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及《2024年度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2024年度五华区发展和改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五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制定和调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制定和调整全区重大价格改革政策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落实和调整重大经济体制改革等方面的重大改革措施;
(四)推进实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和相关资金申请;
(五)虽属于一般性行政决策事项,但在实施过程中已引起社会普遍关注、争议较大,继续实施可能存在经济、社会、环境、公共安全等风险因素的决策事项;
(六)其他涉及全局性、长期性、综合性的重大事项。
事关经济社会长期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和影响面广、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及其他应当由上级党委、政府决策事项,内部管理、人事、财务等事项,依法应当保密的重大事项不纳入五华区发展和改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要求,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法定程序,确保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五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