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人民政府龙翔街道办事处2025年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五华区人民政府龙翔街道办事处2025年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龙翔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及《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结合本街道工作实际,制定龙翔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具体如下:
一、 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辖区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涉及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规划
1. 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和重大改革措施;
2. 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确定;
3. 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规划。
(二)制定或调整有关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1. 制定有关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劳动保护、就业促进、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2. 制定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安全生产、民族宗教等管理服务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3. 为保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维护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社会秩序采取的长期限制性措施。
(三)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包括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共建设项目;需政府核准、对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四)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配置等其他重大事项。
三、 其他说明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二)下列事项不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包括人事任免、内部行政管理、财政管理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及其他不应列入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事项。
五华区人民政府龙翔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