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五华区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 143 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秋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处理好城中村改造遗留问题的建议》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内容
1.五华区沙沟埂、莲园村城中村项目改造至今已有14 年,截止2024 年1 月30 日莲园小组账面尚有金鼎盛房地产有限公司拖欠的集体土地补偿款388.5 万元正,涉及股民443 人。莲园小组目前没有任何经济收入,金鼎盛房地产公司拖欠的集体土地补偿款一直未付。
2.根据《昆明市五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指挥部文件》五城改〔2009〕9 号文件第三条安置补偿原则中第二十二项,项目人必须无偿提供不少于1000 平方米的经营性用房给村组织改制后的股份经济组织。据此村小组曾多次与金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商,并与书面的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但还是迟迟得不到解决。
二、答复正文
(一)具体办理工作内容
1.关于金鼎盛房地产公司拖欠的集体土地补偿款一直未付事宜。区城改局已积极与金鼎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及管理人进行沟通协调,督促其尽快清算拖欠的集体土地补偿款。同时,区城改局将持续关注此事的进展,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如启动相关的监管程序等,确保莲园小组股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关于项目人须无偿提供不少于1000 平方米的经营性用房给村组织事宜。区城改局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该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一方面与金鼎盛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积极进行沟通协商,明确其在重整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督促其尽快对村小组的债权申请给予明确答复,并按照文件要求落实提供经营性用房的承诺。另一方面,区城改局会持续关注村民的诉求和情绪,协同莲华街道办事处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确保基层稳定。
(二)办理结果通过约谈企业及管理人,推动金鼎盛房地产公司尽快支付拖欠的集体土地补偿款,并督促项目人按照要求无偿提供不少于1000 平方米的经营性用房给村组织。明确约谈的重点内容和目标,管理人与企业充分沟通,了解其拖欠原因和困难,共同探讨解决方案。同时,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跟进,确保各项事宜得到妥善落实。
(三)下步工作计划(若全部办结,此项内容可略)区城改局将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民生关切为重点,加强政策研究,严格落实一案一策制度,动真招,顺民意、得民心,扎实推进烂尾楼化解工作。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2024 年 9 月 29 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寸博宇 187******08)