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报告摘要
一、 基本情况
1. 项目设立背景
为加快五华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增强辖区农业防灾抗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基础。根据中央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由区农业农村局实施五华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展开,规划涵盖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耕地质量提升等内容。通过水、田、路综合治理方式,形成“田成方、路相连、旱可灌、涝可排”的高产稳产农田格局,提升建设区域土地产能,降低水土流失风险。
2. 实施内容
高标准农田建设2778.80亩,涉及3个社区4个村。高效节水建设523.60亩,涉及1个社区1个村。
3.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关于对五华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五发改投资〔2023〕40号)项目总投资660万元,其中:中央、省配套资金495万元,市级配套资金99万元、区级配套资金66万元。
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累计申请中央及省级项目预算资金495万元。
(2)项目资金下达及使用情况
根据区农业农村局提供的资金下达文件及财务账表,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收到资金495万元。项目共支付470.37万元,到位资金支付率为95.02%。
二、 重点绩效评价结论
本次五华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0.56分,等级为“良”。
本项目立项程序规范,预算依据充分,投入资金基本合理,预算执行率95.02%,资金使用合规。项目产出数量基本完成,建设过程无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及社会投诉,成本控制未超概算,施工节点验收合格,灌溉水利用系数达0.85。但绩效目标不规范、指标科学性差,实施方案及预算事前审批资料缺失、预算资金未细化等问题。单位缺少项目及合同管理制度,采购不规范,合同未执行内部评审,项目绩效自评未按财政要求开展。项目逾期11个月,初验与终验未开展,肥力监测仅完成一次,肥力提升效果动态监测数据未全面开展。抗旱排涝及作物产量提升满意度不高,因未终验,耕地质量等级提升及机耕道路通达等指标达标情况未确认。项目相关资产未移交社区,尚处保修期。单位未制定化肥“一减三提”及田间用药量管理方案,相关工作未开展。项目综合满意度仅为86.84%。
三、 主要经验及做法
聚焦民生需求,绘就“节水增收”新图景:针对建设区域“季节性缺水、灌溉成本高”痛点,创新“精准补短板+绿色技术”模式。实施“小水源整治+管网延伸”工程,新建提水泵站、铺设灌溉管道,串联山塘、水库成网,覆盖多个村民小组,缩短灌溉周期,提升灌溉保证率,节水明显。同时,推广“光伏+提水”绿色技术,部分区域试点建设光伏提水泵站,以太阳能替代传统电力提水,降低运营成本、减少碳排放。
四、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亟待加强
1. 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不完整,关键指标缺失。绩效目标设置内容不全面、未合理阐述预期产出效果,与项目实施内容不匹配。绩效指标未根据项目预计产出和效益科学设置,造成指标设置不完整、关键指标缺失,项目后续实施效果难以全面考核。
2. 项目绩效自评未开展。单位未按财政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的编制工作。
(二)预算资金未细化,预算未执行事前审批
1. 预算资金未细化。项目预算资金以单笔总额方式测算申报,未按实际支出明细进行细化分解,存在资金使用方向不明确、分配不精准的问题,不利于后续资金的有效管理和监督。
2. 预算事前审批不到位。项目预算申报前未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未按“三重一大”程序执行事前审批,项目实施方案和预算审批资料缺失。
(三)预算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升
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为95.02%(<100%),存在少量资金沉淀或支付不及时等问题,项目预算执行未达标。
(四)单位内控管理制度需完善
单位项目及合同等内控管理制度不健全。区农业农村局未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事业内部控制建设基本指引〉的通知》(云财会〔2020〕43号)制定项目(建设)及合同控制管理制度,造成项目(建设)及合同管理缺乏规范的制度约束,单位内控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五)采购管理流程控制存在瑕疵
采购流程不规范。《关于五华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区农业农村局采购专题会议纪要》参会人员未签字。采购关键环节留痕不足,项目设计、造价招标评审资料缺失,项目相关设计、施工等合同缺少内部评审,存在项目采购管理与合同签订审核管理不规范、责任落实不到位情况。
(六)项目进度滞后,验收管理不规范
1. 项目建设进度迟缓。根据项目开工通知项目开工日期为2023年10月16日,合同约定工期150天,但本项目涉及的五个村民小组节点验收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6月30日之间,项目延迟11个月以上。
2. 节点验收整改报告缺失。截至评价基准期,项目单项工程初验已基本完成,节点验收存在需要整改问题,但单位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机制执行不到位,造成节点相关整改报告缺失。
