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西北片区淹积水整治工程重点绩效评价报告摘要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昆明主城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持续实施城市内涝淹水点整治,根据《昆明市城市防洪排涝体系综合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及近两年来昆明城市淹积水实际,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共同牵头研究制定了《昆明市城市防洪排涝体系综合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实施项目工作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省委、省政府昆明现场办公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要求,实施城市防洪排涝工程,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早见成效,全面提升城市防洪排涝体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五华区2023年城市西北片区涉及的七个淹积水点在《三年行动计划》范围内,并属于“中疏”防洪排涝系统。昆明市五华区水务局五华区西北片区淹积水整治工程建设项目,批复一期工程6个淹积水点投资概算2,186.21万元,二期工程1个淹积水点投资概算2,853.19万元,总概算5,039.4万元。截至2025年5月31日,项目已到位资金合计3,783.41万元,资金到位率75.06%,实际使用资金3,783.41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二、绩效评价结论
昆明市五华区水务局五华区西北片区淹积水整治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4.5分,评价等级为“良”。评价认为,五华区西北片区淹积水整治工程建设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指标明确,项目投资额与项目内容相匹配,资金投入具有合理性,区水务局建立了绩效跟踪监测机制,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动态监控,按要求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并提交了绩效自评报告,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项目实施后,有效缓解了7个点位淹积水情况,项目实施后对淹积水地区道路通行效率改善效果较为明显。但也存在项目未批先建、资金支付不规范、合同签订时间早于中标通知书和项目进度滞后、未按计划时间竣工等问题。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五华区水务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将工程实践经验与理论分析有机结合。本项目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根据其工作内容和现场施工条件,充分借鉴昆明市同类项目的建设经验,依托“下泄、中疏、上截、高蓄”的城市防洪排涝总体布局,综合运用面山截洪、河道行洪能力提升等工程措施,开展系统分析与综合研判,科学制定积水治理方案。区水务局与设计单位充分利用现有管网普查资料、防洪排涝规划等基础数据,积极征求市排水公司管网运营分公司、区水务局防汛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意见,深入吸纳其在日常运行管理中积累的实践经验以及面临的技术难点和实际问题,切实夯实项目前期基础,为方案的科学性、可实施性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各级领导、科室负责人、项目建设参与方等对项目多次进行现场查看与指导,加强项目管理监督,推动项目建设。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管理规范性不足
一是建设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和开工令已开工建设,西北片区淹积水整治工程项目于2024年6月6日和2024年12月4日分别取得一期和二期的施工许可证,于2024年4月20日和2024年10月26日分别取得一期和二期开工令,但从监理月报来看,本项目2024年3月24日已经组织对一期项目实施的大塘路K0+040-K0+055箱涵基坑换填隐蔽工程验收,此外,二期项目慧宁路箱涵段已于2024年9月25日开始施工,主要原因是项目前期准备未合理预计审批周期,预留时间不充分,加之项目为云南省重点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为保障建设进度先行开工实施。二是安全文明施工有待加强,2024年6月5日,区住建局接到投诉,因工地施工噪音影响周边高考考生休息,要求现场停工,停工时间至6月9日。
(二)资金支付与合同约定不符,支付审批后置
一是资金支付进度与合同约定不符。根据区水务局与昆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合同约定支付条件为“设计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发包人认可工程开工后七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人至设计费的90%;项目验收后,以联合体各方实际承担的工作量比例结清尾款”,但是,截至2024年9月29日项目尚未验收,项目单位已经支付设计费37万元,占合同金额的91.15%,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支付比例。二是个别资金支付审批不严格,存在审批时间晚于资金实际支付时间的情况。如2024年12月18日支付广东康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832.902万元,《资金申请审批表》财务部门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意见、党组会意见签署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党组会议同意该笔资金支付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2024年12月18日支付云南巨子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费用10.74万元,《资金申请审批表》科室意见签署时间为2025年2月5日,财务及财务部门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意见、党组会意见签署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党组会议同意该笔资金支付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
(三)合同签订时间早于中标通知书
根据《一期项目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为云南建投第五建设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印发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但一期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2024年3月8日,合同签订时间早于中标通知书。
(四)项目进度滞后,未按计划时间竣工
西北片区淹积水整治工程一期计划竣工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实际竣工验收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较计划时间推迟5个月;二期计划竣工时间为2025年2月22日,实际竣工验收时间为2025年3月6日,较计划时间推迟1个月。导致进度滞后的主要原因为:①本项目涉及7个淹积水点,淹积水点位较分散,且主要分布于主城核心区域及城中村,交通组织施工压力较大,影响项目建设进度;②一期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黄土坡北村涉及蓄水池和箱式环网柜的建设,需和电力部门对接,办理管线迁改、绿化移栽、新建变电柜等相关手续时间较长,导致现场施工进度缓慢;③受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云南以及2024年中高考保障工作影响,2024年6月项目处于半停工状态,造成工期延后。
五、建议
(一)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实施规范性
一是建议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建议项目单位加大对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遏制“未批先建”现象,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时,科学评判是否具备施工条件。二是建议项目单位进一步强化对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地见效。
(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资金,规范资金支付审批
一是建议项目单位进一步规范合同执行管理,严格按照项目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和时间节点执行。项目单位应加强对工程进度、质量验收和付款凭证的审核,杜绝提前支付、超进度支付等违规行为,防范资金使用风险。同时,应强化合同意识,建立健全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机制,确保各方权利义务依法依规履行,保障项目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二是建议项目单位规范资金支付流程,加强内部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事前审核、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全过程资金监管。在资金支付过程中,应明确审批权限和责任分工,细化审批流程,确保每一笔资金支付都有据可依、有责可追。
(三)健全合同管理机制,规范合同全过程管理
建议项目单位健全合同管理机制,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归档全过程管理,强化审批审核和履约监管,加强人员培训与责任追究,切实提升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防范资金和法律风险,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四)强化工期管理
建议建立项目进度预警机制,对项目进行动态进度监控,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对可能延误的环节提前干预。另外,建议项目单位全面梳理剩余工作,制定详细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加快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同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加强项目管理和执行,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合理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