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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5177-202511-103916 主题分类: 2025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11-18 17:15
名 称: 关于昆明市五华区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56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昆明市五华区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56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11-18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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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夏侯珺武      审核:徐振洲      终审:李继娟

严黄一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文溪巷食品安全整治的建议》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内容(简述)

在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段的文溪巷狭窄的路面下午3点后开始就出现流动摊点,尤其是下午6点后形成高峰期,造成路面和仅有0.8米宽的行人路面都聚集各种食品摊位,这些食品来源与制作工艺不明,食品溯源率接近零。此外,食品露天摆放,与机动车尾气、扬尘直接接触,96%摊贩无防尘、防蝇设施。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对食品摊贩卫生条件作出强制性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同时结合周边居民和学生需求,建议针对文溪巷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建议:利用文溪巷旁空地及名匠誉风售楼部空地建设规范化经营场所设置一定数量的标准化摊位,配备统一供水供电、食品检测室及垃圾分类设施进行规范化食品安全监管。

二、答复正文

(一)具体办理工作内容

尊敬的严黄一仪代表,您在五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开展文溪巷食品安全整治的建议,现将针对该区域已开展的具体工作回复如下:

1.深化联合整治,破解即时安全隐患。

流动摊贩管理主责权限为综合执法管理局,我局针对食品安全开展监督检查,联合城管、公安、社区等部门组建工作组,聚焦文溪巷流动摊贩突出问题开展精准整治,家进一步加强流动摊贩的管理,保障食品安全。

2.实行错峰值守监管。

针对摊贩下午3点后聚集、6点达峰的特点,建立“定人、定岗、定时、定责”工作制度,在傍晚至高峰时段安排专人值守盯防。

3.强化重点环节检查。

以食品溯源和卫生条件为核心检查内容,逐一查验摊贩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摊贩备案卡等证照,现场核查原料进货渠道及索证索票情况,对无法提供来源证明的食品依法处罚。针对96%摊贩无防尘防蝇设施的问题,现场下达整改正,责令立即配备基础防护设施。

4.强化法规宣传引导。

结合现场检查开展“一对一”普法教育,向摊贩宣讲《食品安全法》中关于卫生条件、溯源管理的强制性规定,引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5.健全联动响应机制。

与红云街道、辖区城管中队建立每日信息互通制度,通过网格监督员实时反馈摊贩动态,实现“占道经营早发现、安全隐患早处置”。

6.我局将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开展标准化摊位建设及相关食品安全配套设施的协商及合力开展工作推进,确保满足食品安全监管要求。我局将切实兼顾食品安全与民生需求,守护好周边居民和学生的“舌尖上的安全”。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二)办理结果

已办结。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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