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五华区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93号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常宝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西北新城市政道路及相关附属设施移交管理的议案》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内容(简述)
地处西北新城的普吉辖区市政道路绿化、路灯、环卫、电力、排水等配套设施相继建成完善。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多为市政代建、外挂配套项目。项目建成后,未能按标准移交政府各职能部门管养,突显“建、管、养”脱节问题。西北新城未移交管理的部分市政道路配套设施,涉及交通设施、绿化设施、环卫设施、照明设施等。一是市政设施破损失修、园林绿化缺乏管护、市容环境无人清扫等问题突出,未移交管理道路区域逐渐成为维护管理的“真空区”,导致了辖区居民投诉。二是未移交管理道路因缺乏相应的道路隔离设施、交通安全设施、视频监控系统等,形成了管理盲区,各类货车、私家车、三轮车、摩托车乱停乱放,成为车辆乱停的“高发地”。三是有的未移交管理道路因未命名、设施不完善等因素,执法部门因执法程序、执法依据不合法而无法开展执法工作,也不能进行处罚,致使噪音扰民、乱停车、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等一系列问题无法有效解决,居民重复投诉多、治理成效低,成为执法监管的“法外地”
二、答复正文
(一)具体办理工作内容
一是由普吉街道召集五华园区管委会、园投公司、国投公司对西北新城的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情况进行统计摸底,统计建成未移交道路、批而未建道路等情况;二是对西北新城辖区产权不清的道路及附属设施具体情况开展踏勘落实;三是联合协办单位对具备移交条件的道路及附属设施进行梳理统计,推动移交;四是对暂不满足移交条件的道路,由道路建设单位做好道路的日常管养,同时对照移交要求,及时查缺补漏,争取尽快完成相关设施移交,纳入市政管理体系。
(二)办理结果
2025年以来,累计完成时新路(113号路)及文研路(246号路)的道路管养的移交,完成研科路、尹家村路、尚云街、学达街4条道路绿化移交。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西北新城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无法移交的原因各异,普吉街道将积极协调、对接道路建设方,推动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进行移交,争取早日实现西北新城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市政统一管养,建立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长效管护机制。
结合对西北新城辖区道路梳理整理情况,辖区代建道路的交通设施和排水设施未移交的较多,如由五华产业园区管委会代建的26条道路中只有王筇路的交通设施进行移交,科普路延长线等16条道路的排水设施未移交(详见附件);由园投公司代建的6条道路中昌源北路延长线、109号路中段等的交通设施和照明设施未移交;由国投公司代建的普吉路和海屯路的交通设施均未移交。
结合对西北新城辖区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的梳理排查情况,拟建议由道路代建方五华产业园区管委会、园投公司、国投公司加快对代建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的移交。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五华区人民政府普吉街道办事处
2025年9月16日
附件: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函(人大代表三次会议第193号)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