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为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强化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方案的通知》(云水保〔2024〕12号)等有关规定,五华区划定了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依据《云南省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技术方案》五华区共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6003.99公顷,共计185个图斑,占国土面积的15.77%,占林地、草地、裸土地总面积的56.8%,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涉及全区5个街道19个社区,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详见附件。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在划定的禁止开垦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范围内违规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五华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五华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9日
附件:五华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