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0200363601000
昆明市五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昆明市五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的基本职能为对全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申请和退出进行初审;负责全区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工作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全区住房保障信息收集、整理、发布,档案管理与统计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业务科、项目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五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昆明市五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
纳入昆明市五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完成五华区202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需求确认。此次需求确认工作助力五华区住房保障部门摸清租赁需求数据,有效支撑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管理等工作,进而实现申请人数据精细化管理。下步将统筹配置公共租赁住房,重点保障库内有效申请群体,避免库内部分有效申请人长期未进行下步房源确认导致有效申请入库积攒,确保体现申请人住房需求迫切度、真实度,深入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普惠性、公平性。
2.开展2024年度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为进一步完善五华区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轮候制度,建立五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长效管理机制,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立和完善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联审机制,同时加大了对廉租住房的日常巡查力度。
3.租赁住房补贴。制定辖区公廉并轨“分级定租、租金减免”试点实施方案。为提高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效率,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的规定和要求,结合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平均租金水平及保障对象支付能力等因素,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定价机制,动态调整,实施差别化租金租金,制定“分级定租、分级定补”试点实施方案。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五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昆明市五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昆明市五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收入,也没有“三公”经费的支出,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五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22,179,385.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179,385.6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918,281.65元,下降30.9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918,281.65元,下降30.90%;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0元,下降0%。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建设项目的数量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五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22,179,439.29元。其中:基本支出1849,050.54元,占总支出的8.34%;项目支出20,330,388.75元,占总支出的91.6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918,253.05元,下降30.9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971.50元,下降0.32%;项目支出减少9,924,224.55元,下降32.80%;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的数量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五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49,050.5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95,454.74元,占基本支出的97.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3,595.80元,占基本支出的2.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五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330,388.7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1.2023年应付未付项目经费103,776.53元,主要用于加强保障房项目租后运营管理,及时根据退租情况整理房源信息,做好住房空置房源维修维护工作,应付事项完成率100%。
2.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二批补助资金项目经费887,800.00元,主要用于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数量474套,验收合格率100%,完成基本建成目标。
3.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追加资金项目经费187,523.71元,主要用于住房补贴发放200户,补贴发放及时率达到100%,受益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4.保障性住房维修专项经费项目经费172,185.02元,主要用于保障住户居住权益,通过修缮有效维护小区周边环境,以保障住户的安全和住房的正常使用。维修房屋数量120套,不发生群体上访事件,房屋维修验收合格率达100%、廉租房检查合格率达100%,房屋维修及时率不低于90%。
5.保障性住房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经费34,000.00元,主要用于加强财务会计核算工作效能,强化财务核算,聘请第三方机构配合我站对单位内部的财务工作规范管理。财务报表编制完成率达100%,全年账务处理及报表编制合格率达100%,腾退房屋及时率100%。
6.昆财建(2024)13号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性租赁住房资金项目经费3,948,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67套。验收合格率100%,完成基本建成目标。
7.昆财建(2024)13号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资金项目经费207,600.00元,主要用于租赁补贴发放任务300户,已保家庭户数占应保家庭户数大于80%,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满意度大于80%。
8.昆财建(2024)14号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项目经费0元,主要用于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67套。
9.昆财建〔2022〕6号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23,103.49元,主要用于全市棚改任务4000套,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任务285户,分配入住率大于60%,已保家庭户数占应保家庭户数大于80%,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满意度、新市民、青年人满意度大于90%。
10.昆财建〔2023〕4号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资金项目经费6,247,000.00元,主要用于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74套,分配入住率大于60%,已保家庭户数占应保家庭户数大于80%,验收合格率100%,完成基本建成目标。
11.昆财建〔2023〕103号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性租赁住房)补助资金项目经费787,400.00元,主要用于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74套,分配入住率大于60%,已保家庭户数占应保家庭户数大于80%,验收合格率100%,完成基本建成目标,新市民、青年人满意度大于90%。
12.昆财建〔2024〕64号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性租赁住房(第二批)补助资金项目经费3,121,8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467套,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及幸福指数。
13.昆财建〔2024〕64号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租赁补贴(第二批)补助资金项目经费51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任务300户,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及幸福指数,受益对象满意度90%。
14.昆财建〔2024〕147号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性租赁住房补助资金项目经费4,000,200.00元,主要用于提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实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604套,验收合格率100%,完成基本建成目标,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满意度、新市民、青年人满意度大于9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五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79,439.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9,918,253.05元,下降30.90%,完成年初预算的988.61%。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的数量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1,921.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1%,完成年初预算的91.9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9,183.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673,251.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4%,完成年初预算的96.1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办公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175,083.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96%,完成年初预算的13,045.1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老旧小区改造。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项目昆财建〔2024〕64号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性租赁住房(第二批)补助资金、昆财建(2024)13号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性租赁住房资金、昆财建〔2024〕147号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性租赁住房补助资金暂未完成支付。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三公”经费安排及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不变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三公”经费安排及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五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为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五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216,074.79元,其中,流动资产1,176,536.62元,固定资产39,538.1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6,566.6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671.6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200363601111
昆明市五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202510221056567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