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0203201701000
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险政策,经办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专项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等业务和事务。
2.负责实施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核定等基金筹集和医疗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工作。
3.负责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专项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医疗待遇的审核与支付工作。
4.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统计报表制度,做好医疗保险基金、医疗补助(保障)资金的财务、会计工作,按时报送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
5.负责城镇职工重特病医疗统筹、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与服务工作。
6.负责异地联网就医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等经办服务工作。
7.负责生育保险费用审核、结算和支付工作。
8.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实施医疗保险稽核审核工作。
10.负责医疗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和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工作。
11.负责医疗救助工作开展,核算、拨付医疗救助工作经费。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业务科、基金结算科、基金财务科、稽核科、待遇审核科、参保科、医药机构服务科、区直经办服务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
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9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继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一是贯彻落实由医保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作配合、街道推进、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整体联动工作机制。二是落实贫困人口参加医保财政补助相关政策,确保贫困人口足额及时享受医保待遇。三是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税务、民政、残联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优化动态管理工作机制。
2.推进医保重点领域改革。一是持续推进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改革。二是根据区域内医共体建设情况,积极推进区域内紧密型医共体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打包付费改革工作。三是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扩围中选药品落地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国家组织药品带量品种采购进度。
3.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一是不断规范服务事项经办操作流程和办事指南,积极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二是持续推进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打造“十五分钟医保经办服务圈”的工作部署。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
4.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一是落实好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开展联合监管检查。二是按照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年度工作要求,配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守护好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有效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
5.全面落实医疗保障相关待遇。严格落实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保和医疗救助综合医疗保障制度。充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的补充作用,完善和规范公务员医疗补助及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支出,《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19444767.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44767.7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81429.42元,增长2.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1609.42元,增长2.0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80.0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城乡医疗救助财政补助资金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19444767.79元。其中:基本支出11969183.51元,占总支出的61.55%;项目支出7475584.28元,占总支出的38.4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81609.42元,增长2.0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8395.02元,下降1.71%;项目支出增加590004.44元,增长8.5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城乡医疗救助财政补助资金支出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69183.5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451932.28元,占基本支出的95.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7251.23元,占基本支出的4.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475584.2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支出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城乡医疗救助专项资金项目经费6896907.74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区级财政补助支出,保障五华区符合医疗救助政策群众基本医疗权益得到保障。
结转昆财社基﹝2022﹞95号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经费73280.00元,主要用于委托短信推送服务机构参与医保参保宣传工作,提升全区医保参保政策知晓率,持续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
结转结转昆财社基﹝2023﹞32号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175.00元,主要用于委托短信推送服务机构参与医保参保宣传工作,提升全区医保参保政策知晓率,持续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
常年法律顾问项目经费160000.00元,主要用于日常法律服务费用及法律纠纷处理服务费用,做好本部门法律服务保障,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委托第三方开展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医保经办项目经费130000.00元,主要用于委托开展公务员医疗补助手工报销等监督审核工作,通过对公务员医疗补助手工报销案件的再审核,查找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和可能存在的风险,促进医保基金合规使用,维护参保人权益,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医疗保险稽核审核工作经费项目经费139800.00元,主要用于通过现场核查、日常巡查、交叉检查、重点抽查和重大案件立案查处等方式,对全区定点医药机构的现场检查全覆盖,通过事前提醒、事中控制、事后审核的方式,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保障数据进行整理和汇总,对不合理费用进行拒付或追回。
应付未付专项资金项目经费74421.54元,主要用于完成2023年应付未付项目资金,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44767.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381609.42元,增长2.00%,完成年初预算的98.01%。主要原因是2024年城乡医疗救助财政补助资金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1781.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9%,完成年初预算的12.27%。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长期护理保险财政补贴资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长期护理保险财政补助政策调整,2024年长期护理保险财政补贴资金未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619830.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61%,完成年初预算的89.59%。主要用于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在职在编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医疗保险业务专项补助资金支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在编人员减少1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6315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0%,完成年初预算的96.53%。主要用于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在职在编人员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在编人员减少1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也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变动金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7251.23元,比上年减少98121.09元,下降15.94%,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资金紧张,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5037.36元、水费7224.00元、邮电费10994.87元、维修(护)费10185.00元、工会经费24960.00元、福利费1278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010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资产总额157544.21元,其中,流动资产148443.66元,固定资产9100.5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6648.7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784.7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3671.5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99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8676.5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995.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995.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转款安排的支出。
5.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维持正常运转和完成日程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203201701111
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决算报表部分)2025102210215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