(七)项目效益亟待提升,群众满意度亟待提升
1. 项目地力提升效益未完成。一是已实施土地肥力监测工作,最终肥力提升效果监测数据尚未全部获取,相关效益还需要进一步的跟踪与观测才能核实。二是单位未制定化肥农药“一减三提”管理方案/计划,未提供2778.80亩高标准农田土地用药量原始统计数据,相关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动态监测工作未开展。单位在地力培肥技术指导、数据分析及成效评估方面存在管理短板,未建立土壤改良及土地用药量动态管理体系,将给后续项目效果评估工作带来困难。
2. 项目预期实施效果与群众期望存在差距。项目产能增加及抗旱排涝能力满意度分别为88.12%、87.25%,受益对象综合满意度为86.84%。
五、 财政处理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自评工作质量
1. 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加强单位相关人员预算绩效业务培训,增强人员绩效管理意识,严格入库项目绩效目标与指标的审核工作,规范项目方案编制、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设置,细化、量化绩效目标,科学合理完整设置绩效指标,确保项目计划明确、目标清晰、指标科学。
2. 提高绩效自评工作质量。加强绩效自评管理,严格按财政通知要求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客观开展自评打分,并形成自评报告、问题清单及改进措施,有效提高单位绩效评价的自我检查与自行管理能力,确保自评信息的客观性与真实性。
(二)细化预算资金,强化事前审批
1. 细化预算资金。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内容及支出项目,做好项目支出明细(如:施工款、监理费、造价支出等)的细化分解工作,明确单价、数量等要素,提升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和可执行性,避免预算编制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
2. 强化事前审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管理制度,建立预算(重大项目)联审机制,成立由局领导、财务和业务人员组成的审核小组。按“三签”流程,认真落实事前决策与民主讨论程序,推动部门资源优化配置,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厘清预算执行偏差问题及时整改
及时厘清预算执行偏差问题,并根据存在问题落实整改。积极推进项目的验收与决算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结算。做好决算编制衔接工作,做好资金使用计划,尽快完成剩余资金的支付及配套资金的落实工作,确保资金高效使用。
(四)健全缺失的项目管理制度
根据内控管理要求,健全完善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从项目立项与审核、职责与分工、组织与实施、监督与检查等环节规范单位项目的组织和实施管理工作。避免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管理盲区。同时,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健全单位内控管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加强合同标准化管理,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加强合同的事前审批、事中监督、事后评价管理,保障自身权益、降低潜在的法律风险。
(五)规范采购管理
加强各部门及人员政府采购招标相关政策法规的培训与学习,强化依法采购,合法招投,严格政府采购招标合规性审查,杜绝采购关键环节不规范行为,做好项目招投标资料管理,确保招投标资料健全,过程资料完整可溯。
(六)狠抓工程进度,强化验收管理
1. 强化工期管理,狠抓工程进度。及时总结项目逾期原因,抓住锚点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如:建立协调机制,针对占地补偿问题,区政府应牵头建立农业农村、乡镇街道、村组等多方参与的协调机制,明确补偿政策(即使无专项补偿,也需明确替代方案或协调方式)和解决路径,为后续建设项目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思路与方法措施。
2. 强化验收管理。严控工程质量与整改闭环,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形成完整的整改闭环记录,确保问题真正解决。
(七)强化未完成效益指标分析,多举措提升满意度
1. 深入未完成效益指标的分析,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一是深化地力监测与提升管理,制定并实施项目区耕地质量长期监测计划,在项目移交前、建成后1~3年内定期进行土壤肥力监测,建立数据库,科学评价地力提升效果。二是制定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一减三提”计划(方案),完善土壤改良及土地用药量动态管理体系,加强耕地质量提升后续监控管理,落实化肥农药减量化使用要求,建立科学有效的土壤肥力评估体系,适时开展土壤培肥技术指导,提升项目实施效果。
2. 多举措提升满意度。一是深入分析满意度不高的原因,加强与群众沟通,通过入户走访、座谈等形式了解需求、分析原因,有效回应关切,提升满意度。二是加强效益跟踪与宣传,定期开展项目数据分析和成效评估,监控项目实际效益(如产能、抗旱排涝能力等),提高项目单项满意度。三是项目效益持续发挥依赖后期管护,单位应完善项目建成后长效管护机制。明确后期工程设施和耕地质量的管护主体、责任、资金来源与考核机制,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凸显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