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0200363801000
昆明市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城市更新改造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建立完善全区城市更新改造配套规定、办法和工作流程,报区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和跟踪服务全区城市更新工作,按上级主管部门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推进我区城市更新改造工作。组织编制全区城市更新改造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工作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会同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初审城市更新改造、土地收储供应项目并提出初步意见,指导土地一级开发主体编制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规划方案,按程序报批。负责城市更新改造征迁补偿工作,组织、指导、委托和协调实施单位做好城市更新改造的征迁补偿和安置相关工作。负责城市更新改造的调查研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征迁实施单位开展城市更新改造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征迁补偿资金费用专户存储、监管和拨付工作。负责城市更新改造中涉及保障性住房改造项目的,按照保障性住房改造政策执行。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加挂审计科牌子)
负责党务、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工青妇以及其他行政事务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行政日常工作,负责会务安排、公文处理及机要、档案、信息、保密、政务公开、资产管理等工作;做好局年度计划、总结,制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各类交办、批办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各级人事、财务政策和法规,做好局人事管理、财务核算管理相关工作;做好局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负责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2、项目计划和合同管理科
负责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委托并指导征迁实施单位、协调相关单位开展项目征迁补偿安置工作;负责项目推进过程管理;指导征迁实施单位及相关部门做好项目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按审计部门的要求,做好项目审计的相关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3、征收管理科
指导、协调征迁实施单位、一级开发主体开展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涉及的房调、地调、民调、征迁补偿、回迁安置等工作;负责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收集、整理、上报项目进度资料,配合省、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检查;指导征迁实施单位、一级开发主体做好项目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按审计部门的要求,做好项目相关审计工作。
4、政策法规科
负责宣传上级部门有关城市更新改造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政策法规及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提供政策和法律支持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做好所涉及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等相关工作的出理;负责做好来信来访等信访工作。
我部门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昆明市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如无学生人数和遗属人数可删除相关表述)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旧城旧厂改造。第一批专项借款城中村改造项目(昭宗城中村改造项目、豹子头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普吉路以东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已启动国有土地及房屋征收工作,目前征收工作正在开展中。五华区西北片区云铜以北片区(一期)改造项目,已发布征收决定公告,项目正式启动征收工作。五华区毓英公园(即黄公东街提升项目),2024年8月完成征收工作。丹海片区项目,土地一级开发主体市交通公司已按相关工作要求对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进行了修改及完善,通过后将按程序上报区规委会审查。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文保调查报告,下一步将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钢板弹簧厂项目、昱达商务楼地块项目《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已通过审议和印发。右营三期城中村项目,项目《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已通过审议。中致远项目,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84996万元。共建17幢,目前一期已在售房中,二期正在建设中。认真做好停滞项目管理,完成东方柏丰首座商务中心(04地块)、东盟国际图书城暨大德寺双塔文化公园片区一期、云南饭店改造地块、高山铺荣城地块、盘房地块、原昆八中地块开发建设地块等停滞项目的监督、指导、协调工作,并及时收集、整理、上报项目进度资料。
2.城中村改造。积极推进第一批专项借款城中村项目。普东项目已签订征迁协议1030户,签约率98.5%,征收房屋面积约52万平米,征收率89.66%。回迁安置房建设地块共计51.67亩,设计回迁安置房10.71万平方米,已取得回迁安置房项目可研、环评、节能、抗震等批复,目前项目正在进行水土保持、节水方案编制、人防批复等工作,项目初设、监理、地勘及造价单位招标已完成,已进入现场做开工准备。昭宗项目已签订征迁协议776户,签约率59.14%,征收房屋面积约41.1万平方米,征收率64.93%。回迁安置房建设地块共计46.55亩,设计回迁安置房9.32万平方米,规划批前公示正在进行,EPC总包、项管公司、地勘、造价、监理已进入现场做开工准备。豹子头项目已签订征迁协议52户,签约率64.19%,征收房屋面积约4.73万平方米,征收率约72.99%。控规修改完成,已公示备案拿到规划条件,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并通过市规委会。已取得发改立项批复,回迁安置房建设地块正在进行组件组价,预计10月土地挂牌公示。
3.轨道建设落实情况。轨道交通1号线西北延建设项目,征迁资金总概算约13.4亿元,累计完成约11.21亿元征迁资金拨付,已完成约90%以上的施工场地移交轨道公司开展地铁建设,目前征迁正处于攻坚收尾阶段。1号线西北延线一二一大街站TOD项目,目前已完成控详规修改方案公示,正在开展项目控规入库和征迁准备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65633047.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633047.5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2386646.22元,增长1921.7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2386646.22元,增长1921.7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局争取了3笔城中村改造项目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三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求补偿以及回迁房安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65636132.55元。其中:基本支出3284047.55元,占总支出的5.00%;项目支出62352085.00元,占总支出的95.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2395510.96元,增长1925.4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80035.36元,增长9.32%;项目支出增加62115475.60元,增长26252.3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局争取了3笔城中村改造项目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三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求补偿以及回迁房安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84047.5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51915.55元,占基本支出的92.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2132.00元,占基本支出的7.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352085.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法律专项经费
该项目截止12月31日,预算下达120000.00元,支出119500.00元,用于支付法律顾问费、诉讼费。
2.信创设备采购项目经费
该项目截止12月31日,预算下达13656.00元,支出0.00万元。
3.档案及法制专项经费
该项目截止12月31日,预算下达11728.00元,支出0.00万元。
4.五华区城中村项目专项资金
该项目截止12月31日,预算下达80000万元,支出0.00万元。
5.(昆财建〔2023〕142号)(24.2.8已下达100万)2023年第五批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五华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工作经费(24.2.8下达100万)
以上两项目截止12月31日,预算下达5000000.00元,支出4201736.00元,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费用的支付。
6.昆明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五华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经费(自有资金)
该项目截止12月31日,预算下达2749.00元,支出2749.00元,用于支付昆明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五华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经费。
7.昆财建〔2024〕64号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二批)补助资金(上级转移资金)
该项目截止12月31日,预算下达51860000.00元,支出51860000.00元。主要用于豹子头城中村改造项目资本金10000000.00元、昭宗城中村改造项目资本金41860000.00元。
8.昆财建〔2024〕53号昆明市财政局下达202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资金(上级转移资金)
该项目截止12月31日,预算下达5904100.00元,支出5904100.00元,主要用于普东城中村项目资本金5904100.00元。
9.昆财建〔2024〕82号昆明市财政局下达202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中村改造省级补助资金(上级转移资金)
该项目截止12月31日,预算下达264000.00元,支出264000.00元,主要用于昭宗城中村改造项目资本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633383.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62392761.96元,增长1925.33%,完成年初预算的2013.5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5689.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完成年初预算的136.65%,主要用于机关单位社保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与年初预算差异主要原因为:养老保险费用基数调整;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6154.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8%,主要用于医保等费用,与年初预算差异主要原因为:医疗保险费用基数调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237767.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3%,完成年初预算的127.9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支出,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及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支出;与年初预算差异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及费用有所调整;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17937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15%,完成年初预算的26367%,主要用于交纳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与年初预算差异主要原因为:当年收到多笔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三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求补偿以及回迁房安置;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4年度我部门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相等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我部门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2132.00元,比上年增加18882.40元,增长8.8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劳务费等行政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资产总额88725074.41元,其中,流动资产88623511.20元,固定资产99483.3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079.82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41853.1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1838.4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9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9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91.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91.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200363801111
2024年度昆明市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决算公开表20251023112708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