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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5177-202411-933712 主题分类: 2024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1-26 15:34
名 称: 关于昆明市五华区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 143 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昆明市五华区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 143 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11-26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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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旭      审核:马妍蕾      终审:罗鹰

李秋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处理好城中村改造遗留问题的建议》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内容 

1.五华区沙沟埂、莲园村城中村项目改造至今已有14 年,截止2024 1 30 日莲园小组账面尚有金鼎盛房地产有限公司拖欠的集体土地补偿款388.5 万元正,涉及股民443 人。莲园小组目前没有任何经济收入,金鼎盛房地产公司拖欠的集体土地补偿款一直未付。 

2.根据《昆明市五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指挥部文件》五城改20099 号文件第三条安置补偿原则中第二十二项,项目人必须无偿提供不少于1000 平方米的经营性用房给村组织改制后的股份经济组织。据此村小组曾多次与金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商,并与书面的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但还是迟迟得不到解决。

二、答复正文 

(一)具体办理工作内容 

1.关于金鼎盛房地产公司拖欠的集体土地补偿款一直未付事宜。区城改局已积极与金鼎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及管理人进行沟通协调,督促其尽快清算拖欠的集体土地补偿款。同时,区城改局将持续关注此事的进展,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如启动相关的监管程序等,确保莲园小组股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关于项目人须无偿提供不少于1000 平方米的经营性用房给村组织事宜。区城改局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该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一方面与金鼎盛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积极进行沟通协商,明确其在重整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督促其尽快对村小组的债权申请给予明确答复,并按照文件要求落实提供经营性用房的承诺。另一方面,区城改局会持续关注村民的诉求和情绪,协同莲华街道办事处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确保基层稳定。 

(二)办理结果通过约谈企业及管理人,推动金鼎盛房地产公司尽快支付拖欠的集体土地补偿款,并督促项目人按照要求无偿提供不少于1000 平方米的经营性用房给村组织。明确约谈的重点内容和目标,管理人与企业充分沟通,了解其拖欠原因和困难,共同探讨解决方案。同时,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跟进,确保各项事宜得到妥善落实。 

(三)下步工作计划(若全部办结,此项内容可略)区城改局将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民生关切为重点,加强政策研究,严格落实一案一策制度,动真招,顺民意、得民心,扎实推进烂尾楼化解工作。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2024 9 29 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寸博宇 18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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