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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5177-202601-105366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1-05 15:03
名 称: 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变更公示 (昆明市高新区希语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变更公示 (昆明市高新区希语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1-05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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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津南      审核:黄宇      终审:张纯然

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变更公示

(昆明市高新区希语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现有“昆明市高新区希语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向昆明市五华区文化和旅游局申请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变更举办者、主要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云南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昆明市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办理流程(试行)》有关规定,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现对昆明市高新区希语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拟变更事项予以公示如下:

申请机构名称:昆明市高新区希语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申请机构地址: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经典双城CS3栋4层401

申请机构性质:营利

申请机构场地面积:300 平方米

申请机构办学规模:同一时段最大培训量100

申请机构培训对象:14周岁以上中学生

申请机构培训内容:绘画漫画、双语播音、朗诵口才、演讲、民乐古琴弹拨

申请机构法定代表人:赵汝焕

申请变更内容: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变更举办者、主要负责人

变更前:举办者为赵汝焕、沈震主要负责人为吕蕾

变更后:举办者为赵汝焕主要负责人为赵汝焕

公示时限:10个工作日(202615-2026116日)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云南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昆明市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办理流程(试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若该变更许可事项不符合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可向昆明市五华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科进行反馈或投诉。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昆明市五华区文化旅游局市场科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电话:0871-63334975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地址:昆明市东寺街114号

特此公示

昆明市五华区文化旅游局

20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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