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www.kmwh.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15177-202601-105365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1-05 14:59
名 称: 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注销公示 (昆明市五华区川禾雅笛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注销公示 (昆明市五华区川禾雅笛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1-05 14:59     
字号:[ ]
编辑:张津南      审核:黄宇      终审:张纯然

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注销公示

昆明市五华区川禾雅笛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昆明市五华区川禾雅笛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向昆明市五华区文化和旅游局申请注销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昆明市五华区川禾雅笛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的规定,须终止办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通知要求,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现对昆明市五华区川禾雅笛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申请注销项目:注销云南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核表

申请注销机构名称:昆明市五华区川禾雅笛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申请注销机构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街道办事处威远街社区报国街三号2

申请注销机构性质:营利

申请注销机构场地面积:961.26平方米

申请注销机构培训对象:14周岁以上学生

申请注销机构法定代表人:铸浩

公示时限:10个工作日(202615-2026116日)

被公示单位必须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相关法律规定和义务。若该注销许可事项不符合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或昆明市五华区川禾雅笛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终止办学未按上述条款履行义务,可向昆明市五华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科进行反馈或投诉。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昆明市五华区文化旅游局市场科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电话:0871-63334975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地址:昆明市东寺街114

特此公示

昆明市五华区文化旅游局

202615


Copyright © 2012-2021 www.kmwh.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昆明市五华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备案号:滇ICP备2024044244号-1

联系我们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西路1号五华区区级机关办公大楼

技术支持电话:0871-63632514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020002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6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