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局办、云南五华产业园区管委会、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规定,区政府办公室编制了《2025年度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根据决策提交时间,倒排工期,细化任务,认真组织实施;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按规定履行有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区人民政府研究。决策事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还应当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动态调整。确需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者新增决策事项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程序报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进行事项调整。
三、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在决策公布实施后3个月至1年内适时开展决策实施后评估,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评估报告提交区人民政府,确保决策执行质量和效果。
四、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局办、云南五华产业园区管委会、各直属单位,要根据国务院令第713号、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规定,于2025年一季度前制定并公布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度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拟提交决策时间 |
1 | 五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2025年四季度 |
政策解读:《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