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采购设计印制材料服务的公告
为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业务能力,同时加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宣传工作,增强公众法律意识,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设计制作一批行政执法工作资料。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设计制作材料服务。
二、测算资金:不超过50000元。
三、采购内容:
1.特种设备监管材料。
内容包括: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规范、违法违规行为警示等。
形式:宣传资料200×140mm 1000册;防水背胶材质30cm×44cmm 1000份、30cm×20cm 1000份、30cm×44cm 1000份; 亚克力材质40cm×50cm 50份。
2.知识产权监管材料。
内容包括:商标、专利、版权保护法律法规等;保健品虚假宣传常见手法、消费者防骗等材料。
形式:铜版纸三折页258×210mm 10000份;展板90cm×120cm 2块。
3.农贸市场行政执法监管材料。
内容包括:食品安全规范、计量监管、市场经营秩序要求等。
形式:铜版纸三折页258×210mm 10000册;展板展板90cm×120cm 2块。
4.行政执法办案材料。
内容包括:市场监管执法流程、适用法律法规等。
形式:工作资料200×140mm 300册;案件办理流程图(上墙亚克力材质)100cm×60cm 15份。
四、比选方式
(一)关于报价
由报价单位结合实际进行报价。
(二)报价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2025年8月18日-2025年8月22日),填报《附件1: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评审申报表》,并将相关材料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公章,报送至昆明市五华区龙翔街道滇缅大道98号A218办公室。
(三)比选方式
1.报送资料单位进行初筛,符合条件的进入比选阶段。
2.由内审领导小组按照综合比选的原则入选。
五、承接要求
1.依法登记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资质提供相关服务,经营范围应包含设计、印制等;
4.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的提供自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
七、采购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按照内控制度执行。
八、其他
承接方需在中标后两周内与我单位签订相关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承接方每月对我单位相关服务清单汇总,与我单位办公室汇总清单核对一致后,按双方协商价格根据承接方开具的本公司合法发票和汇总清单予以结算。
联系人及电话: 李老师,13708889304
单位地址:昆明市滇缅大道98号
特此公告
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