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档案馆关于公开征集“十四五”期间五华区经济社会发展档案资料的公告
昆明市五华区档案馆关于公开征集“十四五”期间五华区社会经济发展档案资料的公告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生动记录、展示“十四五”期间五华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城乡面貌变化特点,五华区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反映“十四五”期间五华区各行业、各领域发展变化的相关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十四五”期间党和国家领导人到五华区视察的照片;
(二)记录“十四五”期间各行业、各领域重大改革任务和重要历史活动的文献资料;
(三)能够体现“十四五”期间五华区行政区域城乡面貌变化、社会发展变迁、人民生产生活的前后对照照片;
(四)反映“十四五”期间五华区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重大科研成果等照片;
(五)其他具有历史价值和典型意义的档案资料。(反映各个历史时期五华区党组织建设、城市风貌、城市变迁、人民生产生活状况、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地方民族民风民俗特色等各方面具有历史性、价值性、参考性和地方特色、具有纪念意义的各种文书、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方式
(一)捐赠。档案资料所有权人自愿将档案资料无偿捐赠五华区档案馆,由档案馆进行永久保存。五华区档案馆将按照有关档案法律法规与捐赠者办理交接手续,并颁发馆藏证书。
(二)复制。对于不愿将档案资料原件捐赠的收藏者,经双方协商由区档案馆复制保存,原件仍归收藏者留存。
(三)寄存。对暂不愿意捐赠,或个人保存确有困难但特别珍贵的资料,经本人同意,五华区档案馆可提供寄存服务,代为保管。代存期间,档案资料所有权仍属于寄存人,区档案馆不收取管理费,并负责档案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三、征集时间
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四、征集说明
征集的文献资料和照片应内容真实,不含有涉密信息;照片应为原创作品,影像清晰,照片色彩、尺寸、形式不限(纸质、电子均可),但不能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等法律纠纷;照片上应注明时间、地点、人物、事由、背景、拍摄者等要素以及照片所有者姓名、照片介绍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师老师
联系电话:13887348922 0871—64155119
联系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小屯路805号五华区司法行政中心档案大楼311室(五华区档案馆)。
昆明市五华区档案馆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