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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5177-202411-934977 主题分类: 2024年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11-29 11:37
名 称: 关于昆明市五华区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53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昆明市五华区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53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11-29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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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璐      审核:陈璐      终审:李文韬

张晋源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社区惠民爱心食堂的建议》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建议内容

建议对爱心食堂:1、保障设施场地;2、注重关爱服务;3、政企合作服务;4、加大扶持力度;5、加大资金保障

二、 答复正文

(一)具体办理工作内容

一是扎实推进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建设。“老年幸福食堂”建设作为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云南惠老阳光工程”之一,区政府高度重视,由区民政局牵头,区属各街道、社区具体实施,在辖区老年人较为集中、用餐需求较为迫切的区域,大力推进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建设。截止2024年8月,五华区共建有各类老年幸福食堂22个,10个街道覆盖率100%。二是根据《云南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老年幸福食堂建设补助:属于示范型社区食堂,新建的项目,按照不超过20万元/个补助,改建的项目,按照不超过18万元/个补助,原餐饮单位挂牌的,按照不超过16万元/个补助;属于综合型社区食堂,新建的项目,按照不超过10万元/个补助,改建的项目,按照不超过8万元/个补助,原餐饮单位挂牌的,按照不超过6万元/个补助。三是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保障孤寡、空巢、高龄等生活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为重点,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老人受益"的工作思路,科学规划、创新机制、整合资源、优化服务,积极探索和建立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老年餐桌、老年助餐服务点等助餐、配送餐服务体系。

(二)办理结果

一是五华区民政局将根据(昆民通〔2021〕41号)昆明市民政局 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昆明市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方案的通知》和《云南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要求,进一步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解决好老年人吃饭难问题,结合实际,按照老年幸福食堂建设类型已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补助。二是区民政局将结合五华区实际情况,制定细致的发展和管理制度,按照老龄人口密度、区位分布、交通条件、城乡需求等因素精准布点,必要时可通过购买第三方调研服务开展实地数据采集、分析研究工作,借助数理手段科学规划布点及运营,在做到因地制宜的同时也能合理调配资源以达到建设老年幸福食堂的真正目的。三是区民政局将采取多方筹资的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积极建议区政府协调各职能部门予老年食堂以减税、减费等优惠方面的扶持,同时以补贴奖励、企业冠名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捐款助资,并结合科学的运营规划实现团体经营,保证五华区老年幸福食堂的长久运转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此页无正文)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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