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关于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安排项目的公示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26〕3号)要求,我区已将2026年第一批省级衔接资金安排至具体项目。现将资金安排情况公示如下:
一、 资金下达情况
本次下达我区的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总额为 269.48万元。该资金由“乡村振兴村奖补因素”“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任务因素”“其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因素”三部分构成,统筹用于支持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相关项目。
二、 项目安排情况
经研究,本次下达的269.48万元省级衔接资金,已对应安排至纳入我区2026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 13个具体项目(详见附件1)。项目类型涵盖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就业帮扶、教育保障、新型集体经济培育等重点领域,旨在突出联农带农富农导向,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增强内生发展动力。
三、 资金使用要求
各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资金与项目管理,优先保障已明确项目,加快预算执行和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四、 公示时间
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12日(共10天)。
五、 受理部门及监督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项目库或资金安排有异议,请通过以下方式反映。反映问题需实事求是,并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五华区农业农村局
监督举报电话:12315 / 0871-63620189
附件1.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公示表
附件2: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附件3:2026年下达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五华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