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绩效评价等财务咨询服务的采购计划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及《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文件精神,为做好2025年度本单位预算绩效评价及国有资产系统维护工作,拟购买绩效评价服务等财务咨询服务,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五华区发展和改革局绩效评价服务等财务咨询服务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五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三、项目对应指导目录代码及名称
根据《昆明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此项目对应指导目录代码及名称为B0801咨询服务。
四、购买内容
1.基本服务:(1)2025年项目支出及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服务;(2)2025年区级预算支出部门绩效评价服务;(3)2025年年中新增预算项目建库及绩效监控、绩效评价服务;(4)2026年部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申报的系统填报及评估评审服务;(5)2025年部门决算公开、2025年绩效自评公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文本编制服务;(6)2025年国有资产月报、年报填报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系统维护服务。
2.或有服务(根据工作需要开展):(1)区级财政部门或上级部门抽选项目的绩效重点监控、绩效重点评价服务;(2)2025年固定资产报废相关财务咨询及系统填报服务。
五、资金预算
1.基本服务预算:控制在2.5万元以内。
2.或有服务预算:根据工作需要,以单项服务的实际工作量为依据测算服务费用,全年或有收费服务预算控制在1.5万元以内。
六、承接标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采购方式
此项目属于《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以外且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根据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按照本单位内控制度规定,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
八、资金支付方式
本项目价款分两次支付,首期费用于合同签订时支付,支付金额为基本服务费用的50%;余款(基本服务费用的50%及或有服务费用)于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完成且经验收合格后支付。
九、其他事项
本计划于2025年6月18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将按此计划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871-63621966。
昆明市五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