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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5177-202503-975292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3-27 10:03
名 称: 五政行复决字〔2024〕第31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示公告

五政行复决字〔2024〕第31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7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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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倬      审核:杨倬      终审:温晓燕

李锐:

你不服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于2024年11月18日作出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编号:5301311960013495),于2024年12月3日通过邮寄的方式向我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机关于2024年12月4日收悉并依法予以受理。现我机关依法办理后作出《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五政行复决字〔2024〕第317号)。

因办案期间内多次拨打你的联系电话,均未能接通;邮寄送达文书未接收,均被退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在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栏向你公告送达《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五政行复决字〔2024〕第317号)。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我机关提供有效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或前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景文西街90号园博园2号楼)领取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相关复议文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如对《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五政行复决字〔2024〕第317号)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联系电话:0871-63548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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