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林铺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昆明市五华区审计局自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8月6日,对五华区人民政府黑林铺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黑林铺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黑林铺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区政府的授权,履行相应的政府职能。设5个内设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社会建设办公室、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7个: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加挂城市网格化管理处置中心牌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为民服务中心(加挂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牌子)、综合执法队、经济综合服务中心、应急处置中心。核定行政人员编制16人、参公事业人员编制数15人、非参公事业人员编制40人。2023年末实有人员73人,其中:行政人员35人、事业人员37名、工勤控制数1人。
审计结果表明,黑林铺街道办事处基本能够按照五华区财政局预算批复执行2023年度的部门预算,预算编制程序基本合规,预算收支基本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会计制度规定。但存在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收到返还补贴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未修订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以前年度审计未完成整改的问题。
二、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审计黑林铺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预算资金18,985.07万元,审计查出金额问题2个,非金额问题1个。
(一)应缴未缴非税收入732.13元。
(二)收到退回生活补助、高龄补贴等4,830元未缴财政。
(三)未及时修订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
三、 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责成黑林铺街道办事处应将上述非税收入732.13上缴财政;将上述收到退回生活补助、高龄补贴等4,830元上缴财政;尽快修订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文件,严格落实我区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了以下审计建议:一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做到及时清缴;二是加强各项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执行政府相关要求;四是及时清理往来款项,按要求完成审计整改。
四、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732.13元问题,黑林铺街道办事处已上缴;对收到退回生活补助、高龄补贴等4,830元未上缴财政问题,黑林铺街道办事处已上缴;对未及时修订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黑林铺街道办事处已出台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已采纳审计建议。
昆明市五华区审计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