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信息通告
2025年第4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为抽检监测(县级本级和县级专项),2025年云南昆明五华区区抽食品餐饮环节和餐饮专项监督抽检的抽检结果,抽检食品大类为餐饮食品。
抽检依据为: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等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污染物、添加剂、理化等指标。
承检机构:云南孚尔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本期通告样品46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45批次,不合格样品24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日落黄。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被抽样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 昆明市五华区肖*面食店加工的香菇包(自制)和花卷(自制),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超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 昆明市五华区甜甜园糕点店加工的蛋清条(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3. 五华区豪松面点餐饮店(个体工商户)加工的老面馒头(自制),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超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4. 五华区阿徐破包餐饮店(个体工商户)加工的红糖馒头(自制)和花卷(自制),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超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5. 昆明市五华区国芬小吃店加工的油条(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6. 昆明市五华区水香面食店加工的豆沙花卷(自制)和香菇包子(自制),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超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7. 昆明市五华区志强饼屋加工的红枣蛋糕(自制)和海绵蛋糕(自制),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8. 五华区田蜜蜜糕点店加工的椒盐软酥饼(自制)和小荞饼(自制),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9. 五华区柠希小吃店加工的油条(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0. 昆明市五华区文婧蛋糕店加工的豆沙条(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1. 昆明市五华区淑玲面食店加工的小馒头(自制),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超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2. 昆明市五华区鑫辉包子店加工的豆沙包(自制),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超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3. 昆明市五华区陈*标包子店加工的馒头(自制)和香菇包(自制),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超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4. 昆明市五华区张*仁小吃店加工的卤猪耳朵(自制)和卤猪头肉(自制),日落黄超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5. 昆明市五华区利福糕点店加工的蛋吉饼(自制)和豆沙条(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6. 昆明市五华区竹醉徽小吃店加工的油条(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针对以上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经营企业及时采取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加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并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餐饮食品抽检合格-20251224-五华区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