校内、地下室、半地下室、架空层、简易住房、违章建筑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

3. 楼层要求:4层及以下,其中招收不满14周岁中小学生的,只能设置在3层及以下。所在楼层有2个及以上疏散通道;

4. 开办场地的教学用房面积不得少于开办场地面积的2/3,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9

房屋安全鉴定

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提供由住建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或备案)或第三方有资质机构1年内房屋安全鉴定(安全鉴定等级为B级以上)。

10

消防验收

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合格证明或者消防检测评价报告(1000平方米以上场所由住建部门出具)。

11

场地设备清单、照片

原件

机构设施设备清单、场地照片:门头、前台、监控、教室、安全通道、消防设施。场地内部平面示意图(标注出监控位置)、疏散通道指示图。

12

安全管理制度及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原件

必须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处置演练。

13

教学管理制度

原件

制定并完善教学管理制度。

14

培训材料及教学计划

原件

培训机构应当制定与其培训项目和专业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培训材料应当进行内部审核,所有培训材料应当存档保管、备查,保管期限不得少于使用完毕后3年。

15

招生简章

原件

应包括机构全称、招生对象、培训地址、学习形式与时限、收费项目与标准等。

16

委托书

原件

如委托他人办理,需含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7

联合办学协议

原件

举办者为2人以上联合办学的,需提供联合办学协议。办学协议需明确合作方式、培训宗旨、业务范围、出资比例、办学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承担比例以及各自权利义务和争议解决办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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